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诺奖授给了门罗,而不是阿特伍德?
2016/6/17 凤凰读书
凤凰读书会

“别人问你是否憎恨男人时,
正确的回答应该是‘哪种男人?
’我会指给你看,这个角落里的是艾伯特·史怀哲,
那个角落里的是希特勒。”
——玛格丽特·阿特伍德
编者按:
“别人问你是否憎恨男人时,正确的回答应该是‘哪种男人?’我会指给你看,这个角落里的是艾伯特?史怀哲,那个角落里的是希特勒。”
加拿大女作家玛格丽特?阿特伍德在《塑造男性人物》一文中这样写道。被称为女性主义写作者,阿特伍德却规避了女性小说常有的煽情、脆弱和不节制,在14本诗集、11篇长篇小说、5个短篇小说集、3部文学评论这样浩博体量的写作中她一直试图在传达更为宏大的主题——生存,用文学、艺术和信仰拯救这个未来会被洪水淹没的社会。
借上海译文出版社新近出版社阿特伍德《别名格蕾丝》《洪水之年》《跳舞女郎》三部作品之机会,李敬泽、孙甘露、梁鸿、走走四位嘉宾做客凤凰网读书会,分享在这位“加拿大文学女王”异色世界之中的阅读体验。
在这样一场讨论里,著名文学评论家李敬泽直言不讳地指出,阿特伍德是比艾丽丝?门罗更好的作家;作家梁鸿认为,相较阿道司?赫胥黎,阿特伍德格局更大,关注的不是无聊的生活和人,而是诸如社会犯罪事件的严肃主题。本文为现场文字实录。

嘉宾介绍
李敬泽(中国作协专职副主席、作家、文学评论家)孙甘露(上海市作协副主席、作家)梁鸿(作家、文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教授)走走(作家、《收获》杂志编辑)主持:黄昱宁(作家、翻译家、出版人)


梁鸿:阿特伍德讲述世界在失落之后,新的秩序如何建构
黄昱宁:我们要谈论的这个女作家确实当得起今天的嘉宾阵容,玛格丽特?阿特伍德在世界文学界的地位,我曾经比喻说她是一个巨人式的、全能型的写作者,我大致介绍一下她。
玛格丽特·阿特伍德常常被称为加拿大文学女王,她现有的作品包括14部诗集,11篇长篇小说,5个短篇小说集,3部文学评论,她在世界文坛的影响力不光靠作品,还有大量出现在各种公众场合的演讲,某种程度上也算是公共知识分子。她从19岁开始写自己的第一首诗作,影响跨越了国界,也跨越了文学领域,在政坛上也能见到她的言论。今天在座的有两位作协副主席,她在加拿大也是相当于作协主席的这样一个身份。被列为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100位加拿大人的第5位,她的创作生涯几乎可以说是包罗万象的,这样一种规模常常让谈论玛格丽特?阿特伍德变得非常困难。我个人一直觉得欠她一篇比较像样的评论,但是我不知道怎么写,她的作品我非常喜欢,但不知道怎么下手。
今天我们谈论的是上海译文最新出的她的三部作品,正好可以代表她三个不同的阶段:一部是《跳舞女郎》,是她比较早期的短篇小说集,《别名格蕾丝》应该算是她几乎和《盲刺客》齐名的代表作之一,《洪水之年》则是她近年致力于写的生态文学或者是反乌托邦作品系列当中比较有代表性的一部,时间跨度也比较大。
所以,我首先想问一下各位嘉宾,对于玛格丽特·阿特伍德这样一个几乎有点巨人型的作家(她个子非常高,在国际文坛上大家都喜欢叫她巨人),这样一个涉猎如此广泛的人,你们印象最深的一点或者几点是什么?
走走:如果大家看过玛格丽特·阿特伍德的话会知道她的写作特点,首先她是一个在技巧上面特别娴熟的人,她经常使用的嵌套结构,是文本套文本,包括多种文本的混合,《洪水之年》里面她会杜撰一系列上帝的教堂赞美诗,这个赞美诗事后也变成了真正的音乐作品。其次她是一个以女性主义写作为主要特点的作家。在《别名格蕾丝》,甚至《盲刺客》里面,运用女性视角叙述的时候她都是比较娴熟的。其实在《洪水之年》里面,她会巧妙的运用这个方式来瓦解男权主义。《洪水之年》里男性声音是完全被压缩掉的。
阿特伍德的这个名字很有意思,英语真正的来源是丛林里的珍珠。她的父亲是一个昆虫学家,她一直到八年级之前都没有完整地上过一学期的课,父亲一到捕昆虫的季节就把他们全家带出去捕昆虫,做标本。所以为什么别人会定义她是一个生态主义的写作者,这个生态主义在中国目前几乎是没有的,这跟她从小对于丛林的认识,对于加拿大荒野的认识是有一定的关系的。
说到女性主义,14世纪的时候,阿特伍德的母系家族里面有一个女性作为巫婆被处以绞刑的,但是绞刑绳索挂上脖子吊起来以后她没死,所以这个女性就变成他们家族的一个传奇。她们就说她脖子硬,挡过一劫。他们家族说,女性的脖子要硬才有勇气抵抗这个社会,这些是题外话,但是我们可以从中看到阿特伍德天生的一种写作原型因素。
梁鸿:其实阿特伍德给我的印象是她和阿道司·赫胥黎风格完全不一样,几乎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方向,后者比较小,去的地方特别特别小,无聊的生活和背后的那些人。但阿特伍德特别大,主题很大,首先在非常大的主题上进行加工。
即使她写了很多女性,包括短篇小说,包括她的《洪水之年》、《别名格蕾丝》,都是以女性视角来写的。我详细看了《别名格蕾丝》,这个书特别有意思,其实是非常真实的案件,18世纪特别臭名昭著的一个案件,女仆杀死了男女主人,逃跑又被抓住。这是定型的案件,因为它太过残忍,在加拿大本土上是一个特别被传说的一个案件。但是阿特伍德拿过来重新写,等于消解了种种的定论,消解了女主人公的一个罪犯的形象,她把它写得非常美,她通过女主人公的眼睛看男性、看世界,看她自身的生活,也包括移民的这样一种精神世界,所以我觉得阿特伍德其实擅长处理这样的大的主题。切入的视角非常小。《洪水之年》我只看了一半,没有看完。
但是太意外了,一个寓言小说,也可以这样说,因为她所写的不是真正的《圣经》的时代,而是一个世界失落之后,一个新的秩序如何建构。这是一个非常庞大的主题,一般作家可能不敢轻易去触及,她的语言密度非常非常大,读起来是非常困难的。即使我们这样一些常年以阅读为生的人,读起来依然觉得非常晦涩。
我觉得这跟她个人文体的复杂和她的知识背景是有关系的,阿特伍德是文学博士,在哈佛和多伦多大学分两次拿到博士学位。对于那些知识性的,不管是女性主义理论还是社会理论应该是非常熟知的,否则她的架构不会那么坚实。这样一个作家被称为一个巨人可能不光因为她个子高,可能跟整体的内心宽广度有关系。
就像走走所说的,她对男性的解构非常有意思,可以说她的所有篇目都是在写女性和男性博弈的过程之中,女性的特征以及自身的变异,她并不是在赞美女性。她有篇短篇非常精彩,写一个女性在诉说自己,其实完全是变态的人了,这种写法写出了人物的性格以及生命的本质的变化,写得非常有意味。
再加上她语言本身挺绕的,写一个场景、写一个人,从来不正面去写,你看她的短篇小说就那么短,但是非常绕,一开始不知道她在写什么。对女性的绝望,对女性如何面对生活的软弱,以及如何抵抗这样一种失去,不断寻找各种理由的书写,这种像碎片一般的结合以及对生活中女性和男性之间关系的敏感,可能也构成了她小说一大特色。
走走说男性在逐渐消融,在她的小说里面,男性角色确实比较模糊,她更多的还是在探讨女性作为一个人的命运状态。《别名格蕾丝》里面的精神病医生我一开始非常感兴趣,觉得要发生什么了,一定要发生什么了,但是你看到最后,其实什么都没发生,反而是这个精神病医生一开始以理想主义的形象出现,但是在格蕾丝面前完全是落荒而逃,他没有办法去以一个理想的存在去救赎他认为犯罪的女人。
但是反过来,是这个女孩,这个罪犯格蕾丝救赎了这个精神病医生,角色完全反转。这种强大的反转能力,可能正反映了阿特伍德强大的叙述能力和她理解世界的能力吧。
李敬泽:加拿大人里面我们以前最熟悉的是白求恩,这两年我们最熟悉的是门罗。但是我不太明白,诺贝尔的那些老爷子们怎么就要把诺贝尔奖授给门罗而不是阿特伍德呢?
走走:我看了一个西方的一个点评,那些年的诺贝尔奖是希望给到讲出自己本土文化声音的作家,就像后来诺奖给了阿列克谢耶维奇是一样的道理。在《别名格蕾丝》里面我们看到土地和生活景象,但这是阿特伍德最后一部讲述加拿大的小说,她此后转向反乌托邦小说。她写反乌托邦小说就是写的“疯癫亚当”系列,包括《洪水之年》,其实有一部分已经在西方科幻小说的定义里了,这意味着她已经在纯文学名单之外,已经不在诺奖的视野里了。这被解释为是阿特伍德没有办法拿到诺奖的原因。
李敬泽:我觉得阿特伍德是比门罗更好的作家,也是一个更大的作家。我对阿特伍德的最初印象起码要回溯到十几、二十年前,我记得漓江出版社出过一本书,外国作家谈创作这样很无聊的书,那阵子特别流行出这种书,把很多很多作家的创作拿出来谈。我在其中看到了阿特伍德的文章,给我的印象极为深刻。好作家都是会写创作谈的,他们的自我阐释能力极强,阿特伍德当时给我的感觉是一个下嘴和下刀都非常刁钻的作家。后来,我看过她的《羚羊与秧鸡》,然后就是这个《别名格蕾丝》,所以说我看得非常有限。
即使是这么有限,但对于一个作家,她的体量——是个大作家还是小作家,是好作家还是坏作家——不需要我把这个作家23本书都读完才能知道。我想阿特伍德肯定是这样一个作家,非常眩目。所以,在座的朋友们如果有兴趣的话还是推荐大家去看一看。说老实话,我估计大家不一定都有兴趣把一本书从头到尾都读完,那么像阿特伍德这种作家的作品,哪怕读一部分,就能够感觉到一个她的语调,她的展开方式、进入世界的方式是如此的独特,如此的富有冲击力。
我不是很了解阿特伍德,走走刚才讲的一句话让我比较吃惊,说她在《别名格蕾丝》之后就不再写加拿大了。在我看来门罗才不太加拿大,在我们中国人看来,门罗的小说和卡佛的小说没什么太大的区别。我们现在有个词叫中国故事,《别名格蕾丝》在我看来就是加拿大故事,她讲述一个国家,一个族群,是如何来的,讲述我们的认同的复杂形成过程。我觉得阿特伍德的志向不仅包含着我写这个女人,应该还包含着要要写加拿大。走走说阿特伍德后来对加拿大故事不感兴趣了,我有点意外,我本来想说,她是比门罗更加拿大的加拿大作家,通过阿特伍德我能感觉到这样一个国家它的特性,它的非常经验的复杂性。

孙甘露:小说家早期作品会流露出初学写作的喜悦,
这种喜悦是抑制不住的
孙甘露:《火星来的人》这篇小说,在某种意义上可以把里面的女主人公看成是阿特伍德本人,女巨人,个子非常大,但她是个运动员。家里两个姐姐都非常漂亮,而她却长得比较丑,骨骼特别大,加拿大高寒地区非常壮的那种女孩子。一直没有人追她,没人理她,她渐渐变得在认知上好像也并不把自己当成女孩子。
但是能量到哪儿去呢?就是整天运动。刚才梁鸿老师讲得很有意思,她的小说大部分是这样,一开始不知道讲什么,从很微观的地方开始书写,有一个递进的关系,一开始就绕一个回目。
她在大学里遇到了一个亚洲男孩子,然后搭讪,方式我就不披露了,你们自己去看,非常有意思。那个男孩子个子很矮,袖子的线头很多,磨得很破,反正是比较寒酸吧。这样一个人,用一种非常笨拙的方式搭讪,这里就涉及到两个不同文化的人是怎么开始交往的,写得非常妙,而且很具体,不生硬。
这个东西是很多作家都会涉及的,比如英国作家奈保尔的《半生》说一个印度孩子跑到英国去,他遇到什么问题?他一直没法融入伦敦的生活。早上进公司,遇到一个长官,上司,或者说同事,你总要打个招呼,早上好,或者诸如此类的。这个是一个习俗,是礼貌。但是,打了招呼你走过去了,回头上厕所在走廊里又碰到他,这仅仅过去不到一分钟,还要不要再打招呼?因为你刚刚打过招呼,再打招呼好像有点多余,但是不打招呼当没看见好像也不太对。这个印度孩子就不知道英国人到底是怎么来处理这个事。亚洲到西方国家的一群人,会有极大的困扰,虽然都是一些日常的小事情,但他会把自己变成一个被束缚的人。
这个描述我觉得完全适用于《从火星来的人》里的亚洲人,阿特伍德在里面写了大量的追逐,心理过程揭示得很微妙,一开始是友善、礼貌,男孩从蒙特利尔到这个地方求学,遇到女主角,就问说我想去哪儿哪儿,就在纸上画给她看,画完以后还在写,说我要把名字写给你,写完以后又说,你能不能把你的名字也写给我。就是这种又礼貌又笨拙地相处。在被追逐的过程中,女主角女性的一面渐渐觉醒了,这个让周围的人觉得从来没人追的姑娘开始有一个男的一直跟着她,上她们家喝茶。但是渐渐这个印度男孩又变成一个让人不胜其烦的存在,最后连警察都介入了。
其实阿特伍德也挺幽默的,警察把这个亚洲男孩弄回蒙特利尔,后来发现这个男孩在蒙特利尔又在骚扰别人。骚扰谁呢?骚扰一个修女,60岁的修女。这个彻底击跨女主角了,她想,这个人怎么回事,他到底当时追我究竟是为了什么?阿特伍德确实是一个高学历的作家,小说其中的心理分析、文化分析不是教条的,而是包含在故事之中。
李敬泽:这个亚洲人肯定不是中国人,中国人怎么会追一米九的女人,疯了?
孙甘露:刚才李敬泽提到的一点我完全同意,一个小说到底怎么样,我打个比方,像一锅饭烧糊了,你不用都吃,尝一口就知道了。一个作家的作品好不好,从一个短篇入手真的是合适,阿特伍德的作品我想你拿到手上就会放不下来了。
黄昱宁:这本《跳舞女郎》算是她非常早期的短篇集,虽然里面有一些青涩的或者模仿别人的痕迹,但是有一些孙老师提到的独特的幽默感这个很关键。
孙甘露:我不太知道这是哪个时期的作品,小说家早期作品,尤其是最早期的作品,其中会包含他们以后的作品里再也不会有的东西,这就是那种初学写作的喜悦,是无法抑制住的。
黄昱宁:阿特伍德以前有过一段话,对我影响也很深。她把诗和小说做对比,如果把文学比之于藏在石块下面的小动物,那么诗歌就是人们观赏完这些动物之后再把石块搁上的心态和情调;小说刻画的更像人与动物之间特定场合下的矛盾,人用小棍子捅他们,处境危险的可怜虫会奋起反抗,小说家观察这些小动物的反映,把它写下来。我有的时候会把这个说法作为一个标准来看小说写得是不是足够刺激我。
我今天最感兴趣的话题还是关于男女的问题。作为一个女作者、女性的写字人,常常会有一种困境,怎么看待自己女性身份?阿特伍德几乎一生都在论证这个问题。

李敬泽:把这个世界简单划分为
男性主义和女性主义不会使这个世界变得更有趣。
李敬泽:我觉得女性主义基本就是票房毒药啊,一本书摆在这儿,如果告诉你这是女性主义的小说,反正我是不想看,我估计女士们也不想读。说老实话。不是说别的,而是说我们简单把这个世界划分为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或者把这个世界划分成男性和女性都不会使这个世界变得更有趣,只会使这个世界变得更乏味。
而且我回忆了一下,在我的记忆中,我觉得只有好作家,很难想出哪个是好的女性主义作家。即使阿特伍德,你不提醒的话,我看《别名格蕾丝》的时候也没走这个脑子,我只是看到有这样的女人和这样的男人。我没有从一个女性主义的角度看她。
《别名格蕾丝》我老实交代我还没看完,看到三分之二处,我看到这儿的时候,这个女人的命运、最后的结局我猜不出来。刚才在晚上吃饭的时候,我问了一下他们几位看过的,他们告诉我结局,老实说,这个结局是我完全没有想到的。就是以我这样一个有经验的读者,也完全没有想到。我现在特别好奇她是怎么在剩下的三分之一里拧到那儿去的。
但是有一点,我肯定猜出来了,这一点我现在拿来分享。这是一个什么故事呢?讲的是一个凶残的谋杀案,这个案件里有两个罪犯,一男一女,男的已经被吊死了,女的我们知道有辩护,她没被判处死刑,是无期徒刑。
现在有一个精神病大夫(19世纪的精神病大夫,那个时候弗洛伊德还没出来,精神病还是个福柯式的现象,认为精神病直接是拿铁链子锁起来,刚刚从街上开始走出来的过程),受着现代科学教育,带着一点现代科学信念,这样的一个精神病大夫,现在到监狱里来找这个女的,要跟她谈话,要从和她的交谈中了解这个案件到底是怎么样的,甚至是为了证明这个格蕾丝她是无辜的。
整个小说确实就像刚才两位女士都看到的这样,体现了这样一个格蕾丝的女性形象。格蕾丝的女性形象到底怎么样,我没看到最后,她到底是杀人还是没杀人,我不好评价,但到目前为止我很喜欢格蕾丝,她一方面非常简单,文化程度非常有限,但是她又经历了那样的惊涛骇浪,经历了那样的苦难,在监禁生涯中又获得了一定的自省能力。小说叙述和语调的张力就在于此。
在这样一个夜晚,当我们在谈论一个女性主义作家的时候,我们要注意到即使是阿特伍德这样的女巨人,她对男性和女性也是不抱有任何成见的,男人和女人对于她来说都是人,都是可怜的,令人怜悯的,充满弱点的人。这个精神病大夫一开始出现时,确实是一个好孩子,是我们所能想到的有理想、有信念、积极向上、有情操,要自己谋生,要自己创一番事业,总而言之非常阳光、向上正能量的富二代,当然他们家已经中落。这样一个二十多岁、三十多岁的这样一个男人,我看着有不祥之兆,我看了一半觉得这样的男孩子要倒霉了,看到一半我就知道,他和格蕾丝不会发生什么,而会跟一个可怕的女房东发生关系。
那个女房东是一个把家里弄得一塌糊涂,和老公关系又搞得一塌糊涂,总而言之一塌糊涂的一个人。而这样一个男孩子,我看到一半就知道,他有他的弱,在根本上有他的弱,而且他的弱源于他的好,他是无法拒绝别人的。
那个女房东的老公走了,被老公打了,女房东脸都哭花了,家里什么东西也没有了,菜都没有,女房东就要作饿死状。那这个男孩子不过是个房客,要是一个理智的处理问题,应该是“对不起,我走了,这个事和我有一毛钱关系吗,没有。”他也烦,非常烦,但他就抹不下脸了,内心有一个声音说,你这么高大上的人,你不能扭头就走了,你一定要做点什么。他颠儿颠儿跑到农贸市场又买肉又买菜,回来给女房东做饭。这个饭一做,我就知道这个不出问题才怪呢,很好,又很弱的男人,但是他一定被女房东搞死。
所以对于阿特伍德,真的不一定是说以男性和女性来界定她,对我来说,她对人性的洞察,她对人性的弱点、复杂性的洞察永远是第一位的。

走走:女性小说有一种天然的煽情、脆弱、不节制,在这一点上阿特伍德非常反女性小说的
走走:阿特伍德去哈佛学美国文学,她当时突然意识到我做一个很小的点可以拿博士论文,但是没有研究我们加拿大的文学,所以后来她回来以后写了一本书分析加拿大文学现状,里面有一段话分析受害者的心态。这个受害者的心态可以用来概括这三本书的发展。
受害者心态第一层是说不承认自己受到伤害,《跳舞女郎》里面有很多女性受到伤害,疯癫了,被丈夫抛弃,但都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这是它的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受害者承认自己受到伤害,但是认为是天注定,是天意所决定的。《格蕾丝》讲的是这个部分,有一种宿命论的东西,不断讲到里面有一些细节,比如里面有两个女孩子,其中一个年长的叫玛丽,这个玛丽一直跟她说女性要保持童贞,保持纯洁,否则你不会幸福的。后来她自己跟少爷怀孕,流产的时候就去世了,很悲惨的命运。小说里面不断讲到她们当时玩一个游戏,削苹果皮往后面扔,看形成的字母形状来判定你会嫁给谁,里面会不断出现格蕾丝会嫁一个J开头的人,里面有两个J开头的人。这个是第二层。
第三层是受害者承认自己受害,但是觉得是可以避免的。这就是《洪水之年》,里面两个女性主人公,一个瑞恩,一个托比,其中瑞恩的角色,后来选择做色情服务业的女孩,最终锁在安全屋里面,想着怎么逃出来。托比是代表了受害者的最高的境界,她要创造性地让自己成为非受害者,所以《洪水之年》是一个完全的以女性的作为叙述声音的小说,讲到她们从安全屋里逃出来,走进了丛林,丛林意味着杀机,也意味着生机,接受了所有的命运,最后她们救了别人也救了自己。
为什么我会那么喜欢《洪水之年》,其实作为一个编辑来讲,最早我们其实不太看得起女性小说,因为女性小说有一种天然的煽情,天然的不节制,天然的脆弱,但是阿特伍德在这方面是非常反女性小说的,其实是一个非常男性化的叙述方式,节制、冷静,几乎是一种保持客观的距离观察她的人物。1975年的时候对生态主义有一个定义,就是反思人对自然的侵略,对自然的伤害。女性生态主义是把男性对于女性的伤害侵略、供给与人类对自然的伤害供给侵略结合在一起,《洪水之年》是一个女性生态主义的小说。在这个小说的开头,我们注意到这两个女性都是被侮辱和损害的,因为家境的原因都有一种被像妓女一样的对待方式,最后进了一个教派。这个教派也很有意思,阿特伍德写完格蕾丝以后想休息,就去玩儿,到了丛林里面看到有一个营地,营地叫马克思营地,讲求人要跟自然亲密接触。书的最后一页很有意思,所有人物的命名是用来拍卖的,拍卖的钱全部用来保护加拿大的环境。
在这个小说里面这两个人都是被伤害的。这个伤害又分两种,一个是心灵的伤害,一个是身体的伤害。心灵的伤害是因为她们归属教派,两个人最终都是逃离这个教派的,她们内心没有这个信仰。一个是对身体的侵占,瑞恩是一个色情服务业者,她必须穿上一种服装叫绿鳞,一种身体皮肤,贴在身上像美人鱼一样,是一种超级完美的避孕套做成的衣服,保证人不会染上病毒。大家知道,照相机是一种男性的侵略工具,不是手机照相机,是长焦镜头的照相机。在小说里面,托比躲在安全屋里面,用望远镜观察丛林里面的动物是不是要侵略她。所以这两个女性以男性的方式凝视观察伤害她们的世界,这个角度也很有意思。
《洪水之年》谈到的都是阿特伍德最关心的问题,阿特伍德讲过一句话,文学是什么?文学是思想的地图。这个地图是让人知道你所生于斯长于斯的土地给了你什么。她经过反复思考,认为加拿大这片土地上有一个核心的思想主题词——那就是生存。如果说比如讲英国是一个岛屿,美国是乌托邦的话,加拿大的核心关键词是生存,因为加拿大最早就是蛮荒之地,就像格蕾丝里面讲的,生存环境非常艰难。这种生存《洪水之年》讲的很清楚,从肉体的存活下去,有瘟疫,人们没有东西吃,然后到了一个精神的东西,也就是没有信仰以后人怎么生存下去。
《洪水之年》有一段话讨论文学和信仰的关系。当我们说到过去的时候,当我说到“我怕死”的时候,心理是不会死的,因为你用一个语法概括这个世界,所以就说上帝是语言造出来的,这个跟维特根斯坦的观点一样,语言创造这个世界。《羚羊与秧鸡》里人类有信仰,到了这一部《洪水之年》怀疑所有信仰,那么到了第三部,我觉得大家可以期待一下,就是这个“疯癫亚当”,其实给出了一个更好更光明的东西。阿特伍德最终告诉我们,是文学、艺术拯救了我们这个未来会被洪水淹没的这个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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