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新闻丨47岁大姐报警:我被90后内个了..真相巨汗!
2014/11/25 半岛晨报
导读“呜呜……你们快来!我被一个年轻小伙给那个了……”这是一桩奇葩的强奸案,报案的“被害人”,是个近50多岁的妇女。民警一调查,最后啼笑皆非:原来,这是一桩“案中案”。
大妈兰某,47岁,两个儿子均已成年,她独自一人来慈溪打工,租住在周巷。
去年夏天,90后小陈,骑自行车在周巷一带寻找租房。
早上7点多,“我早上下班回来,正在睡觉,听到有人在敲门,穿着夏裤开门,看到一个年轻小伙子推着自行车问我有没有房子租?”
兰某称,她听对方是贵州口音,就让他进屋来坐。
进屋后,这一老一少发生了一点奇葩的事,过程下面咱们再讲。反正完事后,小陈跑了、兰某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一怒之下报了警!
民警一听说是强奸案,格外重视,立刻立案调查。
今年8月,小陈在老家被抓,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
结果小陈的招供,让办案民警大跌眼镜,立刻找到兰某再次做了调查。

那天进屋后,发生了什么?
兰某说,“我们聊着聊着有些熟了,小伙突然提议:给我一点钱发生关系。我顿时心头一热:我想想我一个老太婆了,有钱可以赚也好的,就同意了。”
小陈说,“完事后,我找裤子拿钱,却发现钱不够了。兰某翻身拉住一条裤腿,快速穿衣拦住我,不让我走。她威胁说,搞了不给钱,告我强奸。兰某大喊,屋外有人开始过来围观,我惊慌,用力扯衣裤穿好,推上自行车要走。兰某不肯,我出手推打了她,最终跑掉了。”

小陈对民警一再表示,自己没有强奸兰某,是她自愿的,“我觉得兰某是在卖淫”。
民警调查发现:兰某暂租房中,有多名不同的男子来过夜居住,而兰某在笔录中的话语也多有矛盾。
最后,民警再次找兰某谈话,兰某终于坦白了:“当时被他白搞了,心里有气,想告他强奸,想让他坐牢去。”
警方查清事实后,因涉嫌诬告陷害罪,兰某被刑事拘留。随后,被公诉至法院。
昨天上午,慈溪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法院认为,兰某谎称遭到小陈强奸,导致小陈被警方立案调查,并被刑事拘留,兰某诬告陷害小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情节严重,已构成诬告陷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法院判决:兰某有期徒刑6个月。
(来源: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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