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矛盾怎么破?不怕你告,就怕你闹!
2016/1/11 中国医学论坛报

这两天有个事儿挺火。

小新把医院和疾控中心告上了法庭,不少医生按耐不住了,纷纷指出医院和医生无责任,小新应该告的是其妻子隐瞒了艾滋病。还有很多知名律师也出来了,说依据法律医生和医院就是有责任,就应该告。一时间微博上风起云涌,大家互相堆起了证据,网友出谋划策参与讨论,但是大家注意到没有?你们的角色,是不是很像双方的辩护律师?
那么,你们肯定希望有个人来判定输赢是吧?否则微博的口水战自说自话,谁也干不服谁,这事儿准是没完没了一地鸡毛。那么判定输赢的这个人该是谁呢?
现成的的嘛,法官啊。
医院当被告是好事
当今的社会,医闹事件频发,涉医暴力屡见不鲜,究其原因是什么?就是当事人不相信法律,不诉诸法律,用个人极端的方式来谋求问题的结局。
我去年在某县就遇到个例子,某医院的医生妻子在县中心医院产子,突然遇到了羊水栓塞,产妇死亡。好家伙这个医生丈夫找来了不少人,围攻医院的门诊,还砸了不少东西,最终怎么着了?

家属要一百万,医院赔了五十万。
大家看到了吧,医闹事件其实不仅仅是老百姓闹,其实换了医生自己都闹,大家仔细想想身边有没有这样的例子?
反思原因我们发现,核心问题就在于无论是医院还是当事人,都抱着一个态度,走法律程序不如私了来的方便,于是医生医院怨气满满,患者家属也是没完没了的到处讲那些说不清有理没理的事儿。最终一地鸡毛,医患矛盾越来越深。
不怕你告怕你闹
就河南这起艾滋病家属状告医院来说,这其实是一件大好事,以目前的新闻来看,患者并没有走医闹的路子,而是选择合法的维护自身权益途径,到法院起诉。
在这一事件中,道德伦理和法律有冲突,上位法和下位法有冲突,不同法律之间还有冲突。艾滋病算不算传染病?可不可以结婚?其患病的妻子该负什么责任?有这么一个案例可以明晰这之间错综复杂的是非,这是何等好的一件事。
对于医生和医院来说,目前的新闻信息是患者告的医院,医生属于职务行为并无风险。如果医院输了,说明医院有错,大家赶紧改。如果医院赢了,那么社会舆论就会谅解医院,毕竟那是法规不完善,跟医生没关系。所以无论输赢,其实对医生和医院都是一件大好事。这一案例对艾滋病患者的隐私权,未婚夫妻的知情权,都是一次极有意义的典范案例。
尾言:
我们都很烦去法院,说实话,我跑了六年公检法我知道,法官比你们还烦呢。
但法律的意义就在于,他对人的行为具有引导作用;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合法与否的评判作用;对人的行为还具有教育作用。
对医生群体,我建议对这种走合理合法程序的患者,应该鼓励并且引导他完成自己维护合法权益的举动,无论输赢甚至都该给予掌声。这不仅能让受委屈的医生和医院告别流血又流泪,也能给未来的医患矛盾处理方式,带来积极的示范效果。
还是那句话:医患矛盾,不怕你告,怕你闹。
来源:微博@一个有点理想的记者
原题:医生医院当被告,我看真挺好 文章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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