公立医院进价竟比药店售价高三成!
2015/9/2 医学界智库

     导读:同一公司生产的同一品牌同一规格的药品,湖北武汉市新洲区中医院的进价竟比当地药店售价高出三成!

     作者:潇潇

     来源:“医学界产业报道”微信号

     据《长江日报》的报道,同一公司生产的同一品牌同一规格的药品,湖北武汉市新洲区中医院的进价竟比当地药店售价高出三成!

     据该报记者的调查,该药品的进价为每盒36.82元,按照定价不超过进价15%的标准,医院每盒售价为42.34元。而附近一家药店同样规格的药品每盒售价仅为28元,医院进价比药店售价高出了32%。该医院工作人员介绍,该院药品都是通过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交易系统进行采购,价格是全省统一招标价。

     同一公司、同一品牌、同一规格的药品,医院进价比药店售价还高,实在是有些可笑。据悉,现行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价由药品招标部门通过集中招标的方式确定,其下还设有专门的招标主持部门,通过一系列规范的制度、标准、程序,为各级卫生计生部门隶属的医疗机构代为采购药品。湖北医院出现的这一现象却却重重地打了“招标部门”的脸。

     药品采购本应该是通过公平、合法的市场竞争形成实际采购价,但是目前各省的药品招标却常常缺乏科学体系,制定的政策有时也比较随意,没有起到应有作用。一位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专家认为,省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主体,很多时候都只是确定药品进入公立医疗机构的品种、规格、价格等,却并没有采购行为,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审批行为——本应由市场进行的定价变成了“官定”。

     据“赛柏蓝”微信号称,“省级卫生计生部门也直接上阵,利用行政权力,明确规定某种某类药品不得高于某个价格;某种某类药品必须降价若干个百分点;明确限制某种某类药品不得进入谈判程序;以此来指导、帮助甚至代替招标主持部门千方百计压低药品价格,以至于降到一些低价药退出市场的程度。”

     集中统一招标看起来有监督制约,实际上却存在不少“猫腻”。有业内人士认为,集中招标招一次管几年,只要把招标的几个人搞定,就能全省通吃。作为国际公认的较好的采购方式,招标在我国成为了由政府主导的“管制”,如果不把定价权还给市场,药品价格怎么可能科学合理?

     (本文为“医学界产业报道”原创文章,转载需经授权并标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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