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我是护士,没签任何合同,扣了300元押金,合理么?
2015/9/24 护士学习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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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护士笔记微信/网站:HuShiBiJi.CoM在工作问题上,我们的法律意识淡薄,或许,下面这个例子可以解决你一些问题。

     举个例子:

     我是一名护士,在一家门诊上班,没签任何合同。当场辞职当场走人了,老板扣了我20天工资和300元押金。请问我还能要回工资和押金来吗?

     答:

     1、如果你们的劳动关系已经满一个月,老板仍然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就违反了我国《劳动合同法》,按照《劳动合同法》法律责任条款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劳动应得报酬二倍的工资。

     2、让缴押金也违背了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按每一名劳动者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因为你们没有劳动合同,你当然可以随时辞职走人,扣你的工资没有道理。也属于违反了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行为。但,如果在次月发工资的时间支付工资的,属于正常现象。

     4、你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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