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禁止医院“赔钱息事”!这几个细节大快人心!
2016/4/1 护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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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为了“摆平”医闹,医院不惜代价和成本,每年医院都会拿出少则几十万,多则几百万的经费用于“花钱买平安”。只不过,当“摆平”医闹日渐依赖于“花钱”,恐怕很难说是真正意义上的“摆平”,甚至成为了一剂医闹“兴奋剂”。现在最需要的是真正意义上摆平医闹,需要转变这种花钱买平安的“维稳”心态。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通知》指出,及时做好医疗纠纷调处工作,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医疗机构不得赔钱息事。无论是政府维稳要求,还是院长政绩使然,无论对错都花钱息事的做法已经让医护人员压抑了太久,这次国家终于从开始从细节入手治理医闹了!

     细节一:禁止“赔钱息事”

     很多在医院发生的死亡、难以避免的手术并发症、疾病的自然转归或突然恶化,都会成为医闹的借口,成为要钱的理由。由于医闹已经超出单纯的医疗纠纷范畴,或者说已经成为一种不良风气,所以必须在坚决抵制“花钱买平安”的基础上才可能进一步解决。央视焦点访谈中对“医闹”认为“花钱买平安,越买越不安”。

     央视焦点访谈医闹视频(建议WIFI观看)

     《通知》: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应当及时介入医疗纠纷处理,通过耐心细致地疏导,引导当事人采取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医疗机构应当积极配合、支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患方明确拒绝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或医疗机构要积极、主动协助患方通过合法途径处理医疗纠纷。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医疗机构不得赔钱息事。

     细节二:面对医闹,医院要有作为

     去年“医护人员抱尸示众”的事情我们已经伤透了心,前不久的“医生被迫下跪”的画面让我们出离愤怒了!如此侮辱医护人员,如此长的时间,医院领导在哪里?医院保安人员在哪里?警务人员又在哪里呢?如果连医院都这样对待自己的员工,医闹害怕什么呢?

     《通知》: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涉医事件的早介入、早处理。发生伤医、扰序等涉医事件,医疗机构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要靠前指挥,采取果断措施,保护医务人员和事发现场,维护现场秩序,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相关工作。对威胁、恐吓、侮辱医务人员的,要坚决依法制止,并迅速报警;对“医闹”等聚众滋事的行为要采取果断措施,维护现场秩序,防止事态扩大;对故意伤害医务人员的,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有效制止犯罪活动,依法控制犯罪嫌疑人,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细节三:伤害医务人员将严惩

     一直以来,由于医患矛盾的特殊性,医务工作者遭遇打骂,如果没有出现严重后果,不是医院不报警,就是公安机关只是介入调解,根本无法起到对医闹的震慑作用。而医院对于报警后迟迟见不到公安人员,或是将闹事者带走后不了了之的现象也很是无奈。在2014年深圳某医院护士被打后,出警人员曾被质疑有不当言论。

     《通知》:对暴力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等违法犯罪行为,必须坚决果断制止,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不得拖延、降格处理。滋事扰序人员违法行为未得到制止之前,公安机关不得进行案件调解。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守住法律底线,坚决不得纵容以闹取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细节四:建立医闹“黑名单”

     《刑法修正案(九)》对医闹刑事责任做出了规定,而公安机关在医闹现场的判断和处理还缺乏具体指导,如何判断是不是职业医闹,到达现场后如何紧急处理等,这也是造成出警人员对医闹处理不力的原因之一。

     《通知》:各地公安机关要对在医疗机构聚众滋事,严重影响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坚决果断依法制止,对挑头和主要人员要强制带离现场,依法严肃查处,对其他聚集人员要加强教育,并对其个人身份信息进行登记掌握。医疗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员的梳理掌握,对多次到医疗机构无理纠缠或扬言报复医务人员的患者及家属群体,要列出清单,重点关注,向公安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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