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哈尔滨二手房交易迎来巨大利好!
2015/4/4 生活报

    

     3日,记者从省财政厅和省地税局获悉,日前国家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已在哈市落地,哈市地税系统已调整了二手房交易营业税,征税系统已开始调试,执行普通住房购房满2年全额免征营业税的新政策。与“5改2”政策执行前相比,交易一套购买满2年、价格80万元的普通住房,可省4.48万元税钱。

    

     五改二”政策 哈市已执行

     记者从省财政厅了解到,国家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3月30日发布了《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通知》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记者咨询12366纳税服务热线得知,“五改二”政策已在哈市执行。哈市各区二手房征税系统已开始调试,执行普通住房购房满2年全额免征营业税的新政策。

     购买满2年 0.6%附加税也没了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按照原来的纳税政策,普通住房购买满5年,才能在交易时免征营业税。如果是一套购买满2年但未满5年的普通住房,“五改二”政策实施前,需缴纳营业税5%及各类附加税0.6%,总税率为5.6%,也就是按交易价格的5.6%征收营业税;“五改二”政策实施后,不但5%的营业税免收,0.6%的附加税也没了。

     与“5改2”政策执行前相比,交易一套购买满2年不足5年、价格80万元的普通住房,可省去4.48万元税钱。

     免税年限

     以房产证日期为准

     同住一个小区,为啥5楼卖房免税,自家4楼卖房却得缴税呢?记者走访哈市一些二手房中介了解到,很多市民认为购房合同的日期就是交易日期,以此为凭证要求免税。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我省执行的房屋交易免征税年限,不按房屋实际购买日期或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日期计算,而是以房产证上的年限为准。

     例如,2012年购买并入住的普通住房,2014年下发了房产证,房产证上就会按照实际下发的时间,标注为2014年。如果房主选择今年交易房产,就不满足免征营业税条件,需全额负担营业税。也就是说,即使同住一个小区,但是房产证办理时间不同,也有可能造成有的房子免税有的不能免税。本报提醒广大读者,没有及时办理房产证但是有卖房意愿的房主,应尽快办理房产证。

     (生活报 首席记者杨雪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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