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药监局官员顶风违规致人酒精中毒身亡谈中纪委打虎
2015/7/8 E药经理人
医药反腐案件频发的情况下,湖北通山县食药监局官员下乡调研进餐,一陪酒者酒精中毒死亡的消息,受到关注。
7月7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了一批地方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案件通告,其中一则关于湖北通山县食药监局官员下乡调研进餐,一陪酒者酒精中毒死亡的消息,受到关注。据湖北省纪委的消息:2014年12月19日(周五)中午,通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勇,与工作人员刘建新等人因公在该县黄沙镇调研后进餐,黄沙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负责人高天赋等5人陪同并违规饮酒,致刘建新急性酒精中毒窒息死亡,张勇、高天赋等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游涛作为通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应承担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责任。2015年2月4日,游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由此观之,2015年下半年,中纪委的医药反腐还会一如既往的力度和节奏,打虎拍蝇两不耽误。
打虎惩腐:力度节奏不变
7月7日,来自最高检网站的信息: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新疆医科大学原党委书记、副校长李斌(正厅级)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今年5、6月间,由于中纪委官网“纪律审查”栏目发布的查处的厅局级以下官员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略有降低,一时间出现了“反腐放缓论”、“反腐节点论”等论调。而随着多名省部级官员接连被调查,这些论调才渐次平息。
中纪委的《保持坚强政治定力落实全会任务部署》一文给予了明确回应,“今年以来,惩治腐败的力度节奏不变,步伐一刻没有停歇”。文中同时阐明了下半年反腐要重点查处哪些人、哪类问题:(下一步反腐)要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人;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力度。
纠风执纪:处分将越严越重
中纪委关于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整治“四风”的消息频频曝光,但是医药业界对此颇有点“不以为意”之感,因为“都是些鸡皮蒜皮的小事”,“运气太差”。
然而据不完全统计,十八大以来,已有5名省部级官员因违反八项规定被通报,其中三人身份已被曝光:因致陪酒人死亡被降级的黑龙江原副省级官员付晓光,违规参加公款宴请的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鸣,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的西安市市长董军。
而同样顶风违规饮酒,致陪酒人死亡的湖北省药监局官员等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湖北省纪委对此的评述为:“中央、省委反复强调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绝大多数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能认真履责,体现作为,但也有少数地方和单位,对中央和省委要求置若罔闻,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影响恶劣。”
反腐后手:问责是关键
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讲话时强调守纪律讲规矩,要求各级党委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守纪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而后手将会如何?据中纪委传递的信息:
首先,各地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负首责、主责、全责,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其次,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加大压力传导力度,保证压力传导不层层递减。
最后,问责是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关键。对那些领导不力、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无论涉及到谁,只要失职失责都要追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查处和通报力度,对顶风违纪违规行为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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