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推进医疗服务价改:实行分类管理 提高诊疗护理等价格
2016/7/7 护理人

    

     中新社北京7月6日电 (记者 周锐 王恩博)为了让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得到体现,中国官方拟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医疗服务的价格。

     中国国家发改委6日发布消息称,经中国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会同多个部门发出《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全面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提出到2020年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通知规定,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分类管理,其中: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特需医疗服务和其他市场竞争充分、个性化需求较强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落实市场调节价政策。

     通知要求,各地要围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统筹考虑取消药品加成及当地政府补偿政策,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重点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在此基础上,通过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耗材等费用腾出空间,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通知指出,要改革医疗服务项目管理和定价方式,国家负责制定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开展服务,地方确定医疗服务收费的具体项目,逐步减少按项目收费数量,扩大按病种、按服务单元收费范围。要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监管和医药费用控制,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规收费行为,确保区域内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为确保此项改革推进后患者负担总体上不增加,官方确定了多项配套保障措施。

     一是医疗服务价格实行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医疗服务价格的部分,主要通过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价格,以及通过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耗材等费用腾出的空间,以确保医药费用总量维持平衡。

     二是与医保支付政策进行配套衔接。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要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总体上不会增加。

     三是强化医药费用控制,要求各地要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基本医疗保障和民众承受能力等因素,明确控费指标,确保区域内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

     该负责人表示,由于个体存在差异,每个患者对医疗费用的感受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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