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约啦!史上最严广告法禁止明星代言药品
2015/8/29 医药代表网

     别再跟着明星吃药啦!9月1日开始,史上最严广告法正式实施,明星不得代言医药广告!这也意味着我们耳熟能详的明星们再也不会给你推荐感冒冲剂、肠胃用药等非处方药品了。

     莫慌!取消代言人或是营销转型机遇

     目前,不少国内知名药企都采用了代言人进行产品宣传。而新《广告法》的实施则给这些药品带来了一定的冲击。失去了消费者熟悉的代言人,药企的营销策划能力备受考验,也对药企在广告创意以及药品营销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值得注意的是,部分依靠广告拉动销量的药企是否会因此失去销量,仍有待观察。

     尽管这部最严《广告法》考验着药企的营销创新能力,不过业内人士则认为,这也催生出了药企营销转型良机,药企营销将更加规范化。对此,药企又该如何接招?

     改头换面,卡通形象成最佳代言。尽管代言人从九月份就不能再上广告,不过,相关的药企表示,用卡通形象来为产品代言,是最容易被接纳也是减少营销风险的方法。

     发力互联网,聚焦企业品牌营销。

     如今,互联网营销俨然已经成为药企营销方阵中的重要一棋,通过公众号以及微博的有效运营,药企收获的不仅是粉丝,更加深了消费者对该企业品牌的认知,而非以往的单一产品认知,这对于企业宣传自身品牌来说更加有效。而如何抓住粉丝的胃口,进行相关的品牌宣传,则考验着各个企业的互联网运营本领。

     新版《广告法》 你要读懂哪些要点?

     除了取消代言人,新版《广告法》中你必须知道的还有这四个要点。

     看点一:药品广告显著标明不良反应

     药品广告的内容不得与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不一致,并应当显著标明禁忌的不良反应。

     看点二:保健食品非药品广告则不得涉及疾病防治

     保健食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须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看点三:养生栏目禁发药品、保健食品广告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已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看点四:违法发布广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被吊销

     医疗机构违法发布情节严重的,除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吊销诊疗科目或者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源:39健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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