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把病人赶出去,是“误会”还是“无奈”?
2015/9/25 中国医学论坛报

     最近一条关于“辅警送患者回医院被扣30小时”的消息传得沸沸扬扬,情况真是这样吗?

     据现代快报,常州清凉新村53岁的张某因欠下2000多元医疗费,被德安医院送出,后流落街头。9月17日下午2点左右,张某同小区的许阿姨报警后,3位社区居民与茶山派出所警务人员一起送张某返回德安医院,医院方却拒绝接收。当时,医院人员要求许阿姨等人押上身份证,不然就不让走。茶山派出所民警得到消息后赶去协调,但医院方面表示,许阿姨几个人要走可以,必须把张某一起带走。几经交涉,医院同意将许阿姨等人放走。许阿姨说她被扣在医院约3个小时。

     记者后来联系上德安医院相关工作人员,对方称此事“其实是个误会”。“医院在收治病患时,需要有相应手续,当时手续上有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茶山派出所警务人员将张某送到医院时只是称张某为流浪人员,没有出具相应的手续。医院医生在对张某检查时认出了张某,并告知警务人员,张某已经可以出院,并告知了张某家属的联系方式,让警方将张某送去张某家属处,但警方则表示,希望医院收治张某,为此,在协商过程中产生了一些误会。

     而病人的弟弟也在采访中说表示哥哥欠医疗费,他不去处理,也是无奈之举。“我父亲和母亲多年前离婚,哥哥判给了父亲,我跟着母亲,在法律上,我不是我哥的监护人。但在血缘关系上,我也尽量尽我的能力”。张某弟弟表示,张某因中风神志不清,在街头流浪,是他满常州找了几天才找到,把张某送到医院治疗,住院26天都是自己服侍。“我有家庭,我的负担也不小,我实在没办法,才把哥哥送去德安医院。”如今,张某弟弟希望能够通过政府救助,或者法律途径,解决哥哥面临的状况。

    

     表面上看,医院如此做法很容易招来非议,可也有很多网友表示,医院这么做可以理解:

     @苑广:医院毕竟不是慈善机构,虽然拒绝救治病人确实不妥,但是在病人已经拖欠医疗费的情况下,他们也不得不考虑自己的利益。

     @m139395:医院接了这种病人,费用怎么办?偶尔接一个可以,接十个二十个怎么办?

     @3628097632:医院认为他可以出院了,不送回家还送医院干什么?医院不是收容所。

     @稀罕你咋滴啦:这个病人是中风后遗症的病人,医院认为他可以出院,警察认为他患有中风,还是在医院保险,而这个病人的家庭情况是治到啥时候也不想他出院,社会问题啊!推给医院也不合理!

     在新京报的相关报道中,某医生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在我们国家,医院虽然多为公立,但在运作过程中又几乎都是自负盈亏,在这样的情况下,总是强调医院的公益性,而忽视了背后的补偿机制,必定会成为医院一个沉重的负担。而且,即便是公益,目前的医政管理中,对于医院在免费救治方面的要求,也主要集中在急重症患者中,对于慢性疾病,各地均没有硬性要求医院公益医疗的要求,考虑到这些因素,这家医院的作为,也算情有可原。

     小编根据现代快报、新华日报、新京报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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