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对不起,我不能把车借给你!”刷爆了许多人的朋友圈!
2016/10/4 佛山美食

临近十一黄金周,不少有车的小伙伴,估计会遇到一些朋友借车的要求,这可以说是困扰很多人的一个问题!弄不好,搞得朋友之间产生矛盾。那到底是借还是不借呢?往下看!
据报道,一位车主将车借给朋友开去接人,朋友因酒驾酿下1死3伤的惨祸。肇事司机因犯下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入狱8年,而借车给他的车主,因草率借车之举同样对事故发生应承担责任,车主被法官判决与肇事司机连带承担近60万元的赔偿。

主审法官发出感慨:“本案提醒每个车主,借车要谨慎,对自己的爱车管理疏忽会惹来终身悔恨……”
借车这事本身是有风险的!作为车主,是有连带法律责任的,出一次事可能就要承担上百万的损失。还不警惕?!再看看下面这些案例↓↓↓
案例一
某车主把自己的沃尔沃S60借给朋友,借车人酒驾+超载+超速 飞下十二米立交桥…四死两重伤ICU抢救…驾车人已死。而这位车主面临着700万以上的经济追偿。

案例二
童某于2015年7月买了一部长安牌小轿车,并为该车买了一份车辆损失险。今年春节期间,童某的朋友罗某有事向其借车,童某知道罗某没有驾照,还是将车借给了罗某。罗某在行驶途中,为了超越前方车辆而发生了碰撞,造成对方人车受到损伤。
经交警认定,罗某无证驾驶又违法超车应当负全部责任。保险公司因此垫付了6.4万元。事后,保险公司认为罗某和童某两人共同的过错导致了本次事故,因而向法院起诉要求童某和罗某支付赔偿款6.4万元。

案例三
石家庄栾城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宝马x6越野车突然高速冲上河堤,飞跃洨河,车底朝上,车顶向下,直接拍在了对岸的河堤上,车体几乎扁平,车内四人殒命。
而更悲剧的是,驾驶人并非车主,属借用,原车主已近崩溃。由于肇事者已经死亡,车主不但要自行承担车辆的损失(基本报废),还需承担4名乘客的死亡赔偿金,借车借出几百万的官司。

所以,你得大胆说出来:我可以开车送你,但不借车!尤其不能借给刚喝过酒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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