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从县委书记提拔为副厅,吃顿饭就出事了
2016/8/14 凤凰网

     2016年7月27日,陈阳霞到省纪委报到上班,担任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因陈阳霞调任省机关工作、被提拔副厅级干部,省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处长程子亮决定8月4日晚请陈阳霞吃饭,并邀请他们曾一起在国外参加培训的省直机关另外两名干部参加。

     陈阳霞

     程子亮与省旅游集团副总经理黎友才商议,将该吃请安排在南昌市某私营企业主刘某某用私人住宅改造而成、用于自己接待私人朋友、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应黎友才请求,程子亮还邀请了省委组织部另一名干部参加。当晚饮用的红酒由黎友才个人提供,其他费用由刘某某个人承担。

     江西省纪委在通报中指出,陈阳霞、程子亮等人在私人会所组织和接受吃请,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触犯了党的纪律。

     经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报省委批准:

     给予陈阳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终止其省纪委副厅长级室主任试用期,调离省纪委机关;

     给予程子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省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处长职务,调离省委组织部;

     给予黎友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参与聚餐的省直机关三名干部党内警告处分。

     对此,江西省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违规吃请绝不是“小节小事”,早在2013年底,中央便要求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盯住党员领导干部,严肃查处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等违规违纪行为。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七条明确规定:“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陈阳霞、程子亮等人身为重要岗位党员干部,经历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学习了已颁布实施的党纪处分条例,对这些纪律规定应当是清楚的。

     面对当前享乐奢靡问题改头换面、转入地下,稍有松懈就会反弹回潮的新情况新问题,必须看住‘关键少数’,查找隐形变异的‘四风’,越往后执纪越严。对不收手,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的,要求一律从严查处。

     江西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谁逾越了纪律底线,谁就要受到纪律的惩处。

     本文据新华社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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