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最新70号文看点:细化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政策
2015/6/19 E药经理人

     围绕“怎么采购、怎么配送、怎么结算”等环节,70号文有哪里必须关注的重点?

     6月19日,卫计委通过官网发布《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卫药政发〔2015〕70号,以下简称70号文),要求各地制订具体实施办法,确保今年内启动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这是进一步细化、实化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相关政策措施,提出了确定药品采购范围、规范医院药品使用管理等具体要求,用于具体指导公立医院采购药品。

     那么,围绕“怎么采购、怎么配送、怎么结算”等环节,70号文有哪里必须关注的重点?

     第一,明确时间点——各地招标采购药品的开标时间统一集中在每年11月中下旬,确保2015年内启动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第二,确定药品采购范围——由医院按照不低于上年度药品实际使用量的80%制定采购计划,药品采购预算一般不高于医院业务支出的25-30%。具体到通用名、剂型和规格,每种药品采购的剂型原则上不超过3种,每种剂型对应的规格原则上不超过2种。

     第三,细化药品分类采购措施——按照每个品规采购金额的百分比排序,将占比排序累计不低于80%、且有3家及以上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和非专利药品纳入招标采购范围。

     第四、坚持双信封招标制度。药品招标采购由生产企业直接投标,按照商业标书报价选择中标企业和候选中标企业。

     关于公立医院需改进药款结算管理,加快付款时间,降低企业成本;配送机构兼顾基层和乡村等偏远地区供应等措施。与以往所有药品集中入围、分散销售的状况不同,现在公立医院将针对不同药品属性采取不同的采购方式。

     国家卫计委药政司司长郑宏解析:“比如说谈判采购的药品针对的是专利药和独家品种,这些药在市场上也缺乏充分竞争,国际经验普遍采取的是谈判。第二,这次纳入招标采购的药品里实际上范围有了进一步缩小,不是所有药品都招一遍,强调了按照上一年度采购金额排序,不低于80%的纳入招标采购,实际上这体现了精准招标,真正把价格高、用量大、多家生产的、社会上反映价格虚高的药品进行招标,通过竞争的办法使药品回到合理价位区间。第三,在众多药厂中生产的普通药品,价格相对低廉,针对它们则不是要充分竞争,而是要保障供应,保障老百姓的基本用药需求。这部分药品,包括妇儿专科用药、急救药,我们采取直接挂网,由医疗机构跟企业直接议价成交。”

     分类采购的突出优势在于,一方面可以通过市场适度调整低廉药品的价格,鼓励厂家生产;另一方面,对于特殊药品,政府也运用行政手段保障供应。例如早前曾经一度供应紧缺的甲亢治疗药物甲巯咪唑片,目前由国家确定了定点生产企业;而心脏病药物地高辛片此前价格偏低,最近则调高了价格。

     对此,郑宏说:“去年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常用低价药品的保障文件,拟定了常用低价药清单,包括西药和中药。现在在药品采购环节上,国家对低价药给了最高标准:即西药日均费用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在这个范围内,由企业直接挂网(不经过招标程序),医院和企业议定成交,形成合理价格。总体看,措施出台后,这类药品价格总体平稳,而且供应保障跟以往相比,应该说很多企业恢复了生产,因为这给生产企业还是带来了一部分利润。”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70号文件全文。

    http://www.duyihu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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