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严广告法”明天实施  五大变化不看就改行吧
2015/8/31 E药经理人

     距新广告法实施在新法正式启动不到10小时,E药经理人梳理新广告法五大亮点以及新旧广告法中对于医药广告规定不同的对比,再不看,就改行吧。

     又是号称“史上最严”!新版广告法即将在9月1日起开始实行,近期,关于新广告法中,新增了多项了医药、医疗和保健品广告有多项规定。

     工商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司长张国华解读新《广告法》时表示,这次广告法修改的幅度非常大,其中包括明确虚假广告的定义和典型形态,新增广告代言人的法律义务和责任的规定,强化了对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提高法律责任的震慑力等多个方面。

     近期,关于不得利用十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药品广告的不良反应标识等,无论涉及广告商的甲方还是乙方,均是业界关注的热点问题。

     距新广告法实施在新法正式启动不到10小时,E药经理人梳理新广告法五大亮点以及新旧广告法中对于医药广告规定不同的对比,再不看,就改行吧。

     1.充实和细化广告内容准则

     相比之前的广告法,这次的新广告法对一些内容准则规定进行了丰富。尤其让像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原来相对模糊的广告经营领域失去了保护屏障。原来广告法只有7种商品和服务的广告准则,这次增加到17种。凡是和消费者生产生活联系比较紧密的,几乎都囊括了进来。原来这一章叫广告准则,现在名称叫做广告内容准则。原来七种有药品、医疗器械、农药、烟草、食类、酒类、化妆品。这次有增加,这些商品和服务也是前几年违法广告发生率比较集中的地方。

     2.新增广告代言人的法律义务和责任的规定

     新法规定,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做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做推荐证明。此外新法还规定,不得利用十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新广告法中还特别指出,禁止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3.医药、医疗、保健品广告“3禁止”

     禁止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禁止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

     4.新增互联网广告规定

     新广告法对互联网广告有了规定,比如互联网广告应一键关停,电子邮件未经同意不能发送。但是互联网的广告形态很多,技术比较复杂,具体问题在广告法这样一部法律里不可能规定的很细,之后还要专门出台一个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这也在新广告法里有所体现。

     5.罚款金额提高

     新广告法进一步提高法律责任的震慑力。比如过去对媒体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发布的广告,根据广告费用处罚款1到5倍,现在是3到5倍,还有的广告费用难以计算的,现在最高可以罚到200万,所以处罚力度更大,这也是为了加强对违法广告的震慑。

     新旧广告法中医药、医疗以及保健品规定不同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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