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某副院长收受4万元药品回扣受审
2016/1/30 医药代表网

     小编注:这个记者称之为“医药代表”的是药品代理商吧,或者是做大包的。

     来源/广州日报 王纳

     昨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原副院长苏又苏涉嫌受贿罪一案在深圳南山区法院开庭审理。苏又苏被指控收受医药代表甘某现金4万元。苏又苏在庭上承认了部分指控。案情显示,问题又是出现在药品买卖领域,苏又苏是自2012年深圳医疗反腐以来,南山医院被查处的第三名院领导。

     根据检方指控,苏又苏自2002年2月起任南山区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主任,2007年6月至2015年任南山区人民医院副院长兼心血管内科主任。任职期间,苏又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为长期在南山区人民医院代理销售药品的医药代表甘某(另案起诉)在医院销售药品时提供帮助,先后分四次收取甘某现金共计4万元,所得款项用于个人消费。

     检方认为,应当以受贿罪追究苏又苏刑事责任。

     昨天庭审时,苏又苏承认了部分的指控。他答辩称,自己跟甘某是20多年的好朋友,收受甘某的4万元中,有2万元是自己分管医院药品管理前,甘某给家里老人和孩子送的专门买空调的钱,不应认定为受贿。而后面2万元,是自己分管药品管理后,甘某过节时送的,“若法院认定这两万元是受贿,我认罪。”苏又苏在法庭上表示,自己没有替甘某提供过帮助,不存在收钱请托办事的情形。截稿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医药代表微信号:mrclu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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