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救中吸毒男咬伤23岁女护士,瘾君子患有梅毒和丙肝
2016/3/3 护理人

     23岁的小护士在抢救注射毒品过量的患者后被咬伤,这名瘾君子还被检查出有梅毒和丙肝。

     来源:“护理人”微信号

     女护士抢救吸毒患者 胳膊被咬了一分钟

     据华商网报道,西安市中国兵器521医院急诊科清创室上班的护士小李,2月24日晚7点,在参与一位病人的抢救时被咬伤。

     “这位被120送来的病人呼吸缓慢。正常人一分钟有16~20次呼吸,而这位病人只有四五次。”李护士说,被抢救后,病人呼吸正常,但出现狂躁、大喊大叫、神志不清的情形,给他扎的吊针也被他拔掉了,再次给他吊针时,他仍然狂躁反抗。很快,七八位护士赶到抢救室。

     “这个男子身高约1米80,体重有85公斤,力量非常大,我们准备用约束带将其绑上。”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用约束带将腿控制后,男子又将约束带踹断了。小李用右手按住该男子肩膀,突然间,她感到右前臂疼痛难忍,原来胳膊被该男子咬住不放。护士小王赶紧跑过来用双手掰男子的口,而李护士被咬了大约一分钟。

     据了解,该男子吴某今年36岁,因当天注射毒品过量,导致出现昏迷、呼吸缓慢等症状送医抢救。

     有感染梅毒和丙肝的可能 潜伏期一个月和半年

     该医院急诊科护士长郑某说,当时小李的胳膊上就出现直径约3公分的咬痕。当晚,他们将该男子和小李的血液进行化验,第二天检查出该男子有梅毒和丙肝。郑某说,咬伤导致小李出血,小李感染这些疾病的可能性是有的。但这些疾病有潜伏期,一个月和半年后,小李要进行两次化验,如果两次检查都没事,才能确认是安全的。

     临床工作危机重重 自身防护必须做好

     护士在知晓或怀疑患者为瘾君子后,或是经检查患者患有HIV、梅毒等疾病后,如果不能转专门医院或科室治疗的,护士应严格遵照标准预防原则采取预防措施。对患者的血液、体液及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原物质,接触这些物品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禁止用手直接触摸患者暴露的皮肤、口唇、眼睛、耳朵和头发等。当手部皮肤出现破损的情况时,尽量避免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或黏膜。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护理人员如有破损的皮肤,需用创可贴保护好后再戴双层手套。治疗中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后的污物必须及时进行消毒处理。

     接触任何患者后必须采用六步洗手法认真仔细洗手,接触此类患者后要求使用抗菌液洗手或消毒液浸泡消毒。

     尤其当患者情绪兴奋躁动时,避免强行用力阻止,以防止患者及医务人员自身受伤出血,耐心、巧妙地劝导患者。急诊、抢救室等最好安排有男护士,便于控制情绪不稳定患者。

     “

     虽然目前吴某家人已经给小李进行了赔偿,但是如果造成感染,将会给护士身体带来极大的伤害。即使没有感染,也要经历半年潜伏期的担心和害怕,带来精神上的煎熬。

     现在,吸毒、酗酒、医闹、传染性疾病……白衣天使的工作面临着越来越多的现实挑战。很多时候我们觉得这些离我们很远,其实离我们很近,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潜在的威胁是最可怕的,很多时候我们并不了解就诊的病人,并不知道下一步要发生的状况。所以,医院有责任保护我们的安全,我们自己更应该注意严格遵守预防性措施,切莫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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