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手术收费最高可涨75%
2015/10/29 医学界智库

     导语:江苏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方案规定,诊察费、手术费等不同程度上调,手术费涨50%,难度系数高的四级手术提价75%,六岁以下儿童手术加价20%。

     作者:张瑜 刘峻

     来源:现代快报

     江苏省物价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全省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方案,这次医改要取消药品加成,全面实行“零差价”;CT、磁共振、彩超等检查取消15%的价格上浮空间,这也就意味着检查、拿药都少花钱了;与此同时,诊察费、手术费等不同程度上调,手术费涨50%,难度系数高的四级手术提价75%,六岁以下儿童手术加价20%。改革后,像是高血压、糖尿病等患者药费支出减少,而也有部分患者因治疗方式差异,负担有所增加,比如口腔治疗的患者。

     今天开始,苏州在全省率先正式实施公立医院改革,南京等多个城市都将在31日开始,还有少数城市11月初开始实施。据悉,这次医改中苏州、南京是江苏省的试点,苏州这次比其他城市提前三天实施,省物价局相关人士表示,主要是看看苏州作为试点,先实施后给社会带来什么影响,改革措施是否能得到社会认可和支持。

     现行价格还是10年前的

     江苏省物价局医药价格处处长吴爱琴介绍,江苏现行医疗服务价格在2005年制定,十年来,医疗成本不断增加,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明显偏低,一些检查项目价格偏高,医疗机构“以药养医”矛盾突出,城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药占比高达45%左右。

     2013年江苏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省市级医药和县级医院差比价不合理,造成部分患者逆向流动,也不利于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今年8月份,省物价局、省卫计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等联合印发《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全面推进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

     这次改革涉及城市所有公立医院,总体思路是,对于检查为主的项目以降价为主,以体现医护人员劳动价值的以提价为主。到底改革有哪些亮点?哪些与老百姓吃药看病花费息息相关?现代快报记者为大家一一解读。

     拿药、CT等检查可少花钱了

     改革前,城市公立医院销售药品的差价(中药饮片、医院制剂除外,下同)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价不超过15%的加价率。在取消药品加成后,城市公立医院药品按零差率销售,相对来说患者药费负担减轻了。而由此减少的药品差价总额,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政府财政投入进行合理补偿。据悉,取消药品加成后的差额,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总体上能够补偿药品加成差额的85%左右,不足部分通过增加政府投入和医院加强内部管理,增效节支解决。

     在检查方面,如今很多医院的大型检查设备收费都不低,不过随着技术进步,原材料降价,而且检查业务量也相当大,所以如今看来许多检查项目定价还是比较高了。据省物价局相关人士介绍,改革前,CT、磁共振、彩超检查项目定价都有上下浮动15%的规定,多数医院都上浮了15%。而这次改革后,取消各家医院上浮15%。

     另外,还取消了检查设备中的螺旋CT超层、透射显像衰减校正加收、使用回旋加速器加收等价格项目。

     不单设挂号费,诊察费拉开差距

     不再单设挂号费,设立诊察费是这次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在价格方面,提高诊察费项目价格,根据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拉开等级差价,西医普通门诊诊察费、普通门诊中医辨证论治费根据就诊内容实行分类制定。

     市民去医院看病首先要去挂号,而诊察费是什么呢?其实就跟基层医院的“一般诊疗费”差不多。

     据了解,这次改革就是将挂号费、急诊挂号费等纳入诊察费当中,诊察费中分设西医诊察费、中医辨证论治费、急诊诊察费、住院诊察费。收取诊察费后,门诊注射、换药、针灸、理疗、推拿、血透、放射治疗疗程中不再收取诊察费。

     比如目前某三级医院,普通门诊挂号费4.5元,开收诊察费后是12元;现在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挂号费分别是7元、10元,改革后诊察费分别是22元、35元。诊察费上涨,差距拉得更大,当然,注射、换药等过程不再收诊察费。此外,市民如今去医院诊察费是12元,在南京来说的话,患者个人承担只有3元,剩下的9元是统筹账户。

     手术费上调,最高涨了75%

     提高体现医疗技术、医疗风险的治疗、手术项目价格。此外,提高部分注射、护理等综合服务类项目价格,并缩小Ⅰ级护理、Ⅱ级护理、Ⅲ级护理之间的差价。

     据介绍,在现行医疗服务定价当中,手术收费指导价基础上可以上下浮动15%,而在这次改革后,手术项目收费上浮50%,疑难复杂的四级手术上浮75%。吴爱琴表示,这都是在原来指导价基础上上调的,实际手术价格上浮没有达到涨50%和75%。

     现代快报记者还注意到,注射、输液等收费标准确实不同程度提高,比如静脉输液此前收费标准是2元,改革后二级医院收费8元、三级医院收费10元。

     其他医疗改革

     除了同步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外,还有医疗改革的其他内容:

     一、同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把调整后的服务价格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整体不增加。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引导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规范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

     二、同步增加政府投入。到2017年全省各级政府卫生投入达到1000亿元左右。认真落实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指导意见》,确保全面落实公立医院六项投入政策。

     三、同步推进药品集中采购改革。认真落实国家关于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组织制定药品集中采购办法,启动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降低药品虚高价格。

     四、同步改革管理体制、编制和人事薪酬制度。各级政府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理顺政府与医院的责权利;合理核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实行编制备案、动态调整;采取适当提高绩效工资总量、动态调整、试行年薪制等多项措施,探索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五、同步加强医院监管和考核。加强公立医院管理,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真正把医疗费用控制好,把服务质量提上去。

     六、同步强化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管理。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鼓励采用适宜的检验检查技术,推行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定期开展医药价格检查

     如何让公立医院经过这次改革后,良性发展呢?

     省卫生计生委认为,价格改革与其他改革政策统筹推进。采取综合措施,改革药品价格监管方式,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不断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鼓励公立医院采用适宜的检验检查技术,推行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有效控制检验检查费用。

     据悉,价格主管部门将定期开展医药价格大检查、畅通价格举报渠道。完善公立医院价格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价格、费用、服务量等相关信息公开,提高医疗服务价格透明度。

     医药服务价格调整后,调价部分按照规定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具体支付标准由各地根据基金承受能力确定。

     对于这次医药价格改革,省物价局相关人士表示,患者负担总体上不增加,特别是对涉及特殊群体的价格不调整,如放射治疗、腹膜透析、血液透析等项目价格不调整,不调整项目达1625项,加上定价权限下放各市的不调整项目,超过30%以上。

     从目前的调整方案来看,拿药、做检查等少花钱,但做手术、诊察等就要多花钱。那么,不同病患的花费到底有多大差别呢?那就来算算账。

     比如吃药多的患者,像是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患者,需要经常吃药的,负担会减轻。吴爱琴介绍说,高血压病人经常吃氨氯地平、氢氟噻嗪、硝苯地平等三种药,取消药品加成后,一个月药品负担可减少50元左右,因为这种病人诊察费较少,药费降低治疗费用就降低。

     另外,糖尿病患者用药比较多的,如α多糖等,每月减轻负担40元左右。

     当然,也有部分患者负担增加,比如口腔病患者,去三甲医院补一颗牙,现在是128元,改革后增加到140元,因为诊察费、治疗费提高了,增加将近10%。而对于住院病人来说,在三甲医院做个阑尾切除手术,住院5天,从原来的7630元调整到7760元,上涨130元,上涨幅度1.7%。吴爱琴介绍说,以南京医疗保险来看,增加的这130元可通过医保承担,粗略算了一下,对患者来说,个人负担减少35元。“原来病床的降温取暖费是自己负担,现在医保可报销40元。”吴爱琴还举例说,像是肺炎病人住院9天,用药较多,负担是减轻的,由原来的12846元减到12297元,减少了549元,负担减少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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