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惊!福建省1.4亿招标现“惟一指定商” 对方是上海联影
2015/11/11 E药经理人
福建省卫计委1.425亿元指定采购此前从未使用过的上海联影生产的医疗设备,将其列为单一采购来源。这合理合法吗?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国产逐渐替代进口?但是实际上,被吞食的市场份额都是国产医疗器械企业。
11月9日,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挂出一则公示,引起业界一片哗然。这则名为《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福建省县域医学影像诊断中心项目设备购置单——来源公示》,其内容指出:“福建省卫计委为本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县域医学影像诊断中心项目将购置58台CT 、MRI、DR,预算金额1.425亿元。”
但这份公示引起一片惊讶声的原因是——其独特的“单一来源”采购,这58台价值不菲的机器指定由“单一来源”的生产商提供,这家公司名称为上海联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联影”)。
为何要“单一来源”采购?
据了解,除了上海联影之外,目前国内主要的国产CT设备厂商,还有东软医疗、安科等,其中东软医疗的产品市场占有率最高;国产DR设备厂商,还有万东、迈瑞等,其中万东市场占有率最高;国产MRI厂商,除上海联影之外,还有奥泰、朗润等,其中奥泰市场占有率最高。
福建省卫计委对此给出的解释是:为保证软硬件兼容性、使用主体协同性、信息安全性和成本低,所以应选择国内制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品牌产品。 但这些“国产设备们”还是被挡在门外,其中最关键因素在于,福建省卫计委规定“本项目涉及的所有产品,须均基于同一软件平台和同一硬件平台研发生产”。
为何必须要同一平台的?即为什么58台医疗器械必须要采取与以前都不一样的采购方式,去采购同一家厂商提供的产品?对此福建省卫计委称:“专家从医疗健康数据的采集、存储和使用中涉及信息安全、县级医院自有资金状况、设备的主要配件和维修成本、产品实际需求、自主知识产权等因素考虑认为:上海联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及该公司的产品是唯一最合理的、可行的选择”。
如此招标规则的制定,是否符合相关招标法规的要求?而当记者致电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寻求其对于福建省卫计委此次招标采购的态度时,对方表示:“我们不是专业人员,只能听取专家意见。”
律师质疑:涉嫌多项违法
但对于福建省当地的表态,业内人士并不认同:目前国内外厂商的医学影像设备以及软硬件产品接口都遵循统一的接口协议,目的就是保证不同厂家设备之间的兼容性、数据类型的同一性和数据传输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另外,无论在国内还是国际,医学影像设备的数据都已经实现全数字化,影像数据的传输、接收、存档、查询等,都遵循标准接口,有统一的标准规范,可与医院相关系统实现通讯,并通过医疗健康信息集成测试。
故而,为了兼容必须采购同一家的产品,并不成立。
据一位医药行业资深律师向E药经理人透露:福建省卫计委这次设备购置选择单一来源的做法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此次采购的法律基础应该是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可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情形。但此次采购的现实情况并不符合这一要求。他认为,国内还有很多其他具有技术持续创新能力和设备升级及维护能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品牌供应商,上海联影并不存在功能上的无法替代性。
而福建省卫计委以“信息安全”“县级医院自有资金状况”“设备的主要配件和维修成本”“产品实际需求”“自主知识产权”等因素作为理由,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限定了采购来源为上海联影公司,排斥或者限制其他经营者参加本地的招标投标活动,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一款所规定的“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的行为。
上述律师说:“就我们的实践经验而言,招标系统内部的基本法律常识应该不缺乏,但对相关法律的准确全面理解尚有欠缺,专业性不强,缺乏对法律的敬畏和自觉遵守法律的意识。”
目前,该采购公告还处于公示阶段(11月6日~12日),企业可以在公示期满两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据了解,相关的企业正在福建集合,准备向相关机构提出正式的异议。E药经理人将持续关注这一事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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