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不让“医闹入刑”变成一纸空文?
2015/11/5 中国医学论坛报

     回顾这几年来,医闹和伤医事件频有发生,尤其是今年的上半年,国内医闹和伤医事件越来越严重,甚至全国连续十天每天都有医闹发生,使得医护人员的人生安全受到了极大的威胁。

     今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九),其中将刑法原第二百九十条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内容,改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体法案也于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但是就在具体法案实施前一个月,各地“医闹”事件却依旧层出不穷。

     据南京日报,10月1日上午,玄武公安分局玄武门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家医院报警,称有人在医院闹事。民警赶到现场看到,二三十人在医院门口拉起了横幅,好多人披麻戴孝,在医院大厅搭灵堂、烧纸钱。

     民警了解得知,这些人是一患者的家属。这名患者5年前被查出癌症晚期,此后一直在医院治疗。据医院工作人员介绍,5年来,医院考虑到患者家庭经济条件,已经垫付了10多万元医疗费用。最近,这名患者不治身亡,想不到其家属便和医院闹了起来,不仅不支付拖欠的医疗费用,还狮子大开口向医院索赔。

     患者离世,医院究竟有没有责任,需要做鉴定或者通过司法途径认定,患者家属在医院闹事肯定不合适。民警将道理讲给患者家属听,但对方完全听不进去。一直到10月4日,他们连续4天在医院闹事。

     最终,警方将其中挑头的4人带回派出所,对4人作出了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另据新华社,在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由于患者因病死于医院,30余名家属披麻戴孝在医院设灵堂闹事,警方依法对涉嫌在医院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10名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10月26日10时,吕某因慢阻肺急性加重、肺心病心功能四级入院治疗,因心肺功能衰竭于当日19时57分死亡。次日8时30分许,死者亲属王某、臧某等30余人,披麻戴孝来到该区医院,以吕某治疗期间死亡为由,将死者尸体移至医院门诊大厅,并在门诊大厅内设灵堂、拉条幅、摆花圈、烧冥钱,并用花圈、条幅封堵医院大门,阻拦其他车辆进入医院,阻止患者到医院就诊。

     保定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第三方调解人及当地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死者家属不听劝阻。27日17时,警方依法组织警力将闹事者强行带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警方对王某、臧某等10人予以行政拘留。

     设灵堂、摆花圈等举动已经被明确定义为扰乱医院正常秩序的行为,可是依旧在多地医院出现,处罚大多停留在批评教育和行政处罚,到底什么程度算是严重医闹行为?哪些可以用刑事判罚来判处?“医闹入刑”究竟能不能起到应该有的震慑和惩治作用?这一切还需要在今后的法律实行过程中才能看到。

     小编根据南京日报、新华社等综合整理

    

     【评论有奖】

     记者节快到了~

     亲爱的医护工作者,

     你想对记者“朋友”们说些什么呢?

     扫码加入医护大后方“口罩嘉年华”吧!

     你的心声有人倾听……

    http://www.duyihua.cn
返回 中国医学论坛报 返回首页 返回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