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大医院巡查:谁来查,怎么查
2015/2/10 创新医学网

    

    

     图为2012年12月,卫生部大型医院巡查组到北医三院现场巡查(来源于该院官网)

     2月5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了《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15-2017年度)》引起了大家极大地关注。说起来,这得归功于“巡查”两个字,伴随着反贪风暴的中央巡视组频频亮相,让这个词深入人心。

     不过,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很早就开始了。2006年~2010年,原卫生部共完成了对12家部属部管医院的巡查。各省也陆续组成巡查组,对辖区内大型公立医院进行巡视。

     但凡巡视或是检查,有几个问题很关键,一个是谁来查,一个是怎么查,一个是查了之后怎么办。尽管新一轮巡查还没开始,但是经过8年多的运转,大型医院巡查已经形成了一套相对稳定的机制,相信也不会有太大地变动。让我们看一看,此前巡查组是如何工作的。

     谁来巡查

     大型医院巡查的牵头部门一直是从事医疗机构监管的医政医管局(机构改革前,要么是医政司,要么是医管司),今年也不例外。

     尽管从2015年医院巡查的内容来看,“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成了四项重点中的前两项,这确实体现了本轮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对于反腐和行风建设的重视。但是,既然有这么多反腐的内容,为什么没有让纪委或者纠风办牵头负责呢?

     因为,谁来查是由巡查性质决定的。大型医院巡查起源于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要求,对象是具有直接领导或管理关系的下属单位。其实质,是政府作为公立医院的所有者行使的内部监管行为,是对医院反腐倡廉建设、医疗业务安全、经济运行管理等方面的一项综合监督管理制度。显然,医管部门更适合协调相关工作。

     当然,巡查组的成员不只是医管部门一家的事情。此轮大型医院巡查,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实施委属(管)医院的巡查;各省、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三级医院(含三级综合医院与三级专科医院)的巡查。

     相应的,也会成立有不同部门组成的巡查组。这个巡查组的组成程序也是有讲究的:

     首先,会根据工作需要,选聘卫生行政、纪检监察、医院管理、财务管理、医学、法学等专家,组成大型医院巡查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的政策研究、制度设计、规范标准制定、分析评价等工作。

     然后组建巡查员库,巡查员的来源可为卫生行政部门、医院、有关高校和科研机构、有关行业学(协)会。所从事的领域应包括卫生行政管理、卫生法学、医院行政管理、医院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纪检监察、医院临床业务管理、后勤设备及采购管理等。

     最后,根据有关规定和年度巡查任务,组建巡查工作组。按照2009年工作方案的要求,每支巡查组至少9人,包括医疗管理、经济管理、人事及纪检监察等3个专业小组,每个专业小组至少3人。巡查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根据任务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国家级的巡查工作组,通常是由司局级官员带队,异地抽调专家组成。比如2012年12月对北京协和医院的巡查,专家组就是由驻卫生部监察局副局长带队、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副院长为副组长负责具体业务。

    

     而在2011年对湘雅医院的巡查,则是由天津市纪委驻天津市卫生局纪检组原组长任组长、卫生部北京医院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河北大学附属医院、复旦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福建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卫生部医疗服务监管司评价处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组成。

    

     怎么巡查?

     巡查组的工作方式,估计会让许多好奇的人失望了,因为和平常工作并没有太多不同,主要是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现场查看、问卷调查、公开征求意见、财务和统计资料分析等方法,并结合医疗信息统计分析结果开展现场巡查。

     按照中央巡视的规定,巡视工作应当依靠被巡视地区、单位的党组织开展。被巡视地区应当通过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公布巡视工作的监督范围、时间安排以及巡视组的联系方式等有关情况。

    

     2012年12月,卫生部大型医院巡查组到北医三院巡查

     大医院巡查也照此办理。被巡查的医院必须及时公布相关信息。这是巡查线索的重要渠道之一,特别是涉及卫生计生行业纪律的执行情况,包括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药品回扣、耗时耗财(应为高值耗材)回扣、医生红包问题,及医院采购中的一些违法违纪行为等。毕竟,群众的眼睛是最雪亮的。国家卫计委也表示,在巡查工作中,将会通过设立举报箱、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让患者参与到巡查行动中来,反映患者诉求。

     查了之后怎么办?

     巡查组不是钦差,当场断案只存在于民间传说。按照中央统一规定,巡视组不干预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正常工作,不查办案件。

     一般而言,对大医院现场巡查工作结束后,各巡查工作组会撰写巡查报告,由医政医管局汇总整理形成年度巡查报告。巡查报告将向接受巡查医院反馈,医院应当按照反馈意见积极整改,反馈后30日内报送整改方案,3个月内报送整改报告。

     这个结果,也要分不同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属于医院自身管理问题,责成医院进行整改;属于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按照职责权限,反馈给有关部门,推动问题研究解决。对领导班子德才达不到要求、管理混乱或有重大失职行为的,通过适当途径反馈给相关部门,作为领导班子考核、任用、评优的依据。对于发现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线索,应根据情况,分别向纪检监察、审计、司法或其他有关部门移送。

     至于巡查结果有多重要,主要看各级行政部门自行规定,比如将巡视结果作为医疗机构校验、评审评价依据并上报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院校、企业。巡查评分记入等级医院评审总分,占30%;发现一票否决事项或医院不配合、不整改的,给予黄牌警告、暂缓校验、暂缓执行评审等级、撤销评审等级等处理。

     查什么?

     2015年《工作方案》有四项:

     (一) 反腐倡廉建设。(建立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等6条)

     (二) 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等7条)

     (三) 医院管理。(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等17条)

     (四) 经济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等10条)

     文章来源:健康报 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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