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亿元打水漂?CFDA收回阿里健康药品电子监管码运营权
2016/2/21 医学界智库

     导语:国家食药总局将启动第三方来负责电子药监码运营,并已明确收回阿里方面的代理运营权。

     作者:李妍

     来源:财新网

     一位国家食药总局内部人士对财新记者确认,国家食药总局将启动第三方来负责电子药监码运营,并已明确收回阿里方面的代理运营权,交接工作正在展开。

     2月20日下午,国家食药总局发布公告称,暂停执行电子药监码。公告表示,“鉴于国家食药总局已就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要求,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药品电子监管内容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现决定暂停执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实施药品电子监管有关事宜的公告》(2015年第1号)中药品电子监管的有关规定。”

     目前,电子药监码的下一任具体负责单位尚未确定。上述国家食药总局人士称,“第三方应该是专业从事IT服务,但不涉及医药服务的企业,会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施行。”

     自从1月26日,药品零售企业起诉国家食药总局强推电子药监码事件之后,关于电子药监码的科学性、实用性,以及电子药监码的运营方阿里健康各类收费项目的合理性,对电子药监码信息的开发使用权利,都进行了激烈的讨论。

     针对上述最新公告,阿里健康方面对财新记者表示,尚未接到国家食药总局要求停止提供监管网技术运维服务的通知。

     2005年,国家食药总局开始推行“药品电子身份证”监管制度,并要求列入重点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于2008年10月31日前完成赋码入网,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销售。

     香港上市公司、中信集团旗下中信21世纪(下称中信21)是药品电子监管码的具体操作者。2014年1月,阿里巴巴联手云锋基金,对中信21世纪进行总额1.7亿美元(约合10.37亿元人民币)的战略投资,收购后者54.3%的股份,阿里巴巴集团持股38.1%,云峰基金持股16.2%。

    

     这起被誉为“天价收购”的案例曾引发资本市场各种猜疑,过去多年,中信21在医疗行业除了运营药品监管码,并无业务实体,业内普遍认为,阿里花费10亿元只为获得电子药监码的实际运营权。

     但实际上,阿里方面并未从电子药监码上获得太多好处。一位知情人士对财新记者表示,电子药监码的合理运营模式应是阿里方面负责技术运营,国家食药总局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阿里方付费。但实际上,这一模式并未真正落实。自2014年,阿里接手电子药监码以来,阿里方面并未有实质性的盈利项目,也并未从国家食药总局方面获得收入,但与此同时却备受医药行业争议。

     上述知情人士透露,阿里方面已决定向国家食药总局移交电子药监码项目,目前,交接工作正在开展中。“这也并不意味着阿里的10个亿打了水漂,毕竟阿里通过中信21还拿到了国内第一张第三方互联网售药平台资质。”

     附: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码制度大事记

     2005年,国家食药监局开始推行“药品电子身份证”监管制度

     2006年1月份,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宣布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电子监管,委托中信21世纪公司做特药监控系统。中信方面称“我们做这套系统没有向政府要一分钱,全部是免费投入。这是我们中信集团回报社会、回报人民,回报国家的一项工作。”

    

     ↑ 2007年10月,时任国家药监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的颜江瑛介绍特药监控系统

     2008年,药品电子监管扩大范围。国食药监局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对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及第二类精神药品等重点药品的生产、经营情况实施电子监管。从2009年起,逐步将已批准注册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纳入电子监管。

     2011年4月1日起,国家食药监局对307种基本药物实施电子监管。药品电子监管开始从特药走向基本药物。

     2014年1月,阿里巴巴联手云锋基金获得中信21世纪54.3%的股份(其随后更名为阿里健康),获得药品电子监管码运营权。

     2015年1月,国家食药总局发布关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实施药品电子监管有关事宜的公告,要求2015年12月31日前,境内药品制剂生产企业、进口药品制药厂商须全部入网,2016年1月1日后生产的药品制剂应做到全部赋码。

    

     2015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湖南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谢子龙公开向国家食药监总局建言,立即停止药品电子监管码系统由企业运营的做法,将系统交由国家食药监总局运营管理,在没有解决信息安全问题之前,停止强制企业向电子监管平台上传数据的做法。

    

     ↑ 湖南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谢子龙在2015年两会期间直指阿里健康

     2016年1月26日,湖南养天和大药房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养天和)以原告的身份,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起诉国家食药监总局并公开了起诉状。

    

     ↑ 养天和新闻发布会现场

     2016年1月30日,三大药品零售上市公司——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SH.603883)、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Z.002727)、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SH.603939)随后发布联合声明,要求取消药品电子监管码,称现行药品电子监管码制度缺乏顶层设计,“不合法、不合理、不公平”。

     2016年2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行政裁定书,对湖南养天和大药房企业集团起诉国家食药监总局不予立案,不过食药监总局也首度表态,在其官网回应表示:“将妥善解决电子监管码等历史遗留问题”。

     2016年2月20日,国家药监总局宣布暂停执行药品电子监管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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