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重要通知】公积金政策|免费停车位|行人闯红灯
2015/4/2 生活报

    

     1日,记者从哈市公积金管理部门获悉,1日至15日期间,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计算机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届时,公积金中心及所属各办事处将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所有业务。新系统初步拟于4月16日正式上线运行。

     哈市公积金中心所属办事处

     经办网点地址及联系电话

     道里办事处 道里区民安街10号 58855356

     道外办事处道外区景阳街132号 88312805

     南岗办事处 南岗区十字街35号 87212180

     南岗办事处 南岗区三姓街61号 85872250

     香坊办事处 香坊区幸福路100号 15636014691

     香坊办事处 香坊区红旗大街289号 55150133

     平房办事处 平房区渤海路6号 86818597

     松北办事处 松北区松北大道11号 88104202

     呼兰办事处利民区南京路盛世华联3号商服83214188

     阿城办事处 阿城区解放东大街副2号 53762022

     五常办事处 五常市亚臣路298号 55800698

     尚志办事处 尚志市一曼路69号 56755234

     宾县办事处 宾县迎宾尚城A区1栋西数3门57989722

     双城办事处 双城市花园大街100号 53131377

     依兰办事处 依兰县通江路95号 56000267

     延寿办事处 延寿县西同庆街179号 53030571

     通河办事处 通河县通江大街66号 57430024

     哈市公积金客服中心咨询电话12329

     升级后

     这两个功能变化最大

     功能1: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还款方式实现按月自动从借款人还款卡(折)中扣划贷款本息。

     对尚有使用现金方式偿还贷款的借款人,可以前往道外办事处办理;

     对尚有提取公积金或使用还款卡(折)提前偿还贷款的借款人,应该到中心所属办事处经办网点办理该业务。

     功能2:

     新系统运行后,中心所属办事处经办网点均可办理公积金提取和还贷业务。哈市公积金管理部门提醒,为避免系统上线初期,办理公积金业务人员集中以及轮候时间较长等问题,请各缴存单位经办人和公积金借款人妥善安排好办理时间,就近就便办理。

     同时还提醒,借款人公积金贷款还款卡(折)、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更后,应到中心所属办事处经办网点办理。

     新修订的《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今起正式实施。当天上午,哈市交警部门在尚志大街与石头道街交口整治行人闯红灯过马路,半小时发现5人闯灯过街。面对罚款20元或从事法制宣传10至30分钟的惩罚,5人均选择了当“法制义务宣传员”。

     镜头一“走一半变红灯,直接走了过去”

     10时许,记者在尚志大街与石头道街交口看到,一位老人推着自行车闯红灯从车流中穿行,车辆只能从他两侧避让通过。交警发现后,立刻上前示意车辆避让,然后迅速将老人引导至路边。

     老人意识到自己闯红灯行为不妥,开始和民警解释:“我进入路口的时候还是绿灯,走了快一半才变的灯,还剩下几米了,推个自行车在车流当中还要等着,挺麻烦的,就琢磨着直接走过去吧。”

     交警询问他知不知道闯红灯是很危险的行为,老人说知道错了,愿意接受处罚。得知处罚方式有两种,一是罚款20元,另外是当10至30分钟的“法制义务宣传员”后,老人表示愿意站在路口,劝导他人代替处罚。

    

     镜头二“看见车流量不大,就跑了过来”

     10时15分,被处罚的老人刚离开不久,一名男子闯红灯跑着从车流中通过,被路口交警截停。

     男子有点儿不好意思,“我知道闯红灯挺危险的,刚才看见车流量不大,就跑了过来,我下次注意。”

     交警告诉该男子,在日常执法中,很多路人都以为车辆会主动避让行人,但很多驾驶员发现前方是通行信号时,出于习惯性并不会减速,等到发现有闯灯路人再避让已经来不及,容易造成严重的后果。

     男子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并选择在路口当“法制义务宣传员”劝阻他人遵守交通规则。

     镜头三“我站在最边车道上,不是闯灯”

     10时20分许,交警正在劝导行人遵守交规时,两名年轻人居然从交警身边站在机动车道上要闯红灯。被交警劝阻后,刚开始两人态度还比较强硬,认为自己距离人行道不远,还没强行穿过,车辆也撞不到,没问题。

     交警严肃地批评了两人,告知其闯红灯的危险,两人才承认错误,并表示愿意在路口当“法制义务宣传员”。不到10分钟,就将一名闯红灯过马路的男子截了下来。随后,该男子也当起了“法制义务宣传员”。

     交警:商圈是行人闯灯重灾区

     下午,记者对哈市市区部分商圈人流较密集的路口进行了走访,发现虽然新修订的《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对于行人违法有明确规定,但还有部分路人依然闯红灯或不走人行横道过马路。

     在透笼街与兆麟街交口,记者粗略数了一下,10分钟内有15名路人闯红灯过街。在田地街与尚志大街交口,10分钟之内有8名行人闯灯通过。在南马路和景阳街交口,10分钟之内有3人闯红灯过马路。在东大直街上,也存在行人闯红灯行为,10分钟之内,有10至20人闯灯。

     据交警介绍,行人闯红灯比较集中的区域是各个商圈内,如果在旅游高峰期内人流特别密集的时候,一个信号灯内,如果路口没有交警,就会有10多人闯灯。在当天的早晚出行高峰期内,在道里、南岗商圈共劝阻存在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翻越护栏等违章行为路人超百人。

     1日起实施的《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居民区周边道路在不影响通行的条件下应施划24小时免费停车泊位。

     当日,哈市交警部门对此表示,已于年初开始对部分收费停车泊位进行调整,近日陆续开始换牌。同时,在居民区周边符合停放条件的道路上新增施划了约2000个路面免费停车泊位。近日哈市交警部门将公布新增停车泊位相关详细信息。

     1日,记者在哈市道里区地段街与电车街交口看到,原来立在路边的“泊车收费”牌子已被“公共免费按位停车”的牌子取代。随后,记者走访南岗区华山路、道里区安固街等街路发现,“泊车收费”牌子纷纷变脸成为“公共免费按位停车”。

     据哈市城安停车场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公司已开始配合哈市交警部门调整道路停车位的规划和设置。目前,哈市街路上设有“公共免费按位停车”提示牌的地方均可免费停车。

     据哈市交警部门介绍,目前,哈市路面免费停车泊位占路面停车总停车泊位的比率已升至近七成,其余的路面收费停车泊位集中在商业区、批发市场、大型医疗机构、客流物流集散地、旅游景区以及其他停车供需矛盾突出区域。

     (吴凡 记者仲亮 李国玉)

    

     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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