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怀疑老百姓的创业动机
2016/6/18 凤凰财经
作者:徐昌生 来自公号:经济学家告诉你A
也许是中国的政府层级过于庞大,中央政府与其部门之间往往不能行动一致,有很多的时候甚至相互矛盾,比如,中央政府号召全民创业万众创新,如果老百姓真的热情高涨踊跃参与,他们很快就会遇到政府部门对他们的严格审查,这些部门担心他们不是来创业的,而是来偷工减料坑蒙拐骗的!
信手拈来两个例子:
例一,开旅行社要先交10万元保证金到旅游局。因为有段时间国内旅游市场服务质量参差不齐,许多游客遭遇服务欺诈,纷纷投诉主管部门,旅游局推出管理绝招——开业之前先收服务质量保证金。收钱的理由很简单,为防止你坑蒙拐骗,先收你10万元,一旦你遭遇游客投诉并属实或者某一日你卷款潜逃,那么这笔钱就用来赔付顾客。当然,如果你开的是国际旅行社,那么你搞服务欺诈或卷款潜逃将会造成巨大的国际影响,所以你就要先交120万元保证金,如果在国内接待外国宾客,那也不能少于30万。旅游部门把拟开旅行社的人视为潜在的不法奸商!
例二,开高层宾馆要一层一个消毒间。宾馆房间内的茶杯口杯要每客消毒,卫生部门认为只有每层有一个消毒间若干个消毒池,消毒工作开展起来才会方便,宾馆也才会真正地进行器具消毒。他们还固执地认为,如果每层没有消毒间,那么你就不可能用人力把数个楼层的茶杯集中到一层的消毒间里消毒,也不可能舍得花钱每层添置一个消毒柜进行消毒。如果你觉得每层设一个消毒间太浪费的话,那么你就要在开业之前向卫生部门官员证明你日后没有不消毒的动机。当然,信誓旦旦的语言是苍白无力的,请客送礼大把花钱或许才能凑效。卫生部门把任何进行内部管理变革的宾馆都视为正在偷工减料的嫌疑犯!
假如例一理由成立的话,部门还有很多的理由可以收钱:你想办工厂吗?先交保证金,因为你有可能生产假冒伪劣;你想开医院吗?先交保证金,因为你有可能草菅人命;你想办学校吗?先交保证金,因为你有可能误人子弟。如是此,部门可以找到更多的理由来广开更多的收钱门路!
假如例二理由成立的话,部门还可以插手企业内部的诸多事情:你想搞工艺改进吗?不行,你肯定是为了赚钱而以次充好;你想缩短工作流程吗?不行,你肯定是为了赚钱而降低服务质量;你想刊登广告吗?不行,你肯定是想钱想疯了,一定会大捞一把货款然后卷款潜逃。如是此,企业的任何管理创新之举都将被部门扼杀在襁褓之中。
这样的管理逻辑当然不能说服老百姓,他们在心里愤愤不平的同时,就会依据相同的逻辑来诘问部门官员:你要升官是吗?先交保证金,因为你这个职位权力太大了,你的前任都因为腐败而栽倒了,那么你也有可能重蹈覆辙;你是局长吗?那你应该每天到营业大厅来办公,你的手机应该向全社会公布并且24小时开机,这样我们才会相信你能够密切联系群众。
当然,百姓无权,所以百姓怀疑官员的做官动机,就只能是说说而已,没有谁会把他当真;部门有权,所以部门怀疑百姓的创业动机,便可以推出严苛的措施来审查!
我们就是生活在这样一个充满矛盾的世界里,一方面政府不断鼓励全民创业,一方面部门坚决怀疑老百姓的创业动机;一方面政府强调要改善服务,减少环节,甚至推出办公一条龙来方便企业(各地都有行政服务中心),一方面部门又不断地设置创业门槛,不断地制造新的障碍,让老百姓望而生畏无所适从。
政府部门为什么会对老百姓的创业总是戴着有色眼镜充满怀疑?大部分老百姓都认为没有其他的原因,部门的目的不是为了管理而是为了收钱或者以权谋利。笔者不愿意完全相信老百姓的直觉,因为,部门规章都来自于中央各部委,我不太相信这些高官在制订政策之初就满脑子想着部门的利益。我宁愿相信部门的解释,即:提前规范市场秩序,防止动机不良者进入,以免他们为祸市场!比如,有了质量保证金,旅行社老板逃逸就不管用,准备逃逸的老板就不会开办旅行社;有了消毒池,消毒工作的固定成本已经投入,不认真消毒的老板就会认真消毒。
然而,部门官员的动机审查真的管用吗?不能说完全没有用。也许凭着门槛政策加严格审查,真的能拦住个别的心怀不轨存心捣乱的好事之徒,但大部分是拦不住的,因为一个决意要通过开旅行社或者宾馆来行骗的人,必定做好了各种应付审查的准备,甚至是不计成本也要满足部门的要求。部门机械刻板的规定,倒是会吓跑一批存心创业的人。
比如某人想办一个宾馆,一打听每个楼层必须留一间消毒房,每换一个服务员要花100多元办理健康证,每个月要接待卫生部门官员检查若干次,他一算成本划不来,只好放弃创业的念头;再比如某人有10万元钱,办个小小旅行社绰绰有余,可是交了保证金之后他又一文不名空空如也,只能等到他再攒够了几万元的时候,方有可能尝试自己的创业梦想。如果不幸他没能攒到后面的几万元,或者有一天质量保证金又水涨船高,或者他没有取得旅游局颁发的从业资格,那么他的创业愿望就变得遥遥无期。部门主观上或许是为了防止坏人进入,客观上却把更多的好人挡在了创业门槛之外。
部门之所以陷入了动机审查的误区,其根本原因在于漠视了市场的自我纠错机制。在市场经济中,卖方固然是为了多赚钱,但多赚钱并不必然会导致他利令智昏不择手段,即便他是一个道德水准非常低下的人。因为他的行为还要受到四个方面的制约:
一是法律的制约。只要政府对严重的损人利己行为事先予以警示,事后予以严惩,法律的威慑必使大部分人不敢跨越雷池。
二是消费者的制约。卖方是为了多赚钱,可买方却不愿意浪费钱,因而必定会瞪大眼睛仔细检查,甚至会东奔西走货比三家,只有在自己觉得合算的时候才肯掏腰包,并不是什么伎俩都可以蒙人得逞的。
三是自身利益的制约。卖方要想赚更多的钱,必定要靠优质的产品或服务来赢得口碑,如果一味地贪图眼前利益,专事短斤少两或假冒伪劣,必遭消费者遗弃,最终受损的还是卖方本人。
四是竞争对手的制约。当某个销售商一味地以偏高的价格或过低的质量来提供产品或服务时,他的竞争对手正好乘隙而入,以更高的性价比来抢夺他既有的客户群。
就以本文前面两个例子而言,旅行社要想赚钱,必定会主动改善自己的服务质量,以图长远的利益,假定真是从一开始就打算搞坑蒙拐骗,那么10万元保证金也并不能制约其循规蹈矩;宾馆也许并不愿意对器具进行严格消毒,可是如果因为未消毒而导致传染病的爆发或者其声誉受损,不仅宾馆要受到处罚,而且老板的巨额投资也有可能化为泡影,因此,宾馆老板对宾馆卫生的关心应该超过没有利益牵挂的部门官员。真有敢拿自己声誉做赌注的老板,一层一个消毒间又能耐他何?
习惯于事前审查的官员们也许会问,如果旅行社出了安全事故,老板不赔而逃逸了怎么办?逃逸了,也要按照法律程序来追责,而不是预先假定他一定会逃逸就收取他的巨额保证金。如果各个部门都按照旅游部门的这种管理思路来进行社会管理的话,那收取质量保证金的范围会越来越大,收取质量保证金的标准会越来越高,部门管理固然方便了,但老百姓的创业积极性也就被彻底扼杀了!
怀疑某人具有不良动机仍应该批准他进入市场危害他人吗?应该!宁可错放一个坏人,不可冤枉十个好人,我们不能因为个别人的不良动机而故意制造出一大堆创业障碍,从而导致更多的百姓痛失创业的机会。这就像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有犯罪动机就断定他一定会犯罪,动机犯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
其实,部门只要改一改思维习惯,不仅能够给百姓带来更多的方便,还能减少自己无谓的工作量。即在推出政策时,不能只看这个政策会不会带来好处,更要看这项政策会不会带来坏处,尤其是要比较好处与坏处孰多孰少,只有好处大于坏处收益大于成本的政策才值得我们去推广,那些让部门得利而让老百姓受损的政策应当逐步清理并彻底废除才是正途。
经济学早就告诉我们,一项政策的好坏,不是看它的制订动机,而是看它的实施效果,动机再好效果糟糕,这样的政策就是坏政策!
然而,简单的道理连大把的部级高官都不明白,中国如何能够迎来中央政府所期盼的全民创业万众创新?
作者:徐昌生 来自公号:经济学家告诉你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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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运营编辑 史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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