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一周之内3名医护人员在岗位上累倒…
2015/1/30 中国医学论坛报

    

     《温岭日报》报道,1月25日晚,助产士小徐累倒在产妇身旁。据报道,在当晚的8个钟头里,医院产房共接生了11个宝宝,8位产妇自然分娩,3位剖宫产;另外抢救了一位危重症产妇,小徐因为持续的高强度工作最终累晕倒地,经过同事紧急抢救后醒来,目前身体已无大碍。这一事件发生后,在微博上引发大量的讨论,医护人员的健康问题再一次成为了关注的焦点。

     中国医护人员“过劳”现象突出

     据媒体报道,除助产士小徐外,在过去的一周之内还有2位医护人员在工作岗位上倒下。1月28日,江苏启东市脑外科副主任医师周浩术后带病去看望患者,倒在了探视的路上再也没有起来。同样是1月28日,广东省云浮市中医院外科一区主任万晓冬在为黄女士连续做了5个小时的手术后,累倒在手术台旁……近来医务人员因过度劳累倒下甚至是猝死的新闻屡见不鲜,一些重点科室、重点领域成为这一情况的“重灾区”,如急诊、外科、心内科、呼吸、消化、儿科和妇产科等。35岁至55岁之间的骨干力量是主要的“过劳”人群。

     有调查显示,目前国内近半数医生每周至少要上一个夜班,八成人中午休息不超过半个小时,甚至不少人午饭及午休时间只有10分钟。近八成医生每天工作8至12小时,几乎所有医生都曾连续工作24小时以上,半数人曾连续工作超过36小时,约有两成医生甚至曾连续工作48小时以上。中国医学论坛报去年的一次调查显示,60%的临床医生心理状况堪忧。由此可以看出,“过劳”似乎已经成为中国医护人员的突出问题,医生成“过劳死”高危人群。

     医护人员“过劳”问题成地方两会关注焦点

     江苏省政协委员、南京儿童医院院长黄松明在今年的江苏省政协会议上谈到,因为工作强度大、医患关系难处等原因,2013年和2014年,该院分别有23名、21名护士辞职。

     黑龙江政协委员吴群红在今年召开的黑龙江省政协会上表示,中青年医生过劳死的原因有四点,首先是劳动强度大。第二,不合理的医疗资源配置格局。对基层诊疗水平的不信任造成三甲医院人满为患、供需失衡,中青年医生过劳死现象基本都发生在三甲医院内。第三,精神压力大。公众对医疗工作的误解,医患关系紧张以及科研学术压力。第四,“医者不自医”现象严重。

     对于如何解决医护人员“过劳现象”,吴群红建议,限制医院超大规模扩张、增加大医院医生的人力配备,减轻医生超负荷工作;合理分流患者,大力发展社区医院,减轻三甲医院负担;提高包括医学院毕业生在内的医生薪酬待遇,吸引医学院毕业生回归本行业;改革现有卫生管理体制,建立三甲医院与社区医院一体化健康改善体系;从相关法律法规、借鉴国外处理医疗纠纷由第三方介入解决模式、推行强制休假制度等解决医生压力大问题;协调科研与临床实践之间的关系,寻求更加公平有效的职称评定及绩效考核方式;医院内部建立专门医生休息室,完善倒休轮班制度,定期组织医生体检等。

     “过劳”引起的伤害该如何赔偿

     2014年9月17日人民日报报道,浙江省平阳县人民医院医生徐志坚连续3天加班后,在病房查房时突发脑溢血,倒在了岗位上。此后,徐志坚的家属提出工伤认定,但是却得到了“不予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决定书,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中国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视同工伤,但是对于长期“过劳”引起的 “过劳病”并不属于工伤认定范围,也就是说,一个人累倒在工作岗位上,只要没死就不能算工伤,哪怕他要在病床上躺一辈子;即使死了,如果死得较慢、较晚,同样不能认定为工伤。

     对于此问题,《法制日报》曾发表评论指出,一个人因连续加班、工作过于劳累而患病甚至死亡,显然都是工作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无论是“过劳病”还是“过劳死”,都应该认定为工伤,让受害人及其家属获得相应的赔偿,这是人之常情、世之常理。诚然,相对于生命的逝去,任何赔偿都显得苍白无力,但是,我们期待在法律和制度层面对于此类问题的界定能够更加的人性化。

     结语

     医疗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医护人员工作要比其他的行业忙碌,因为夜班、手术就在那里。但是我们期待政府能够建立健全医疗体制机制,合理的对患者进行引导和分流,加大对医疗的投入,让更多的优秀人才进入医护队伍,尽可能地缓解医护人员的“过劳”情况。

     论坛报编辑罗阳根据人民日报、温岭日报、黑龙江日报、江苏日报等报道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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