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人!7月十一大变化,影响你我他,不得不看!
2016/6/30 海峡导报

     今天是6月30日

     还剩一天,剩一天,一天......

     6月最后一天

     清早一场雨过后

     大家准备迎接着7月

     进入7月也有各项新的政策事件即将影响我们的生活

     赶紧看过来!!!

    

     1外省居民可在闽换补身份证

     7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外省居民可在福建异地申请换领、补领身份证了。

    

     详细办理流程看下图▼

    

     2

     3000套保障房7月可以申请了

     从7月份开始,今年的第二批保障性租赁房轮候分配就要开始了。厦门的小伙伴们,准备好了吗?

    

     这一批次的房源总共有3000套,全部为岛外的房源,面向的主要是住房困难的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有意向登记的朋友们要注意时间了:7月1日至7月22日。

     公开摇号的时间是:7月28日。

     申请受理时间是:8月1日至9月9日。

     37月1日零时至2日12时

     厦门社保卡将暂停就医购药

     2016年7月1日零时至7月2日12时,厦门将进行2016年社保年度结转,在此期间,社保卡将暂停就医购药。

    

     也就是,厦门各定点零售药店停止社保卡刷卡售药服务,参保个人在此期间用现金购药的费用由个人承担,不予报销。

     4厦门男同胞可享受生育险

     在厦门,男职工也要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但此前男职工本人却无法享受相应待遇,若妻子未就业未参保,生孩子时也无法“沾他的光”享受产检及分娩的生育保险待遇。

     但7月1日起,这种状况将改变,厦门将实施生育保险新政策,首次惠及男职工与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

    

     变化1:首次惠及男职工及未就业配偶

     新政实施后,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参保男职工本人,如输精管结扎术,可按照新政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同时,参加厦门市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如果未就业,也未参加任何城乡居民医保或新农村合作医疗,生孩子的时候,只要男职工符合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配偶也可享受相应生育医疗费待遇(产检及分娩),但不能享受生育津贴。

     变化2:生育津贴改为按天发放

     厦门市社保中心介绍,今后,生育津贴将不再按月发放,而是以每月30天进行折算,按日计发。

     变化3:生育、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均可领取生育津贴

     职工应当自生育之日起12个月内,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6个月内,携带相应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新政实施后,从下一医保年度起,生育保险费率由0.8%降低到0.7%,用人单位可按其工资总额的0.7%

     变化4:生育保险费率更低

     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

     变化5:关系转移省内转移更便利

     参保人因正常工作调动或劳动关系改变需将生育保险关系转入厦门或转出厦门的,符合规定的月份可连续计算。

     5厦门补充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施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额为20万元

     据厦门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厦门市补充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将从7月1日正式施行。

     2014年7月1日,《厦门市补充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正式实施,对于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厦门职工,该政策让他们更多了一层保障——一旦发生工伤,他们除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以外,符合条件的还可享受补充工伤保险待遇。补充工伤保险的保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买单”,个人和单位都不用为此多掏一分钱。此次最新出台的《厦门市补充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对各环节工作作了更详细的规定。

     1、在《试行办法》中,补充工伤保险投保人与保险人应当订立合同,保险期一般不低于2年;在《实施办法》中,保险期明确为5年

     2、在《试行办法》中,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保险期内,经认定为因工死亡的,需支付工亡职工近亲属一定额度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在《实施办法》中,明确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额为20万元。

     3、在《试行办法》中,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且经鉴定确需2人护理的,从鉴定结论作出之日次月起,按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增加支付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在《实施办法》中,取消了经鉴定确需2人护理的条件,并将30%提高为50%。

     6家庭医生走进厦门家庭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身体不舒服,有个家庭医生上门为您治病,这样的贴心服务是不是很“高大上”。家庭医生流行于欧美发达国家,不过下个月起也将走进厦门。

     家庭医生提供的服务主要有三项: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将按年度来收取签约服务费,主要由三部分来解决: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签约居民的个人付费。

     此次推出家庭医生签约面向大众,遵循自愿原则,不强制。

     7

     福建放开落户限制!

     四类人优先解决落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日前发布,一个重要政策就是:放开落户限制。

    

     优先解决四类人: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新生代农民工;他们的落户限制,全面放开四类人: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新市民的落户依据,包含这些: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

     87月起支付账户须实名认证

    

     《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将于7月1日正式生效,支付机构将对客户实行实名制管理。

     如果不实名,通过微信收钱、使用零钱发红包等功能可能会受到限制。

     而支付宝方面表示,不实名认证的账户将无法收款。

     9

     新旧车险条款费率将切换

     按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部署,厦门作为全国第三批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地区,将于2016年7月1日前完成新旧车险条款费率切换。

     此次改革把车险费率和车主的驾驶行为紧密挂钩,对于连续3年甚至5年都没有出险的车辆,保险公司给予4折甚至更低优惠;

     反之,车险费率被大幅提高,上年出险5次的车辆,次年保费将翻倍。

    

     107月8日前多项涉税业务将暂停

     “金税三期”将于2016年7月8日在全市国税系统和地税系统正式上线运行。

     系统切换期间(6月28日18:00至7月8日8:00),多项涉税业务将暂停。

     也就是说,包括车购税、二手房交易税在内的多项涉税业务将无法办理。

     市民在此期间购车、买房,将无法办理纳税,直接影响上牌或过户。

     社保业务办理时间也会有调整,如果为了积分入学需开具证明,可到人社部门办理。

     11党员和公职人员违反交规处罚更严

     党员和公务员开车要特别小心了!因为,7月1日起,机动车驾驶人实施交通违法行为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对交通违法作出行政处罚时,被处罚人的政治面貌和职业信息将被调查,涉及中共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将被通报纪检监察机关。

    

     “职业”包括:公务员、公安民警、职员、工人、农民、自主经营者、军人、武警、教师、学生、港澳台胞、华侨、外国人、外来务工者、不在业人员、其他。

     “政治面貌”包括: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民革党员、民盟盟员、民建会员、民进会员、农工党党员、致公党党员、九三学社社员、台盟盟员、无党派人士、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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