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硬】安徽卫计委力撑蚌芜药采:其带量采购符合安徽省要求
2015/9/9 E药经理人

     9月8日,安徽省卫计委官网刊登了“蚌芜药品带量采购符合省药采《实施方案》要求”的文章。明面上,这是反驳中国经营报在8月份《安徽药品“带量采购”成交中标价是落选品种15倍》的报道;而实质上,其重点在于表达安徽省支持蚌埠、芜湖带量采购模式的强硬态度。这种态度是否也是出乎发改委意料之外的?脸谱君与诸位一起,观察后续效应。

     BY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日前,有媒体刊载了《安徽药品“带量采购”成交中标价是落选品种15倍》一文,对我省蚌埠市、芜湖市药品带量采购工作提出质疑,称“药品中标价是落选品种15倍”、“最低价中标品种反而先出局”。经我委调查了解,上述说法和事实不符,蚌埠、芜湖的药品带量采购符合省药采《实施方案》要求。

     据调查,蚌埠市药品带量采购分单品种和打包带量采购两种方式。其中,以全市94家公立医疗机构2014年临床使用药品量、金额等为依据,综合因素排名前30位的药品作为单品种带量采购品种,询价建议降价幅度为25%;其余药品实行打包带量采购,供货企业总体降价幅度约为15%。

     媒体提到的注射用头孢他啶为省中标药品,有多家厂家中标,其中价格较高的厂家的产品因使用量大、金额高被列入单品种采购目录;价格较低厂家生产的同品种药品被列入打包带量采购目录,没有落选,并非媒体反映的 “最低价中标品种反而先出局”。

     同理,在省级招标中中标的注射用奥美拉唑钠、注射用奥美拉唑钠,均有多家厂家的产品中标,其中价格较高、采购量大的被列入单品种采购目录,价格较低的进入了打包采购目录。

     据介绍,蚌埠市此举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压缩药品价格的虚高空间,遏制药品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降低广大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在具体带量采购中,医疗机构根据药品使用需求,采购的药品有价格高的,也有价格低的。从该市调查结果看,药品带量采购中价格低廉的中标药品使用的覆盖面更广。

     至于媒体报道“芜湖县基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目录有部分最低价品种落选”也与事实不符。媒体见到的只是芜湖市在网上公示并征求意见的目录,并不是实际采购目录。在实际执行的目录中,已经包括了最低价药品。另据了解,芜湖市为推进分级诊疗,方便群众就医,保证慢病患者治疗的连续性,经省同意,正拟扩大基层用药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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