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远程医疗开门了!发改委同意五省试点
2015/2/28 E药经理人
转载自《中国证券报》导读:2月27日,发改委宣布同意在云南等5省开展远程医疗试点。试点工作需要自筹资金,国家将视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和效果给予一定支持。2月27日,发改委宣布同意宁夏自治区、贵州省、西藏自治区分别与解放军总医院,内蒙古自治区与北京协和医院,云南省与中日友好医院合作开展远程医疗政策试点工作。宁夏、贵州、内蒙古、云南等省区试点工作所需主要资金自筹解决,国家将视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和效果给予一定支持。
《通知》指出,各试点省区人民政府要支持省院合作远程医疗政策试点工作,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及时总结宣传试点经验,为在全国推广应用远程医疗提供实践基础和经验借鉴。各试点省区要在远程医疗的操作规范、责任认定、激励机制、服务收费、费用报销等方面,研究制定适用于远程医疗发展的相关政策、机制、法规和标准,探索市场化的远程医疗服务模式和运营机制。
远程医疗是指通过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与多媒体技术,同医疗技术相结合的一项医疗服务。目前,远程医疗技术已经从最初的电视监护、电话远程诊断发展到利用高速网络进行数字、图像、语音的综合传输,并且实现了实时的语音和高清晰图像的交流,为现代医学的应用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国外在这一领域的发展已有40多年的历史,而我国只在最近几年才得到重视和发展。
解放军总医院、北京协和医院、中日友好医院要面向合作试点省区的所有省级和部分地市级医院,开放优质医疗资源;试点省区参与试点工作的省级和地市级医院要按照本省区的统一部署;各试点省区和省区合作医院要根据确定的试点工作方案要点,研究细化试点工作目标的具体步骤和工作计划,落实各项试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组织开展试点工作,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将试点工作落到实处,并不断提炼提升试点成果,形成示范推广机制,并每半年将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对试点工作进行指导和考核,考核结果与国家资金支持力度挂钩。对未通过考核验收的省区,将视情况收回全部或部分拨付资金,并调整出试点范围。
目前,东软集团、华平股份涉及相关业务,远程医疗概念股包括运盛实业、爱尔眼科、卫宁软件、万达信息、银江股份、易华录、海康威视、大华股份。
http://www.duyihua.cn
返回 E药经理人 返回首页 返回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