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标吗】福建补标48个品种,标准唯低价
2016/4/14 E药经理人

     福建陆续完成各片区药品带量采购以来,药价降幅明显,但同时也发生了一些医疗机构用药难、找药难的窘境。

     文 | 点苍鹤

     来源 | 医药云端信息

     前些日子,某大型省属三甲医院发出通知,“由于静脉给药的胰岛素制剂全部未中标,请临床改变过去思维寻找替代治疗方式”。这段话引来了业界各种议论与吐槽。胰岛素是对糖尿病病情有效控制的临床常备用药,各大医疗机构广泛使用,竟然连大医院都无药可用,可想而知,该省面临着怎样的医疗卫生风险?

     之后,该医院将此句话删除,换成了“关于静脉给药的胰岛素制剂及类似问题,我们正积极与省药采中心积极沟通”,这正是暴露了该省在药品采购上存在的问题。

     幸好,对于此,福建药采中心积极调整采购策略,补充了48个品种的采购,算是作为前期采购工作的补漏。这些品种都是医疗机构临床治疗必需、但在新一轮采购中落标药品,上面提到的胰岛素注射液也在其中。

     补充药品按全省采购方案的规定进行分类,确定采购方式,通过补充采购增补进《省级入围目录》,各采购片区可依据补充采购结果,按照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相关规定,确定本采购片区确标品种,增补进所在片区药品采购目录清单。医疗机构依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采购。

     然而,仔细阅读补充药品的报价规定,我们发现,方案依旧延续之前唯低价是取的路线,最低价的字眼多次出现在方案中,甚至对于没在省级采购目录中的低价药品规,规定了比通常政策更为严苛的报价限制(其报价不得高于国家政策规定的日均费用,其中化学药品报价的日均费用≥1元、中成药报价的日均费用≥2元的,其报价增幅不得高于该产品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全国省级最低中标价的30%)既然原方案这么规定还导致药品落标,那么同样的规则下又有多少企业愿意应标呢?

     鉴于此,我们怀疑这48个补充药品能否顺利完成采购?产品中标后,药品供应能否保障?只能祈祷:天佑福建,让患者都有药可用,健康平安!

     以下是报价规定:

     属于本次省级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品规,如属公开招标目录的,按省级带量方法进行议价谈判;如属低价药,其报价不得高于国家政策规定的日均费用;其他品规,其报价不得高于本企业该品种规格全国正在执行的省级最低中标价以及我省公立医院现行采购价。

     不属于本次省级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品规,如属2014年全省用药量前80%的品规,按省级带量方法进行;如属低价药,其报价不得高于国家政策规定的日均费用,其中化学药品报价的日均费用≥1元、中成药报价的日均费用≥2元的,其报价增幅不得高于该产品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全国省级最低中标价的30%,如报价超过上述要求的,或上述产品出现无中标记录也不能进行差比价换算的,提交专家评审委员会审议后确定是否挂网采购;上述情况外的其他品规,其报价不得高于本企业该品种规格全国正在执行的省级最低中标价及我省公立医院现行采购价和本品规所有报名企业的次低价。

     销售价格确定:入围的补充采购药品的挂网价格即为医疗机构的销售价,待确认后作为医保药品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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