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医保合二为一 医药市场会有啥反应?
2016/1/13 医药代表网

     城乡医保合并的消息在今天刷爆了整个朋友圈。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就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出明确要求。

     六统一要求

     此次出台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六统一”的要求:统一覆盖范围,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统一筹资政策,坚持多渠道筹资;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城乡居民医保执行国家统一的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

     对于这项改革,《意见》还给出了时间表——各省(区、市)要于 2016 年 6 月底前对制度整合作出规划和部署,各统筹地区要于 2016 年 12 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意见》中还有哪些详细的改革安排?将有哪些调整和创新?改革后对于医药市场会带来哪些影响?请各位小伙伴们听39医药君慢慢给你道来。

     简政放权 优化行政审批流程

     目前,我国现行的保健制度是公费医疗、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四种制度并存,审批权集中在医保局、卫生院、人保局等多部门下,这让很多药企总忙于“行政审批”、“招标采购”的各项手续,既无法调动制药企业的生产积极性,又不利益医疗行政主管单位的廉政风险防御。

     然而在此次出台的《意见》中明确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理顺医保管理体制,统一基本医保行政管理职能,整合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人员和信息系统,提供一体化的经办服务。

     更为关键的是,《意见》还将统一城乡居民医保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在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目录的基础上,适当考虑参保人员需求变化进行调整,有增有减、有控有扩,做到种类基本齐全、结构总体合理。完善医保目录管理办法,实行分级管理、动态调整。

     这也就意味着药企的产品以后想进入报销目录,只需要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产品注册审评审批申报,一次就能进入医保目录,大大减少了企业的运营成本,提高了政府的办事效率。

     但简政放权并不意味着具有可乘之机。在监管方面,《意见》要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医疗服务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医保智能审核和实时监控,促进合理诊疗、合理用药。

     39医药君要提醒各位小伙伴的是,那些辅助用药会迎来再一次的行业洗牌!

     两保合一 医药市场扩容在即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将来将坚持多渠道筹资,继续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鼓励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给予扶持或资助。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差距较大的地区,可采取差别缴费的办法,利用2—3年时间逐步过渡。整合后的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得低于现有水平。

     有分析人士指出,倘若新农合的报销比例将与城镇医保的比例持平的话,保险待遇水平就会提高整个医药市场的总支出就会增大。

     政府未来将系统推进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及药品供应商的谈判协商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推动形成合理的医保支付标准,引导定点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通过支持参保居民与基层医疗机构及全科医师开展签约服务、制定差别化的支付政策等措施,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新秩序。

     源:39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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