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多点执业“开闸”,院长就别想了!
2016/2/4 医学界智库

     导语:禁止公立医院院级领导多点执业,初衷应该是让他们专注于本院的医疗业务和管理工作,但结果可能会加剧优质医疗资源配置不均衡。

    

     文:李草凡

     来源:医学界智库

    

     日前正式对外公布的《江西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提出:担任公立医院院级领导职务的医师不得多点执业。

     有关公立医院管理人员能否多点执业,国家卫计委更早以前就作出规定:2014年1月公布的《关于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只要担任科主任(包括临床、医技和行政科室)及以上领导职务的医师,不能多点执业。

     此次江西省的有关政策可谓与之一脉相承,虽然涉及的人员数量更少,但由于公立医院院领导、特别是院长往往都是医疗骨干,这部分人多点执业的可能性和需求量都更大,所以江西省的政策影响不容小觑。禁止公立医院院级领导多点执业,初衷应该是让他们专注于本院的医疗业务和管理工作,但结果可能会加剧优质医疗资源配置不均衡。

     造成上述局面的直接原因,就是长期以来公立医院领导的选拔标准总是偏重业务能力,却不强调、甚至忽视管理能力,以“院长”这一职务为例,医疗专家出身的比比皆是,专业化的管理人才凤毛麟角。

     医改中有关公立医院领导选拔委任机制的改革,在职业化这一点上也鲜有突破。以改革“动静”最大的北京市为例,2012年曾提出市属六家公立三甲医院的院长进行竞争性选拔,规定参与者必须是“首都卫生系统的正式在编人员,男性不超过55岁,女性不超过50岁;现担任正处(院)级,或担任副处(院)级领导职务满2年。”

     这个选拔条件先天排除了体制外的人员,而体制内够资格参与竞争的人,显然是按照以前的干部标准选拔任用的——也就是说,新一轮的游戏事实上沿用了旧的规则,改革之举看似顺应了医院管理者走向职业化的趋势,但是很难打破旧的格局。

     造成公立医院院领导选拔任用重业务轻管理的原因,是公立医疗体系高度行政化,政府既管医院又办医院。事实上,此次江西省的政策同时规定:公立医院院级领导“可以在签订帮扶或托管协议医疗机构间或医疗集团内部的医疗机构间多点执业”,更说明了这一政策的行政化色彩相当浓。

     因此公立医院院领导的自主权受到束缚,缺乏提升管理的空间和激励。比如说,前几年医改力推医保的总额预付制度改革,希望通过支付方式的精细化倒逼医院进行合理诊疗,但各地最普遍的做法就是简单粗暴地把医保基金总盘子层层分解,人为划定指标,导致基金风险加大、医院推诿病人的现象,这就是粗放式管理的恶果。

     院领导们的主观能动性得不到充分施展,反而是被卫生主管部门的各种目标牵着鼻子走。举例来说,财政拨款按人头、等级评审看床位的导向下,以院长为首的公立医院管理层一心追求规模扩张,催生了床位数堪称全球第一的郑大一附院这样的“奇葩”,以及众多畸大的公立医院,与科学管理的要求相去甚远。而对医疗技术的推崇和对SCI的片面追求,也决定了纯管理专业背景的医疗“门外汉”难以进入公立医院的领导队伍。

     另一方面,扭曲的医疗服务定价体系下,公立医院不得不通过扩大业务量、公立医院医生不得不通过多点执业来增收,院长也例外。虽然也有一些地方推行院长年薪制,但体制内的薪酬分配制度有种种限制,院长的阳光年薪远不如从前的实际收入。2013年,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在2014年前后开始采用院长年薪制,公立三甲医院院长最高年薪约60-70万元。改革的主导者私下里承认,这个报酬没有吸引力,恐怕还是要靠强烈的事业心才能感召符合条件的人才来当院长。

     公立医院院级领导能否多点执业的规定,反映出高度行政化的公立医疗体系缺乏一套科学合理的院领导选拔、任用、考评体系,局部的改革动作还是有赖于医改深入、配套地推进。

    

     (本文为“医学界智库”原创文章,转载需经授权并标明出处。)

     想和界友们一起分享您对医院管理和产业政策等方面的经验和心得?请投至yxjzhiku@126.com,期待您的来稿

    http://www.duyihua.cn
返回 医学界智库 返回首页 返回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