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因电子监管码起诉CFDA引起业界哗然!但请看完这一篇再忙着站队
2016/1/26 E药经理人

     这一药店起诉CFDA的奇葩事,迅速刷曝了医药界的朋友圈。触动大家的关键词是:“民告官”的吸睛效应,药品电子监管码的诸多争议,CFDA会做何反应?药品电子监管码的所有者阿里健康是这一轮“炮火”轰击后的又会如何接招?

     文│脸谱君

     1月2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收到一纸来自医药企业的诉状,令人意外的是,诉状的被告竟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

     1月26日,湖南养天和大药房集团有限公司的法人兼董事长李能在京高调召开新闻发布会,讲述其之所以起诉CFDA的原因是,认为CFDA强制推行药品电子监管码属于行政违法,要求立即停止这一违法行为。

     李能称:“在中国,除了吃法律饭和打假专业户之类,普通人谁愿意动不动打官司啊?何况“民告官”?!那更是风险大、代价高、后果难预料。因此,起诉国家食药监总局,实属迫于无奈。”

     一时间,这一药店起诉CFDA的奇葩事,迅速刷曝了医药界的朋友圈。触动大家的关键词是:“民告官”的吸睛效应,药品电子监管码的诸多争议,CFDA会做何反应?药品电子监管码的所有者阿里健康是这一轮“炮火”轰击后的又会如何接招?

     E药经理人就这一事件求证于CFDA和阿里健康,但是截止发稿,CFDA未有正式回复,而阿里健康认为诉讼主体为CFDA也不方便有回应。

     12药品电子监管码这一“身份证”有必要吗?

     药品电子监管相当于药品的“电子身份证”,监管部门希望借此实现药品生产、流通、消费的全程监控。 2015年,CFDA发布的“一号文件”要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实施药品电子监管。

    

     CFDA期望药品电子监管的作用表现在:首先,可以有效打击假冒伪劣药品,“冒牌货”是无法获得电子监管码的,同时也无法进入正规的销售渠道;其次,对一些“问题药品”,可以从生产、批发到流通,实施有效的追溯;另外,对于所有药品,都可以通过电子监管网,实行实时监控。

     在药品电子监管推行之初,制药企业反对者甚众,原因是:CFDA用行政命令要求企业上交所有药品信息的合法性,是当时药企大佬们不满的焦点。

     但是,随着药品电子监管码的逐渐推进,药企们一定程度上认可了依托电子监管码建立的药品追溯体系,可以解决药品流通过程中的窜货等问题。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界人士向E药经理人表示:“电子监管码在一定程度上展示了CFDA在药品管理上的进步,这是社会演进的要求,不能因触及个体利益而一味抵制。”

     上述业界人士也同意:药品电子监管码可以解决一些问题,但是对于体系外流离的“假药”问题确实起不了什么作用,而对于占据整个药品市场80%份额的医院市场还缺乏普及率。

     在一定程度上取得共识的是:“对药品进行电子扫码监管是必要的,但关键取决于这件事情由谁来做。”

     这或者才是这一桩“诉讼CFDA”事件的核心矛盾:为什么由阿里健康这样一家有医药业务的企业来做这一个平台,掌握药企的所有药品信息?作为本身参与药品相关经营活动的企业,阿里健康同时负责药品电子监管的运营,这违反了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

     只要一想到未来将和坐拥药品流通大数据的“裁判”阿里健康同台竞技,连锁药店们便不由得坐立不安。而这种内心深处的不安,或许才是这一事件之所以会被迅速传递的根由。

     另一方面,阿里又觉得“冤”,据一位接近阿里的人士透露:“至少目前来看,这一业务在阿里健康内部是公益性质的。要不然其在香港的上市公司也不会亏成那样了。”此前,BAT(百度、阿里、腾讯)三巨头或多或少都承接了一些“国家项目”,尤以大数据领域起点较早的阿里巴巴最为突出。马云曾多次在公开场合表示,若非相关项目方三番五次找上门,他一般不愿承接此类项目,就算接了也绝不求报酬。

     以国外运营药品电子监管码的经验来看,一般都是由国家或是第三方来运作,绝对不是没有约束地由利益相关方做,属于非营利性组织,但最初需要企业及各个企业协会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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