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维护健康的难点与对策
2015/8/8 护士学习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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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护士笔记微信/网站:HuShiBiJi.CoM阅读徐伍莲老师的文章,给我最大的感觉就是严谨。

     健康不仅仅是身体没有疾病,还包括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即生理、心理、社会三个层面处于完好状态。要真正实现人人健康的目标,就要想办法来维护健康。维护健康是非常困难的,靠党和政府重视健康,更靠个体、家庭、社会的共同努力。

     1维护健康的难点

     1.1个体存在的问题

     人们缺乏健康方面的知识、维护健康的意识与措施。一是有病不及时到医院诊治,认为过几天就自然好了。二是自行到药店买药治病,对照药品说明书购药、服药,病情稍微好一点就不管了。三是一些不良生活方式,如吸烟、酗酒、熬夜、狂欢、拼命挣钱、不主动寻医问药、不遵医嘱服药、好吃懒做、追求时尚、进食高脂肪、高糖、高盐饮食,等等。吸烟者明知吸烟对身体有害,非但不听医护人员劝告,主动戒烟,反而强词夺理,说“为什么国家还要种植烤烟?为什么吸烟的人也活到了八九十岁没死,而没吸烟的人也有活到四五十岁就死了?”“你们要我戒烟,就是要我的命,我可以少吃一顿饭,但是不能一天不抽烟。”嗜酒者呢,也是一样,说什么“酒能活血化瘀、抵御风寒,喝酒是交朋结友必不可少的一种途径或手段,如果不喝酒,那些制酒的厂家就该倒闭了。我们只是消费者,为大家服务的人。”那些熬夜上网的、打牌玩麻将的,也有理由说,“这是我们的爱好,是现代流行的娱乐方式,我以此为乐,关你什么事?”……

     1.2家庭面对的困境

     每个人有一个家庭,成员多的四代同堂十几个人在一起生活,成员少的 一至三个人。家庭中有人生病住院了,就会累及其他家庭成员。如小孩发烧,会把爷爷、奶奶、爸爸、妈妈急得团团转;大人得肺癌、肝硬化、中风等危重病,更会让全家人寝食不安,只想找最好的医院、最好的医师、最好的药物及技术等。到这个时候,后悔没有听医师的劝告(劝告他戒烟、戒酒、饮食有常)还有什么意义?此时,病人是痛苦不堪的,家人是焦头烂额的,经济是严重超支的,工作是无法胜任的,娱乐是无法参与的……

     1.3社会环境的影响

     一个人选择怎样的生活方式,与周围环境有关。过去吃不饱、穿不暖,人们会千方百计到地里、山里找东西吃,与天斗、与地斗,劳动成了强壮体魄的法宝,不是天灾人祸等意外事故(饥荒、瘟疫、洪涝等),大多数人是会长寿的。如现在六十岁至百岁以上的健康人士,不能不说他们的体质好与过去的苦难生活有关。而如今几岁至五十岁左右的人,肥胖、肺癌、血癌、糖尿病、高血压、颈肩腰腿痛等患病人数越来越多,不能不说与富贵带来的喜吃零食、吸烟、玩电脑、进食高糖高脂或不安全食物、缺少适当活动等有关。

     1.4生态环境破坏严重

     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因为砍伐、修房、买车、造厂、捕杀、打工等无序行为,导致空气污染、水源污染、土地流失、植被减少、生物链失衡等,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无可挽回的损失。雾霾、地震、洪水、交通事故、生物种类减少、垃圾堆积如山等,已经给人们带来了健康威胁,如呼吸道疾病逐年增加、灾害性死亡人数增多、心理压力导致精神疾病患者攀升、各种癌症低龄化等。

     1.5相关政策法规滞后

     人活着离不开健康的身体。“2000年人人健康”的目标至今14年了,人人都知道健康的涵义了吗?知道如何维护自己、家庭、社会的健康吗?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和法规都逐步落实了吗?一些政策和法规,本来就是在出现问题,并且问题很严重的时候,才陆续出台的。如《未成年人保护法》上规定: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是公民享受其他权利的基础。生命健康权包括生命权和健康权两部分,未成年人享有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非法侵害。《劳动合同化》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这一规定明确了劳动者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生命健康权是人身权细分出来的一种权利。目前,国家法律没有对这个权利有具体的界定和具体条款规定。

     现实中,留守儿童无人监护的现象依然存在;私营企业里的工人在有毒、噪声轰鸣、缺乏保障措施的环境中加班加点,有时工作十几个小时,还不能满足一家人的基本生活需要。进入老年社会之后,养老机构没有配套发展,各种老年慢性病患者何去何从?

     2 维护健康的对策

     2.1发挥个人能动性,提高健康意识和自护能力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是公民享受其他权利的基础。没有健康的身体做保证,其他事情就很难做好。要想把书读好,把工作干好,与亲人朋友相处和谐,还能为社会做些贡献,就要努力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

     身体健康与我们的生活方式息息相关。按时睡觉(睡眠充足)、饮食合理(不暴饮暴食)、劳逸结合(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工作愉快(喜欢自己的工作,爱岗敬业)、家庭稳定(家里有老人和孩子,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关系好)、有亲人朋友关爱(外出有事或身体不适,或遇到困难,随时有人愿意相助)、有适当的爱好(散步、打球、唱歌、跳舞、绘画、书法、写作、弹琴),这些都是有益身心的行为或生活方式。

     只有自己爱惜自己,才会自觉维护自己的身心健康。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就是把爱惜自己的意识内化为行动:不吸烟、不酗酒、不熬夜、不赌博、不损人害己、不见利忘义、不打架相骂,做人做事以维护生命健康为前提,对自己如此,对他人也是如此。当发现自己身体不适的时候,就会主动求医问药,及时治愈疾病,并且主动预防疾病的发生。每个人都能珍爱自己的生命,就会珍爱他人生命,尊重他人,从而获得他人的尊重和支持,努力实现和谐共处、相互关爱、人人健康的目的。

     2.2重视家庭支持,维护家人健康

     个体从出生到死,都与家庭联系在一起。家庭有大有小,大的可能是三代、四代、五代同堂,小的可能是二代同堂,甚至只有一个人,即父母和孩子在一起,单亲家庭,孤儿或五保老人等。有家人在身边的人是幸福的,有什么问题和困难,可以向家人诉说,请求家人理解、关心和支持。一个人的家庭也有远房亲戚、邻居、政府的关爱,现在的五保老人也许比其他有孩子的老人还好,特别是住院费用全额报销,解决了生病的后顾之忧。

     一个人读书、工作、恋爱、结婚、得病或受伤的时候,是需要家人的经济资助和情感支持的。特别是得病或受伤住院之后,生命健康遭受威胁,更需要家人寸步不离地照顾,满足其在生理、心理、家庭及社会各方面的基本需要。人不仅需要阳光、空气、水、食物,满足日常生活需要,而且需要家人体贴、关爱、提供积极信息,满足心理需要,一些有工作有事业的病人,还需要单位领导和同事象亲人一样,给予安慰和鼓励,树立生活信念,帮助其早日康复,重返社会,恢复工作。

     家庭中的每一个成员都应该意识到自己身上的责任和义务。父母要监护好孩子,保证孩子健康成长。夫妻要互相关爱,相濡以沫,白头到老。孩子要孝敬父母,认真学习和工作,走好人生的每一步。家庭中的每个人都健康,这个家庭才是真正健康的。

     2.3优化社会环境 ,降低意外事故发生率

     每个人每天都生活在社会中,小到单位、社区、团体,大到地域、国家、世界。环境造就人,就是说环境对一个人的影响不可忽视,有时候起决定作用。单位条件好,待遇高,每年给职工免费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就会及时发现职工是否得病,有病能及时医治,避免病情恶化,无病则加强防范措施,预防疾病,增强体质,提高单位职工的整体健康水平。

     如果环境不好,人人只想钱,认为有钱万里行,那么,没钱的事情就无人想做。事实上,社会上有许多事情是与钱无关的,但需要人们做好。如岗位责任制的落实,不管钱多钱少,都要坚守工作岗位,主动完成本职工作,不能人浮于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如社区卫生与安全,除了相关部门安排人员搞卫生和巡逻,更重要的是住在社区内的居民要保持卫生,要关注安全,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主动报告治安人员处理,消除安全隐患。

     现在,有些本国的人不说本国好,在本国赚够了钱就跑到外国去,成了有外国国籍的“华侨”人士,真的是厚颜无耻,给老百姓带来了无可忍受的“压力”——辛辛苦苦赚来的钱给孩子读书,孩子就成了“名人”的粉丝,名人出国了,“粉丝”也想跟到国外去。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病态。一个国家的梦想是亿万人民梦想的汇合,是国家强大的梦想,而不是“出走”叛国的梦想。只有将忧国忧民的思想化作奋发有为的行动,脚踏实地,认真学习,刻苦钻研,努力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老百姓解决实际困难的人,才是国家的“脊梁”,才值得一代又一代青年仰望。也就是说,精神健康比物质富有更重要。

     因为有钱了,想享受的人越来越多,各种娱乐场所层出不穷,买车开车的人越来越多,发生火灾、交通事故、抢劫、枪杀的事件也不罕见。特别是守护人类生命健康的医护人员也诚惶诚恐,没有了安全感——各地医院发生医闹,病人家属打杀医护人员的事件,惨不忍睹,医护人员改行、教育子女不学医的现象成了社会无法忍受的“痛”——没有后备人才,医学事业如何健康发展?

     要维护人类健康,必须保障医护人员的健康,必须构建和谐的社会环境。优化社会环境,降低意外事故发生率只是从医学角度考虑到的一点,一点一点地做好了,才能达到维护生命健康的目的。

     2.4维护生态平衡,减少自然灾害

     世界是由天地之间的万事万物构成的,特别是具有生命的动物、植物相辅相成,互为因果,不能违背自然规律,违背了自然规律,就会遭到自然的惩罚,如出现自然灾害:生物链失衡、地震、冰灾、水灾、火灾、干旱、雾霾、瘟疫等。

     维护生态平衡,不能停留在理论上制定措施,关键是改变人类的生活观念和方式 。如在保证基本的衣食住行方面,个体要克制畸形的欲望,家庭成员要互相约束,政府要加强宏观调控,严禁破坏自然环境,如保持森林、河流、土壤、空气、海洋的自然净化,减少或杜绝人为的乱砍伐树木、堵截河流、侵害土壤和水源。无序地修建房屋、购买车辆、兴建厂矿及桥梁,工业、农业、畜牧业、旅游业等不协调发展的短期行为,甚至以破坏环境为代价的单纯经济行为是不可取的。

     维护生态平衡,人人有责,必须全方位关注。个人有一间房、一张床、一张桌、一条凳及其他日常生活用品就够了。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是完全可以做到的。不用塑料袋、不抽烟喝酒、不浪费饭菜,也是能够做到的。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带动家庭和邻居爱护环境,积极投入保护环境的公益活动,抵制恶习和陋习,亲近大自然,安居乐业,吃得放心,睡得舒服,做得踏实,过得快乐。

     2.5落实相关政策 ,促进人类健康

     我国《宪法》规定:“父母有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同时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未成年人保护法》还规定:“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虐待未成年家庭成员的,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我国法律还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劳动强度大的劳动。非法使用童工是严重摧残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并且殃及民族兴旺大业的违法行为,法律严惩这种行为。

     既然国家都从法律上保护我们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那么,作为未成年人的我们就更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如果我们因为困难、挫折、失意而自杀,必然会给亲朋好友带来无尽的哀伤,还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若我们不幸损害了自己的身体,还会造成更大的社会负担。因此,轻生或自残等行为都与社会道义相悖,与法律不合。

     当然,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即使大义灭亲也不允许,因为这是侵害生命权的行为;任何人不得故意或者过失造成他人受伤、生病,因为这是侵害健康权的行为。所以,注意自身生命安全和健康,使自己处于安全的环境,免受他人侵害,这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的关爱和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这一规定明确了劳动者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个体、家庭、社会应该联合起来,普及法律知识,普及健康知识,既能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的生命健康权利,也能自觉地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预防疾病,维护自身健康。

     总之,健康是一个大概念,不仅仅是个体健康,还包括家庭和社会的健康。维护健康靠政府投入,全民动员,积极投入健身运动,自觉抵制生活恶习、陋习,维护生态平衡,创造和谐环境,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作为个体,我们要努力使自己拥有强健的体魄和焕发向上的精神;在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和增进健康;当自身生命健康权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说明:法律方面知识是摘抄,其他都是本人根据现实情况总结、思考而成。欢迎大家探讨,共同维护人类健康。)

     作者:徐伍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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