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双信封带量采购主流:原研药可能痛失市场
2015/3/5 E药经理人

     7号文的双信封还是相对坚决的最低价原则。我在医院亲见过医生给癌症患者讲解治疗方案,如果使用某自费的单抗能治疗她转移的乳腺癌,但是一次需要6千元的费用,一个月则需要2万多。最后病人还是无力承担这样的治疗费用。在告诉医生自己打算放弃的一刻,患者的眼神中透着绝望、无助和痛苦。

    

     这个时代是个矛盾的时代。我们当然希望药品能很便宜就能送到患者手中,最后成为救助生命的工具。但药品毕竟也是商品。正如上文所说,企业也要生存、纳税和养活员工,新药的研发和准入门槛过高,导致多数药企的新药定价机制为高价撇脂策略。如何才能体现价值对等和社会公平,是招标规则应考虑的一个重要内容。

     如果说《在医改的穹顶之下》第一集我给大家列出了社会、医院、招标三方面的现实问题,那么我们务实来看下:7号文能解决上述难题吗?答案是NO。7号文不能救癌症患者于水火之中,对医院诊疗现状的改变也会很有限,但7号文会对药企和招标产生直接和重大的影响。

     我还是打算给您带来最深的分析,希望您能专门抽20分钟带着思考读我的这篇文字,我相信您会有所收获,同时也更希望得到您的交流和互助。(邮箱50356634@qq.com)

     7号文中,分类采购是核心内容:

    

     结合上述情况,对双信封招标预判如下:

     最低价成交仍是主流!原研药品可能痛失市场!

     1.商务标最低价成交依旧是主流

     注:新的最低价不是指最低价一个,而可能是最低的几个企业。

     我们都知道最典型的安徽模式,双信封招标,最低价成交。最低价成交原则对药品价格的杀伤力是显而易见的,以至于催生了药品价格虚低、药品质量问题突出、低价药品短缺等问题。为了改进双信封制度,近一两年,各地开始从最低价成交转变为最高评审得分成交。有些省份为了保障药品可及性,会增加1~2个成交名额,改为最低价1个+最高评审得分2个成交,甚至有些省还分质量层次,不同层次成交不同数量的企业。

     表1 近期各地质量层次划分和成交原则

    

     如今在指导意见中,我们没看到鼓励最高技术标得分成交,而是强调按价格从低到高遴选拟中标品种。为什么呢?

     在我看来,核心改革目的还是要降价。原因有二。其一,非基药相对基本药物,由于多数省没有执行过双信封招标,非基药产品中标价总体偏高,价格虚高问题被认为相对突出;其二,分类采购已经有低价药制度做托底支撑。双信封降价下来,无非是列入低价药品清单,动态调整。当然,7号文还是留了最后一个口子,对于“竞价价格明显偏低的”,进行综合评估,优先选择达到国际水平的仿制药。

     所以,7号文的双信封还是相对坚决的最低价原则。个人预判不会像以前一样分很多质量层次,每个竞价组也不会成交最高得分的很多企业,而是选择价格最低的若干企业。各位朋友不要低估了国家降低药品价格的决心。2015年招标绝对是双信封降价主题!从湖南、浙江近期硬性砍价、提出降价标准就可以看出来相应的政策趋势。

     2.质量层次还分不分?

     最低价成交,问题也就来了。质量层次还分不分?7号文没明确说。我认为会不分层次或者分少量层次。广东交易规则中“说好的”5个层次,就变成了2个(普通GMP和较高质量层次)。在这种情况下,普通GMP产品竞相杀价自不必说,而失去专利的“原研”药品,也可能会被列入和仿制药相同的竞价组!比如近期上海进行的带量采购,对投标企业的资格进行了很严格的设定,鲜有国内企业符合准入条件,但一旦具备投标资格,就会可以与外企原研药拼杀价格,谁价格低谁获得市场!

     实际上,医院用药水平还是有差异的。我们说发达地区、三级医院一般选用的是质量较优的药品,而经济落后的区域更注重价格,可以优先选用价格便宜的国产药品。层次划分其实是关乎一个区域民生用药的大问题,相信不同省份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设定相对合理的层次划分标准。在这种情况下,原研药品也只是“可能”失去部分市场,这与每个地区的用药水平和政策引导方向有关。

     3.如何优先采购达到国际水平的仿制药?

     这是和双信封最低价成交相互矛盾的一条,在各地很难执行。既然按价格由低到高选择成交品种,而首仿药品和“达到国际水平的仿制药”价格一般不会最低的,那么该如何才算是优先采购?

     我推测可能是以下几种结果:

     1)先技术标评审集中招标,左右联动限价挂网,然后各地市带量采购,一般竞价采购,成交最低价的部分企业,部分产品综合评审,优先选择仿制药。这是最可能的模式,将带量采购和决定权下放到地市级。

     2)省招标采购目录进一步细分,划分为综合评审药品和竞价药品,分别按最高得分成交和最低价成交;或者最低价成交部分企业后,补充成交最高分企业。

     3)学习上海带量采购方案,提高技术标准入门槛,让仿制药和原研药(甚至专利药)拼价格。无论怎样,原研产品都可能会痛失市场。

     4.技术标增加“在发达国家地区销售”评审项。

     除了以往的新GMP认证、药品质量抽验抽查情况,生产规模,配送能力,销售额,市场信誉,电子监管能力等指标,如今增加了一个“欧盟、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地区)上市销售情况”,由此看来,出口外国的企业将获得更好的成交机会。

     5.带量采购,招标会简单化还是复杂化?

     带量采购,貌似双信封招标后,各地市就可以按中标价采购了?但是,我认为绝对不会这么简单。

     在各省招标过程中,会按各地市医院报量=》汇总=》形成目录=》双信封招标的流程开展。但到了实际采购过程,别忘了是3剂型2规格成交,医院还会对成交目录做进一步遴选。这意味着地市勾选地市级的采购目录,县级勾选县级的采购目录,甚至基层勾选基层的采购目录。

     带量采购会带来地市招标、二次议价甚至三次议价问题。安徽酝酿的16+1带量采购方案,目前已经出了淮北、六安、宿州,后边的地市议价还会更多。而福建招标刚刚进行省属,还有后边其他地市采购在候着,别忘了福建还有个医改明星三明市……而北京则似乎会相对简单,技术标评审挂网+上下左右联动限价+联合体带量采购。

     因此,双信封招标可能只会形成挂网目录,企业还得面临各地市的带量采购、甚至具体医院(联合体)的采购门槛。事实上企业在药品采购中将面临省、市、医院各层面的准入压力,一点也不轻松。而应对各地市的带量采购工作,如果没有强大的销售网络,是无法实现中标后落地的。再往深点说,没有产品线支撑,哪儿来强大的销售网络?

     6.结局:双信封+带量采购,谁是赢家?

     以上只是招标成交规则的预判。那么,双信封招标只是产生了中标价格和目录,是否代表制药企业真的能“以价换量”?

     请不要忽视医改其他方面的改革。未来结合三医联动的改革,医保支付价改革或许也将启动。10元钱的药品,医院采购价低于10元的部分,就会纳入医院收入,而超出部分,则自行承担(政策说让医院自行承担,我认为转嫁到患者自行承担的可能性更大)。政策变数很多,即便你最低价中标了,第一批有量,等你价格被压缩后,第二批是否还有量呢?带量采购毕竟是3剂型2规格带量,而不是按同通用名或同治疗类别带量采购,最后谁真正赢得市场,还尚未可数。

     所以我认为7号文新双信封采购模式还是有点“治标不治本”。降价杀伤力大,只能尽量挤压药品价格空间,但对医院用药选择影响不大,无法彻底切断医生与回扣的关系。按市场规则,价格被快速压低,只会大大缩短产品的生命周期,导致药品降价而死,催生更多的低价短缺药品。而随着产品线压缩,新药审批又极为缓慢和严苛,缺乏新品支撑的国内制药企业势必快速消亡,只有3家以下准独家产品(首仿企业)、有强大销售队伍的企业才能相对容易获益。强者恒强,弱者愈弱。虽然政策一方面在提高国内制药企业的集中度,但另一方面也难免“风催杨柳百花折,城门失火殃池鱼”,打击了国内制药企业的整体规模和发展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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