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2014年度浙江药品医疗器械领域十大典型违法案件
2015/3/2 弗锐达医疗器械资讯
点击上方“蓝色字”可关注我们!来源:浙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
2014年药品医疗器械领域
十大典型违法案件
1、义乌市“8.16”特大跨国制售假药案
立案办理单位: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4年7月16日,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义乌港某仓库一举查获案值1.8亿元以上的假冒“万艾可”等品牌药品。7月23日该局立案,经初步调查后将此案移送市公安局立案侦查。随后省局、义乌市局梳理案件线索,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案件侦办工作。经过近一个月的外围调查,自10月9日起省局、义乌市局配合警方在广州、河南、江苏等地展开集中收网行动。在广州,一举摧毁以杨某为首、魏某某为首、埃及人阿曼为首的三大制售假药团伙,捣毁假药地下生产工厂2处(多条假药生产线)、包装储存仓库3个,查获各类假药近40种,其中包括假冒葛兰素史克、辉瑞、礼来、拜耳、赛诺菲等多家国外药企生产的药品;还查获声称壮阳、减肥功能的各类保健品100多种批,这些保健品经检验,基本含有西布曲明、西地那非等药物成分;另外还查获大量制假用的原辅料、包装标签等。随后,专案组顺势在上海、温州捣毁了制假设备模具生产窝点各1个,挖出了河南的部分假药生产供应商,在郑州摧毁了原料药非法销售团伙1个,在江苏捣毁了西地那非原料药地下工厂和加工点各1个,现场查获西地那非原料药3.2余吨。截至目前,本案已抓获犯罪嫌疑人41人(含外籍人员),上网追逃多人,查扣制假用的原料药、辅料、包装标签等过百吨,涉假药品、保健品50余吨,涉案物品货值金额达8亿元以上。本案分别列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公安部督办案件。
2、宁波市“3.13”制售假药及无证医疗器械案
立案办理单位: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4年3月10日,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区卫生监督所提供的线索,联合当地公安机关在辖区韩合科技医学美容中心(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内,查获各类药械20种300余支(盒)。经鉴定,认定肉毒毒素针、玻尿酸针等12种产品为假药或无证医疗器械。3月12日海曙区局立案,并于当日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随后宁波市场、公安部门成立联合专案组展开调查。3月13日,该美容中心2名员工被抓获,随后老板王某投案自首。根据王某供述并分析核查涉案线索,专案组最终锁定了沈阳、深圳、山东及河北四条主线,并于4月份相继成功收网。其中,王某的上家崔某某在杭州被抓获,在其沈阳住处查获各类假药械75箱,崔某某团伙以经销韩国走私美容药械为主;崔某某的上家李某某在南昌被抓获,查获各类假药械400余公斤,李某某团伙以销售假冒玻尿酸针为主;王某的上家李某团伙在河北廊坊被抓获,查获肉毒毒素针等产品102箱1700余公斤,以及大量半成品、包装材料及一套加工包装工具,李某团伙以经销假冒肉毒毒素针为主;王某的上家张某等6人在深圳被抓获,张某团伙以经销欧美走私美容药械产品为主。本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60名,其中刑拘并逮捕58人,2人取保;查扣各类假药和无证器械共计77种、5万余盒(支、瓶),货值达5000万元,制假售假网络涉及30个省(市),涉案金额超亿元。本案分别列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公安部督办案件。
3、平湖市“6.29”制售假药及无证医疗器械案
立案办理单位: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4年6月28日,嘉兴、平湖两级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平湖市公安局,根据网络监控所获得的线索,将前来平湖开展微整形手术的无证医生吴某某抓获,并查获假冒“保妥适”针、“瑞蓝”针等微整形类注射药械少量。当日平湖市局立案,次日移送市公安局,双方成立联合专案组开展侦查。经查,吴某某携带的假冒药械主要购自上海李某某团伙。经深入调查排摸,专案组理清了李某某、马某某等多个制售假药犯罪团伙的网络结构。随后专案组历时5个月,先后辗转上海、北京、广西、河北、吉林等十多个省市开展侦查和抓捕行动,相继捣毁假药制售窝点十余个,其中大型团伙窝点6个,包括北京马某某等制售“美容针”假药团伙、北京张某某等制售“美容针”假药团伙、浙江陈某某等销售“麻醉膏”假药团伙、广西陈某等销售“美容针”假药团伙等。本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8名。查获“保妥适”针、麻醉膏等假药及无证器械近百种,以及大量假药械包装盒,经估价市值约4000余万元。现查明,马某某等犯罪团伙购进半成品假药械进行加工包装,制成肉毒毒素针等假冒美容针剂后,通过网络销售至全国31省(市、区),销售总额达2亿元。本案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列为督办案件,公安部对该案发起集群战役。
4、某日化有限公司涉嫌生产出口假冒药品案
立案办理单位: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3年12月至2014年8月期间,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线索,接连查获3起涉嫌假冒药品案件,所查获的可疑药品合计6个品种14万多支,均标识SHALINA公司(该公司的医药产品主要面向非洲市场)生产。经核查,确认这些药品均为假冒生产,为假药。义乌市局立案后移送给市公安局立案侦查。与此同时,自2013年12月底以来,义乌市局还协助当地海关相继查获3起涉嫌假冒药品案件,查获的涉假药品计12个品种近29万支,涉及7家境外药品生产商。经义乌市场、公安部门通力协作,两名涉嫌出口上述涉假药品的嫌疑人被抓获,梳理相关线索发现,这些涉假药品的生产源头指向上海某日化有限公司。2014年8月18日,义乌市场、公安联合专案组前往上海市展开秘密侦查,并于次日会同当地公安、食药监管部门对该日化公司进行全面搜查。在其生产车间和办公室内,查获大量原材料、包装材料及诸多制假违法犯罪证据;在其仓库内,查扣涉嫌假冒生产的药品共计29个品种57万多支(瓶),涉及假冒境外药企达19家。比对义乌、上海两地查获的涉假药品,初步判定之前义乌查获的涉假药品均来自该公司,两地查获的涉假药品合计37个品种100万多支,涉及假冒诺华、葛兰素史克、强生、默沙东等境外药企23家。此案列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督办案件。
5、冉某某等人涉嫌非法网售假药及无证医疗器械系列案
立案办理单位: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辖区部分县(区)局
2014年2月,省食品药品稽查局通过网络监测发现,某淘宝网店涉嫌大量销售肉毒毒素针、玻尿酸针等微整形类药械产品,初步调查发现该网点店主在嘉兴海盐。嘉兴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上述线索,立即展开外围调查。经网购,确认购买的“保妥适”肉毒毒素针、“瑞蓝”玻尿酸针等产品均为假冒。3月3日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随即移送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双方成立联合专案组展开进一步调查。5月2日,冉某某姐弟在绍兴落网,在其绍兴、海盐的住处,查获了以“瑞蓝”、“乔雅登”等玻尿酸针为主的假冒药械20余箱,以及大量“保妥适”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等。经查,冉某某姐弟大量低价购进假冒品牌肉毒毒素针、玻尿酸针等药械,通过其淘宝网店销售至全国各地,所售的假药械按正品市场价计达2000万元。本案列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督办案件,公安部对该案发起集群战役。联合专案组通过对该案所获取的大量网络信息进行梳理分析,掌握了一系列案件线索,随后嘉兴市县两级市场、公安部门通力合作,历时4个月,相继查获与冉某某一案关联的微整形类假药械案件共计 11起,在全国各地捣毁假药销售及培训窝点17个,查扣各类假冒药械近百种,涉案总金额合计1亿元,包括冉某某姐弟在内的39名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
6、冯某等人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中药饮片案
立案办理单位:玉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4年6月18日,玉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县某中医诊所日常检查时发现,该诊所使用的标识安徽方氏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多种中药饮片,其所附出厂检验报告书涉嫌伪造。这些中药饮片供货方为安徽方敏医药有限公司,其业务员为冯某。经协查确认,冯某虽系方敏公司的业务员,但其所提供的销售清单不是方敏公司出具,销售的中药饮片也不是方氏公司生产。7月8日玉环县局立案,后移送当地公安机关立案,双方成立联合专案组展开调查。7月25日,专案组在当地警方配合下,在亳州捣毁了冯某夫妇的假冒饮片生产窝点,现场查获大量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半成品、成品共计100多种,以及制假设备和伪造方氏公司等企业的包装袋、标签、印章、销售票据等。现查明,自2013年起, 冯某先后以亳州瑞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方敏医药有限公司业务员身份为掩护,从亳州当地中药城或农户手中收购中药材、中药饮片半成品,在家中私自加工成假冒瑞草公司、方氏公司的中药饮片,并伪造检验报告书、销售清单进行销售。现查明涉案中药饮片达600种(其中包括毒性药材),货值约700万元,销售涉及浙江、山东、江苏、河北等地42家客户。冯某已被批捕,其丈夫江某取保候审。本案分别列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公安部督办案件。
7、湖州长兴县“3.18”生产销售假药案
立案办理单位: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4年3月18日,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线索,联合当地公安机关在林城镇丁某某夫妻经营的杂货店内,当场查获“甲茸壮骨痛痹胶囊”、“秘特灵”若干瓶。经鉴定,上述产品均为假药。当日长兴县局立案并移送公安机关,双方成立联合专案组展开调查。3月21日,专案组根据线索,在该镇又抓获了另一假药销售者张某某,查获相同假药若干。3月23日专案组奔赴河南蹲点布控,4月3日晚在河南濮阳抓获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夫妇,次日在河南安阳查获假药制售窝点,现场查获假药成品“甲茸壮骨痛痹胶囊”1014瓶,“复方川羚定喘胶囊”425瓶,无标签的半成品3769瓶,以及一批制假材料。经检验,“甲茸壮骨痛痹胶囊”含有吡罗昔康等四种化学药物成份,“秘特灵”、“复方川羚定喘胶囊”含有茶碱、磺胺甲恶唑等药物成份。现查明,赵某某夫妇向上家购买半成品假药,然后加贴标签制成假药成品,联系各地客户进行销售,其用于货款管理的10个账户入账资金累计达685万余元,销售地区涉及全国30个省市;同时查明张某某和丁某某夫妇分别自2008年、2013年起,从赵某某夫妇处邮购上述假药,对外加价销售。公安部对该案发起集群战役。本案共查获成品及半成品假药5248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个,总涉案金额1200余万元。目前丁某某夫妇、张某某已被一审判刑,赵某某夫妇已移送起诉。
8、湖州安吉县“7.31”网络生产销售“中药减肥丸”假药案
立案办理单位: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4年7月31日,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其通过微信朋友圈黄某某处购买的“中药减肥丸”胶囊有质量问题。举报人提供的样品其包装标识有减肥功效作用,但未标识生产厂家,经检测,发现含有西布曲明成分,判定为假药。经逐步深挖,黄某某的上家周某某及周某某的上家刘某分别被抓获,并在刘某住处查获“中药减肥丸”20余包,包装标签1000余张。8月12日安吉县局立案,并将此案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双方成立联合专案组开展调查。数日后,刘某的上家刘某某夫妇投案自首。随后专案组陆续抓获了刘某的下家彭某某等6人。9月初,专案组锁定淘宝网店铺“上海闪纤堂”的经营者何某某。经联系上海警方,何某某在上海被逮捕。现初步查明,何某某购进掺有西布曲明成分的胶囊产品,以“中药减肥丸”名义通过淘宝网销售,共销售1500余万粒。刘某某夫妇自2014年3月起,从该淘宝网店购进“中药减肥丸”半成品胶囊共计60万粒,通过包装加贴标签加工成成品2万余袋,然后网售给下家,其下家也通过网售方式层层加价销售。本案假药销售网络遍及全国30个省市,假药货值金额以销售终端价计3000万元,目前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公安部对此案发起集群战役。
9、绍兴市“3.27”涉外假药(泰国减肥药)案
立案办理单位: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4年1月,绍兴市市场监管局稽查支队得到线索,称有人通过微信朋友圈推销所谓“泰国减肥药”。该局执法人员设法通过该微信号成功购买了该产品。这些“泰国减肥药”为小袋包装,除服用方法为中文标识外,其余均为泰文标识,产品另附有1份说明单,上载明有“减肥药的注意事项和服用方式”等事项。购买的样品经检测,发现含有西布曲明、呋塞米等药物成分,认定为假药。绍兴市局3月10日立案,随后移送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进一步调查,陆续掌握了涉案人相关信息及违法活动情况。3月27日绍兴市市场、公安部门联合展开收网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捣毁销售仓储窝点1个,缴获各类泰国减肥药30个品种5万余粒,货值20余万元。现查明犯罪嫌疑人陆某某、张某、周某等11人,以绍兴市某服饰公司为幌子,从广东陈某某、广西毛某某等处大量购入“泰国减肥药”,通过微信、陌陌等网络平台大肆销售,同时该团伙还在南京、杭州、衢州等地设有加盟店,销售地区遍及台湾在内的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现各环节的犯罪嫌疑人已经全部锁定,已查明涉案人员30余人,涉案总金额2000余万元。目前,抓获的11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提起公诉。
10、胥某某等人涉嫌无证生产“金属烤瓷修复体”医疗器械案
立案办理单位: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4年8月26日,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辖区某出租房有“金属烤瓷修复体”(俗称义齿)无证生产窝点。当日市局执法人员通过辖区片警以检查暂住证名义进入该窝点,确认举报情况属实,随后市局联合当地公安机关一举捣毁了该非法生产窝点。在该窝点现场,发现有烤瓷炉、切割机等义齿生产设备,10多名工人正在加工义齿,并发现有大量的义齿生产订单、原材料及部分义齿成品。8月26日金华市局立案并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同日立案,并刑拘了胥某某、方某夫妇。经查,胥某某夫妇自2013年12月起,在该窝点无证生产未经注册的二类医疗器械“金属烤瓷修复体”(烤瓷牙、钢牙)产品,并印制了假冒美格真(上海)口腔医疗集团的产品外包装,通过自行注册的销售网站,以快递、业务员送货等方式销往广东、江西、上海、浙江等地,至案发时销售额已达60余万元。查获的“金属烤瓷修复体”(烤瓷牙、钢牙)经检验,不符合牙科金属烤瓷修复体行业标准规定。目前,公安机关已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为由将此案移送当地检察机关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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