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手!涉医暴力不应成为群体泄愤的出口
2015/6/25 E药经理人

     我们衷心期望:"医闹入刑"能为不断发生、愈演愈烈的涉医暴力恶性事件打上休止符;而医患矛盾可以有更多的换位思考,获得良性好转的转折点。

     6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其中,针对当前社会上“医闹”事件频发等问题,草案二审稿将以医患矛盾为由,故意扰乱医疗单位秩序,严重侵害医护人员身心健康的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将其纳入刑法罪行。草案明确: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追究刑事责任。

     就在众人为“医闹即将入刑”拍手称快之时,医院里的暴力伤医事件并未有停歇的态势。据不完全统计,最近20天,全国范围发生的、经媒体公开报道的暴力伤医事件已有10余起。

     今天(6月25日),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再演事端——该院的儿科医生们为抗议伤医事件,举行罢工抗议。

     起因是6月24日下午,一位8个月大、乳房脓肿病人及两男三女家属要求住院,因病情较轻可在门诊治疗即可,无需住院治疗。但家属以来回跑医院需要车费,门诊不能报账等理由,坚决要求住院。医生表示目前没有床位且医院规定不能随便加床后,遭到患者家属暴打,办公室同时也被砸。

     据了解,被打的医生情况较重,头部脚部肘部多处受伤,诊断为脑震荡,现仍在附属其他医院接受治疗。而在24日医生报警后,警察调取当时的录像,处置结果是“医患斗殴”,打人者并没有受到任何处罚。这一结果让医生们非常气愤。

    

     6月25日,他们利用中午休息的时间,在门诊门口拉起横幅,“还我安全医疗环境,严惩医闹,暴力零容忍。”以此来表达自己的诉求。

    

     但是,事情演变成这样。我们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

    

     “医闹入刑”能遏制涉医暴力的发生吗?

     有人对于入刑是否可以遏制这一类的暴力事件持保留意见,脸谱君对这事情的态度是:做一点总比光说不做好。

     举个别的例子。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在第133条中增设第二款“危险驾驶罪”。为配合刑法修正案对交通驾驶行为的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于同年4月22日审议通过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至此“酒驾入刑”正式完成。而据公安部提供的数字表明,截至2012年4月30日,全国公安机关查处酒后驾驶数量同比下降41.4%,醉酒驾驶同比下降44.5%;2011年因酒驾导致交通事故3555起,死亡1220人,分别比上年下降18.8%和37.7%。

     据统计,2014年公安机关破获涉医刑事案件1349起,刑事拘留1425人,移送审查起诉347人;查处涉医治安案件4599起;及时制止发生在医院的现行违法行为8342次,发生在医院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案件同比下降10%。

     当然我们期待的理想状况是,在“医闹入刑”之后,这些数字会大幅减少;至少,法律的震慑效果可以值得期待。法治社会,任何纠纷的处理都要遵从秩序,也都要遵守一定的规则。对于医患纠纷来说,当出现矛盾和冲突时,依法按章处置,找到最佳的处理办法,同时也保障双方的正当诉求。

     当民事纠纷变成刑事案件,是医生的维权之路终见光明还是病人“手下留情”呢?但愿,在“医闹入刑”后,类似重庆医生罢工的这件事,或者曾经发生的许许多多的涉医暴力事件不会再简单的定性为“医患斗殴”,当然,这条路也同样漫长。

     医患关系已经到了恶性的地步

     医患关系,本来是很普通的一种社会关系,却是现在中国最复杂的关系,不知道为何与“医闹”这样完全贬义的词掺和到了一起。

     或许,大部分的患者也都不愿意把事情暴力化。只是,中国的病人和医生之间的纠葛太复杂,“为什么我做了这么多检查治疗还是没有好转,为什么我挂号排队等了几个小时,医生只看了不到五分钟就结束了,为什么我看个病就这么难。”病人的一个个为什么让他们觉得坐下来“动嘴不动手”的解决方式根本行不通,而对于医生来说这样的一个个为什么压在身上,很想为自己正名,但似乎除了承受砸下来的拳头,什么都做不了。于是,矛盾产生,患者觉得自己始终处于弱势地位。

     很不巧,医生,也是这么觉得的。

     “围观群众为伤医事件叫好”、“医生们齿冷”、“给所有叫好的人拉黑名单,再也不给他们看病”……不知道有没有发现,双方其实一直都是在完全不同的两个语境里各说各话,打压一方、永远对立是不可能使得医患关系获得良性转折点的,开始对话、换位思考才可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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