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医生过劳猝倒手术室,获赔904万新台币
2015/2/3 中国医学论坛报

    

     台湾台南市奇美医院住院医师蔡伯羌5年多以前因工作超时,在开刀房倒下,脑部受损智力退化有如5岁孩童。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日前二审判决,认定医院与蔡伯羌有劳雇关系,须付补偿金780万元(新台币,下同)及退休金124万元,创下全台湾医师过劳职灾胜诉首例。

    

     智力如5岁儿童 家庭破碎

     蔡伯羌太太27日感慨地说,这是迟来的正义,但“先生现在的智力,比6岁的儿子还低,钱唤不回他的记忆,买不回家庭的和乐,我们原本应该是幸福美满的家庭啊!”

     蔡太太说,根据判决书,先生在奇美医院担任一般外科住院医师,每月工时约360小时,过劳倒下后,智力退化到像5岁的孩子,每天的记忆都是空白的,就连6岁的儿子都可以管爸爸,自己像带了两个孩子。

     蔡太太说,她一直是家庭主妇,先生倒下了,这5年来又要打官司,只能先卖掉家里的房子,全家窝在娘家,而且打官司期间,也常常无法陪儿子,实在很煎熬。

     医院负35%责任

     据媒体报道,医师因不适用劳基法,以往过劳职灾,医院多以“没有雇佣关系”拒绝职灾赔偿。一审法官认定蔡伯羌与医院无工时约定,也不适用劳基法及职灾劳工保护法规定,其工时并无明显过高或不当之处,判决医院不必赔偿。

     二审合议庭采纳劳保局委请三位职业医学科专科医师审查意见,认定蔡伯羌明显超时工作。

     蔡太太也提到,二审判决仍然认定医师本人要有自主管理责任,医院仅需负担35%责任,她认为,这根本无助改善医师过劳问题。

     奇美医院表示,蔡医师事发前一天未轮值夜班,并无过劳情形,至于上诉与否,已委托律师研议,目前不便回应。

     医师劳动条件改革小组陈帛威表示,二审判决打破一审认为医师属高所得,不需保护的荒谬,并认定医院与医师有雇佣关系,值得鼓励;美中不足的是,认为医院只有35%责任,将多数责任归医师,漠视法律对医师工时保障不足,“劳基法一天不修正,医师仍将置于求偿无门风险,且除了蔡伯羌,至少还有九例医师过劳案件”。

     劳阵秘书长孙友联表示,医师纳劳基法已推动二十年,劳动部及卫福部部长应该出来说话,医师要救人,但拒绝过劳死,奇美医院如何对待的医师,社会应该给他压力,劳动部也要立即将医师纳入劳基法,不要再等九年。

     来自:中国新闻网、人间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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