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医生做“不出问题”保证是个什么问题
2015/10/12 中国医学论坛报

    

    


     深圳又发生一起暴力伤医事件。9日,深圳市人民医院通报,8日下午,该院急诊科女医生因拒绝向患者做“不处理也不会产生任何问题”的保证,遭到患者男性朋友的殴打,医生牙槽骨骨折,颌面部软组织多处挫伤,目前正在住院治疗。(10月10日《南方日报》)

    

    


     小鬼打架,天使遭殃。小情侣吵架,女患者喝药,医生告诉患者马上洗胃,是职责所在。患者不是犯人,医院不是司法机关,患者要是隐瞒病情或者不配合,医生晓之以理的做法,无论从职业素养,还是从做人的道德,都无可指责。

     患者改口说没喝药,不愿接受洗胃救治,存在两种情况:一是真的喝药了,有意隐瞒,目的是让“没良心”的男友“后悔一辈子”;一是没喝药,纯粹逗男朋友玩,让他今后在乎自己。女患者喝没喝药,医生不知道,患者的男友也不知道。如果女患者真的喝了农药,耽搁一分,毒性也许就会加重一分,医院提出对症处理,是对患者、对生命的负责。

     患者既拒绝医院对症处理的要求,还要求医生保证不处理也不会出任何问题,是强人所难,无理取闹。这就好比齐天大圣公司老总孙悟空要求千里之外的员工回公司开会,既不让员工坐高铁,又不让坐飞机,还必须半天时间赶回公司,怕是除了大圣本座,其他人没办法做得到。何况女患者和她的男朋友没有孙悟空的本事。

     患者逼着医生做没办法做也做不了的事,医生当然没办法答应,因为答应有悖医德,还等于跳进了别人挖好的坑里,一旦患者出现意外状况,患者的男友可以把责任往医生身上推,嫁祸于人。辱骂与施暴,则更像嫁祸于人不成后的气急败坏,理当依法处置。依照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警方目前已扣留了打人者,相信法律自会给打人者补法律课: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做了会受到哪些对应的惩罚。

     逼迫医生做保证不成就暴力伤人的案件虽属个案,却暴露出了医院面对医闹时的无助。医学是个专业性很强的领域,就拿目前愈演愈烈的医患矛盾来说,医生对病人手术后,有些没能抢救过来,家属不愿意了,认为我活活一个人进来,怎么经医生一看就看死了。既然是抢救,本身就有两种结果。你认为从手术室出来必然得活着,导致有的医生开始拒绝对重症病人实施手术;你让医生做“不会产生任何问题”的保证,医生无所适从,只能逃避。

     要使愈演愈烈的医闹得到遏制,除了医院自身提高医德医风,加强对病人及其家属的法制教育,如何让法律发挥应有的作用,不能再拖下去了。如果医护人员的人身权利得不到保障,大家都不愿、不敢承担对病人的救治责任时,受害的将是所有的患者。


     作者:宾语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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