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硬!降价不到位,医院就停售
2015/4/21 医药代表网

     源:赛柏蓝

     19日,安徽蚌埠市卫生局的《致蚌埠市单品种带量采购相关药品生产企业的一封信》,再次引爆医药圈。

     文件说明,药企不降价就永久停售药企所有药品,还要上报安徽医药采购平台,申请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同时上报省医改办和国家医改办,申请以企业不良行为备案。

     作为国家医改的省级试点省份,新医改以来的模式、样板,安徽省一直备受关注,此前省直医疗机构带量采购、遴选配送商等引发断货、配送商拉横幅等事件都是医药圈里热议的话题。没想到继带量采购后又出奇招!

     4月10日,安徽蚌埠发布公立医疗机构临床用药单品种带量采购询价公告,对30品种进行地量采购,在招标文件中,安徽蚌埠的表述就非常强硬:申报企业在询价采购过程让利幅度和金额不得低于25%[与省中标价相比](具体数额由评审专家确定),低于25%的让利的均不被接受。

     向有关人士了解到,在投标过程中,只有部分药企的降幅达到不低于25%的降幅要求,还有一些品种,药企虽然也有降价,但是降价幅度不到25%。

     针对降幅不达标的品种,蚌埠市出台三项措施:

     列入单品种目录范围内的药品其降幅未达25%的,其生产企业所有药品永久性不得在蚌埠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销售。

     涉及的药品由各医疗机构在《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限价(医保支付参考价)目录》(卫药秘〔2015〕83号)、备案品种中选择品种替代。替代品种补报的2015年计划采购量,原则上不低于原目录内单品种的计划采购量。补报的品种列入成交供应合同。

     未达到25%降幅的单品种生产企业,由市医疗机构药品带量采购联合体上报安徽省医药采购平台,申请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同时上报省医改办和国家医改办,申请以企业不良行为备案。

     有微友对表示,以前虽然医院老威胁不讲价就断药,但是因为医院加成15%销售药品,医院有卖高价药的动力,现在零差价销售,不降价医院就没有积极性了,所以不降价就丧失蚌埠当地市场是肯定的。

     从买卖的行为来看,药企不降价,医院就停售所有药品,符合买卖行为的规则,毕竟医院也有自己采购权,但是,蚌埠申请不降价就记入不良记录行为一次,同时上报省医改办和国家医改办,申请以企业不良行为备案,此种做法在医药圈备受争议。

     此种要求在以前的采购中未见大规模先例,但是,前几天和大家分享的军区医院的招标降价的信息中,部队医院就采用了此种做法,降幅不达标就记入不良记录,对于计入不良记录的药品,则意味着以后就不能在部队医院销售了。

     安徽蚌埠的做法虽然未必能够成功,如果真是成为药企不良记录,这点对药企影响太大了,大家都知道国家卫计委正在推广国家药管平台,药企的价格、信誉等信息都要在上面公开,形成不良记录,对药企以后进入医院等都将产生影响。

     因为这意味着告诉所有的医院,你的药品已经不能够再降价。如果是独家品种、有独特疗效的产品,治疗疾病离了你不行,那么药企将完胜,医院必须采购,因为如果长期短缺某种药品的话,医院就会缺少治疗这方面疾病的能力,这相当于你放弃了蚌埠市场,但是维护了全国的价格。

     如果你非上述品种,那么恐怕医院就会积极寻找替代品。药企丧失恐怕就不是一个单独的蚌埠市场,而是全国市场都岌岌可危。所以是价格还是市场就要看药企的选择了。

     据消息人士透露,目前安徽蚌埠已经开始了不降价品种备案采购,品种补报时间为4月22日8:00-4月23日18:00。

     遴选的范围为安徽省公布的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限价(医保支付参考价)目录中备案采购目录中寻找替代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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