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报告”之严惩暴力伤医
2015/3/13 创新医学网

     昨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表示,将依法严惩暴力伤医,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惩处涉医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那么,医疗领域的各方面参与者,对此有着怎样的看法?

     医疗律师:应废止“医疗事故”概念

     不少人关注将要出台什么样的法律制度来严惩暴力伤医,上海市海上律师事务所医疗专业诉讼律师刘晔向网易健康透露,是即将修订的《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条例》,但是目前还处于送审状态,尚未公开。

     刘律师介绍说,对于该条例具体内容尚不得知,如果即将修定的《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条例》还是沿用“医疗事故”这一概念,相应的鉴定程序和事项仍然沿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医疗事故鉴定内容,那么无疑会继续火上浇油,继续成为恶化医患关系的根源。

     “我认为,《侵权责任法》作为国家立法机关通过的基本法律,其关于医疗损害的法律概念应当成为医疗损害赔偿领域的统一概念,所谓“医疗事故”的法律概念应当从法律上和实践中废止。”刘律师补充说。

     医院管理者:给周强点个赞

     中国医院协会副秘书长庄一强认为:

     1.暴力伤医如果是伤害医护人员,这已经超越医患服务范围,是刑事犯罪。比如,你杀了酒店人员,杀公交司机也是犯罪,其实伤害医护人员跟医患关系没有太大关系,是属于一个犯罪行为。

     2.医院是一个24小时开放的场所,但是在公安部门却不被定义为公共场所,一般只有车站、码头、飞机场……等才被定义为公共场所,所以安保方面就没有像公共场所那样安全,以前一旦有医闹事件,一般警察不会出警,周强这次的“将依法严惩暴力伤医”提出以后,如果出现医闹经常就会出警,从这一点来说,我觉得应该给周强点个赞。

     3.医疗服务是一个特殊的服务,不管有没有医好,它都是一个负体验,就是你怎么高兴的去看病,它都是不舒服的。在负体验行业里,最需要的是信任,信任有个底线,必须在安全的基础上才能产生信任,周强的报告给医务人员提供一个安全的职业环境提供保障,给不法分子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文章来源:网易健康/健康界

     创新医学网

     最专业的医学学术期刊出版服务机构 ,关注创新医学网微信号,随时随地了解最新医学前沿信息、会议报道、期刊资讯、晋升政策,您身边的医学论文写作、发表、著作出版辅导专家!

    

    http://www.duyihua.cn
返回 创新医学网 返回首页 返回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