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人注意!电动车上坐3人可能会被拘留!后果很严重......
2016/5/25 苍南草根新闻


当前,我县二轮电动车管理进入史上最严期。苍南交警温馨提醒:苍南交警已全面严查二轮电动车驾乘3人、安装遮阳伞(篷)、逆向行驶、闯红灯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予以顶格处罚。

所有加装了遮阳伞(篷)的电动车车主,请自行拆除
公安交警部门将持续开展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阳伞(篷)等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一经查处,将按照擅自改变电动自行车结构,依据《省实施办法》第73条第2款第8项和第3款规定,予以罚款50元处罚,并收缴非法装置。


对二轮电动车驾乘人员3人(含)以上的,一律按机动车标准先予扣车,经委托鉴定,属机动车范畴的,将采取以下措施:
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
依据《安全法》第19条第1款认定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并依据《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和第2款规定,一律予以罚款并处拘留;
驾驶人已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但不具有D、E、F准驾资格的
依据《安全法》第19条第4款认定为“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行为,并依据《省实施办法》第83条第1款第1项(发生交通事故加第2款)一律处罚款,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1条第1项一次记12分。

对电动车逆向行驶、闯红灯、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违法载物、信号灯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等其他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上限处理。

来源:苍南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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