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网曝药监局副局长不雅视频为真  牵出受贿贪腐案
2015/8/14 E药经理人

     2014年,网上曝出原四川江安县药监局副局长余华被捉奸的视频,并牵出其受贿案。从网曝到纪委介入,再到司法审判,一年之后,这起案件有了完整的调查结果。BY法制晚报2014年夏天,“四川江安县食药监局副局长被捉奸”的视频在网上疯传。当地纪委介入调查后发现,这位叫余华的副局长不但和“被捉奸”的女方有染,还和该女子的老板、一家连锁药店的经理也是情人关系,且在帮后者推销感冒药的过程中受贿。

     为帮情人推销药品,这位副局长利用周末时间亲自下乡走访各家药店。但情人承诺的5万元返点费还没完全到手,就被对方以“买情人节礼物”等理由拿走3万,另有1万元始终没给。

     江安县法院认定,余华受贿4万元,最终以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据了解,一审判决后,余华上诉。近日,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目前余华已经开始服刑。

     食药监局副局长被人捉奸

     2014年6月,有人发帖称宜宾市江安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副局长余华包养情妇,“捉奸”视频也在网上流出。

     发布视频的网友“破釜沉舟的命”在网帖中写道:“2014年6月18日晚,余华在江安县江安镇福乐苑小区5单元6-1号其租住的房屋内与其情妇万某某在乱搞时被当场逮住,余华对其所犯此事供认不讳,当时余华再三要求‘用钱私了此事,不要报警,不要将此事曝光出去……’。但我们没有答应其要求,我们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是人民的护盾,可以替自己伸张正义,不让贪官污吏为所欲为。”

     视频显示,有男子将一名中年男子按倒在沙发上,中年男子表示愿意出钱解决。在之后的镜头中,这名中年男子赤裸上身,满脸是血,裤子拉链没有完全拉好,左眼角有被击打痕迹,身后沙发上有血迹。

     该人大声请求将衣服给他,并承认“偷情”。视频中还有一名女子,坐在沙发上一直低着头默不作声。

     纪委查作风问题查出贪腐案

     对此视频,江安县委回应称,该中年男子的确为江安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副局长余华,女子姓万,是当地的康健堂药房员工,捉奸者是万某的丈夫和婆婆。

     江安县委、县政府获此消息后要求县纪委立即成立专案组,介入调查。随后,江安县委对余华做撤职处理。

     此事并未终结,随着当地纪委的调查范围扩大,不但确认余华与康健堂药房员工万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还发现万某单位的领导、宜宾市康健堂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尹某也是余华的情人。

     随着调查的深入,纪委继而发现,余华和尹某之间还有商业贿赂问题。

     2014年9月25日,余华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

     答应帮情人卖感冒药但要返点

     江安县委组织部文件、江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证实,余华于2010年9月起任江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分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

     在江安,康健堂算得上是大药店,在城区共有9个分店。尹某交代,2013年7月开始,她与修正药业旗下的修正堂的“感愈”事业部负责人约定负责江安地区修正药业旗下主治风热感冒的系列药品“感愈”的销售。

     按照尹某的说法,“感愈”在江安卖得不好。为了推销该药,她找到余华。“他是食药监局副局长,出面的话很多地方碍着面子都会买。”她交代说。

     余华虽然同意了,但表示“我帮你跑,没得点东西啊”。之后她和余华协商,答应给好处费。

     副局长周末亲自下乡推销药店皆给面子

     之后,余华确实是不遗余力。

     余华的朋友黄某作证称,2013年9月他和余华一起到“感愈”销售困难的地方推销,余(副)局长不但亲自下乡、挨家药店走访,而且还是利用星期六和星期日这样的周末时间去的。

     沈某、杨某、张某等多名药店老板证实,大家本来都嫌“感愈”价格太高不进货,但因为余华亲自上门推销,大家看他的面子,各自进了货。

     在余华的帮助下,尹某销售出价值45万余元的药品。尹某交代,按照说好的返点费,本来应该给余华45000元,但想到以后还需要他帮忙,就答应给5万元。

     但这5万块钱,余华只取走了1万元。2014年情人节,尹某让余华给自己买价值15000元的礼物,钱是从余华的返点费里出的。因琐事,尹某又向余华要1万元,之后,尹某征得余华同意,又从返点费里拿出5000元给了自己的朋友。

     剩下1万元,直到出事,尹某也没给余华。

     没到手就被情人拿走也算受贿金额

     余华和万某的“偷情事件”被网上曝出后,余华打电话给尹某,让她处理好返点费的账目。

     尹某交代,“感愈”系列药品的账都是她做,余华打电话后,她把余华的这部分账销毁了。余华之前拿走的1万元走了报销单,写的是“姐借款(余)”,出事之后涂改为“尹总私人借款”。

     2015年1月21日,余华被公诉。2015年2月4日,四川省江安县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受贿金额的认定成为焦点问题。余华认为,自己实际到手的钱只有1万元,尹某和尹某朋友拿走的3万元不能算做他的受贿金额。

     但法院最终认定,这3万元是经过余华同意,尹某才进行处分的,因此也应该算受贿金额。

     最终,法院当庭作出宣判,以受贿罪判处余华有期徒刑3年。

     鉴于余华的受贿金额达4万元,不属情节轻微,故对其辩护律师提出的免予刑事处罚的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宜宾市2015年核发的第16期《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公告显示,尹某仍为康健堂的法定代表人、经理。康健堂在江安的9家分店,如今也在正常运营,营业员的招聘信息在招聘网站可见。

     从网曝到纪委介入,再到司法审判,一年之后,宜宾“网曝”有了完整的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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