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招聘61名基层医生 一次性支付补助10万/人
2016/9/1 中国医学论坛报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人员队伍结构,结合2016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1名工作人员。本月下旬,市卫计委发布《2016年秋季南通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明确对于签约学生首次聘用时由县(市)区级财政一次性支付学费及生活费补助10万元/人。

     据了解,此次招聘的对象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至1998年8月期间出生),其中硕士研究生或中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6年8月以后出生);具体岗位包括二级药师、二级医师、二级技师三类,涉及临床医学、临床药学、中医学、医学影像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检验等多个专业;其中,海门县招聘14人、如东县招聘10人、海门市招聘9人、启东市招聘18人、通州区招聘10人,基本用于充实基层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记者了解到,此次招聘的对象一般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2013届(含)前毕业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市卫计委明确,对于签约学生首次聘用时由县(市)区级财政一次性支付学费及生活费补助10万元/人;签约学生由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卫计委统一派送至有关全科医生培养基地接受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培训后回到原单位工作;签约学生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至少服务满6年,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流动。因特殊原因确需流动的,须与基层就业单位协商一致,经县(市)区卫计委和人社局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在本县(市)区行政范围内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之间流动。

     值得一提的是,以下情况将视为签约学生违约,按照签订的引进协议书规定,应退还补助费:签约学生未履行引进协议书规定、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服务时间未满6年;签约学生未能完成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签约学生在基层就业后两次参加国家执业资格考试均未能取得执业资格。对于发生违约的签约学生,一律不得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和我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考试。

     市卫计委提醒,报名时间为2016年8月25日-9月7日(周六、周日除外),报名地点为各县(市)区卫计委人事科。

     来源:南通网 作者:冯启榕

     原标题:南通招聘61名基层医生 每人可获一次性补助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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