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不果断放弃医疗服务价格管制?
2016/9/2 医学界智库
随着医保制度建立,物价部门的定价话语权也正在被医保弱化。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之际,不如干脆直接取消政府定价,回归市场搏弈,让价格真正成为资源配置的指挥棒。
作者|曹凯
8月24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关于贯彻落实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牵头制定部门联动、措施衔接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改革措施,于2016年底前报备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并对外发布实施。
《通知》强调,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快落实取消药品加成政策,逐步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价格,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耗材等费用,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腾出空间,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文件出台一个半月后,终于落地。
因发改委价格司部分人士牵涉药品定价腐败,在去年启动的药价改革中,药品政府定价被取消,然而医疗服务定价权依然把持在价格部门手中。
根据此前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文件披露的信息,政府部门尽管有意放开部分高端服务项目定价,却并没有涉及是否取消物价部门定价这一根本性问题。
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当改,已不需争论。
当年在没有医保制度时,政府价格部门出面定价,严格压低医疗服务价格,本意是减轻老百姓的看病负担。但是,这一政策主观愿望虽好,在执行中并没有起到效果。究其原因有二:
一方面,中国医生的劳务价值没有获得价格上的正向激励。部分地区,四种不同职称的医生长期按照0.5元、1.0元、1.5元、2.0元价格收取诊疗服务费,近年来才有所调整。这种大规模价格调整并不容易,有些地区甚至会等上十年以上。
另一方面,因为缺乏正向激励,部分中国医生通过多开药、多做检查、收取回扣等一系列策略提高整体收费,以弥补医生劳务价值的长期被低估。
因此,老百姓实际上从来就没有觉得看病便宜过。官方统计显示,中国很多公立医院的药品销售收入在医院总收入中的占比高达45%左右,如果算上耗材,一些医院可以高达60%以上。中国公立医院医生本来应该靠医疗技术来挣钱,结果某种程度上成为药品和器械销售代表。长时间医药不分,医药零售行业发展长期被抑制,药品安全事故层出不穷,或多或少与此有关。这是不争的事实。
那么,如果未来取消政府定价,一直号称坚持公益性的公立医院是否会大规模涨价?实际上是不会的。究其原因,依然有二:
第一,尽管物价部门有定价权,但是价格形成实际上一直就是多方参与形成的。
一般来说,医院如果发现旧的治疗方法价格偏低,就会慢慢放弃,引入新技术和新项目进行替换。一家医院行动,其他医院都会仿效。
而且,新技术和新项目临床应用一直就有通道存在。公立医院自主申请新增服务项目,拟定建议价格或者参考价格,再由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审核。因为医疗服务专业性强,物价部门审核实际上也不会过分压低医院的建议价格。
因此,新的服务项目价格水平往往更接近实际物价水平,时间一长就会替换某些旧的治疗方法。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医疗机构一直都在设法突破陈旧定价模式的负面效应。问题在于,一些无法被替换的诊疗项目,缺乏价格调整的通道,只能等待大规模调价。比如,新引进的心脏手术价格更接近真实价格水平,门诊诊疗费就长期被压低。
因此,物价部门虽有定价权,但是实际上话语权已经趋弱,实际执行过程中还必须尊重医疗机构专业性。
第二,随着医保逐渐走强,其对于医疗费用的控费作用越来越强。医保成为最大的支付方,随着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等打包付费方式引入,已比物价部门更具有价格干预能力。
随着医保话语权增强,医保部门不会按照基础价格来支付,而是按照历史数据与医院博弈,来最终形成支付价格。基础价格的决定权不如还给医院,增强医院谈判能力。
总而言之,关于放开医疗服务价格管制后,医院就会乱涨价的担心,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可资参照的是,药品政府定价取消后,尽管有部分药品价格存在小幅波动,但是并没有出现大规模的药品价格陡升陡降。
自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各行业的价格逐渐回归市场,医疗行业也早该摒弃政府价格管制这一计划经济遗存。如今,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之际,不如干脆直接取消政府定价,回归市场搏弈,让价格成为资源配置的指挥棒,至于物价部门嘛,可以转而进行价格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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