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为多活几天!”延寿杀警越狱案庭审细节大曝光!
2015/4/29 生活报

    

     导语

     28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由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高玉伦、王大民、李海伟暴动越狱、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盗窃、故意毁坏财物一案。

    

     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高玉伦、王大民、李海伟均羁押于黑龙江省延寿县看守所101监室,且床铺相邻。高玉伦因犯故意杀人罪,被一审判处死刑,王大民涉嫌故意伤害罪、盗窃罪,且系累犯,二人均面临重刑,遂产生越狱之念并形成合意。高玉伦、王大民发现,看守所夜间值班管教民警被害人段某某提审在押人犯时有不锁监门的习惯。经反复商议,二人最终确定在段某某值班时越狱,明确越狱细节、逃跑路线、逃跑方式,并准备了绳子、毛巾。为确保越狱成功,二被告人又拉拢因涉嫌故意杀人犯罪被羁押的被告人李海伟,其同意共同越狱。

     2014年9月2日,高玉伦、王大民、李海伟杀死值班民警后脱逃。李海伟与王大民分别于9月3日和4日被先后擒获,高玉伦则于9月11日被抓获。28日,有关三人暴动越狱犯罪的刑事附带民事部分已审理完毕,辩护要求三人承担附带民事连带责任,应赔偿段某某家属100余万元。29日,法院将继续开庭审理此案。

     (生活报 记者孙海颖)

     庭审直击

     本报记者 孙海颖

    

    

    

     28日,延寿“9.2”杀警脱逃案一审开庭,通过公诉人的指控以及对3名被告的询问,多个案件细节渐渐浮出水面。在法庭上,高玉伦有些漫不经心,常以“细节记不清”“可能”“忘了”等词语回答法庭提问;王大民似乎是有备而来,一出庭便急于陈述已经写好的“三点异议”;而李海伟则在反复陈述自己的越狱原因,称:“我不是想越狱,只是想出去看看儿子。”尽管高、王、李三被告在庭上的说法含糊其辞,但法庭依然能厘清他们的犯罪事实,窥见他们内心的真实想法。

     高玉伦:

     问啥都说“记不清了”

     不时望向旁听席

     28日9时许,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前警戒森严,开庭后,三名被告各被两名狱警羁押带进法庭。为首的高玉伦因为越狱后长达两周的逃跑经历而备受关注。此次出庭,高玉伦看起来消瘦了不少。

     在法庭询问环节,当高玉伦被问及民族一项时,高回答:“记不清了”,法官询问是否为汉族时,高回答:“可能是吧”,就是这样不屑、漫不经心的回答,让高在庭上表现感觉有些泛泛,当被问及越狱原因时,高坦言:“我在狱中收到死刑判决书后,就想跑,出去多活一天算一天呗。”

     在逃亡的9天里,寒冷与饥饿交加的高玉伦曾偷偷潜入一户村民家仓买,盗窃部分食品及防寒用品后,留下121元现金。当庭辩护律询问其为何做出这种举动时,高玉伦表示:“我从小到大都没偷过东西。”作为最后一个被抓捕的脱逃对象,当问及被抓捕情节时,高玉伦言语有些支支吾吾。然而,当询问结束被带出法庭时,高玉伦不时地看向旁听席,似乎在寻找着亲人。

     王大民:

     掏出准备好的纸 提出“三点异议”

     作为第二个被抓到的脱逃对象,身材消瘦、颧骨突出的王大民明显是有备而来。当法庭询问其对被指控罪名是否有异议时,王大民立即拿出一张准备好的纸,表示对自己“多次殴打狱警”“捂住狱警鼻子致其死亡”“系策划越狱主谋”等三方面指控存有异议。其所说的诸多作案细节,尤其是由谁指使、策划越狱行动方面,竟然与高玉伦的供述完全不同。

     在公诉人提问环节,王大民急于说明全部作案过程,并表示自己对监狱环境“不了解”“全部是听从高玉伦指挥”。而在辩护律师提问环节,面对是否带绳子和毛巾,有准备地进入狱警值班室的询问时,王大民则用“记不清了”“具体你应该去问高玉伦”等语句进行回答,情绪表现得处处防备和抵触,用词也十分谨慎。

     李海伟:

     庭上询问时间最短

     坚称“就是想出去看儿子”

     李海伟于9月3日,即越狱后第二天,即在离家约10公里的山中被抓获。作为最先被抓到的,也是三人中唯一一个“80后”的他,庭上的询问时间却最短。最初,李海伟对检方关于自己暴动越狱的罪名表示无异议,而之后当被问及越狱的原因时,李海伟却表示强烈反对:“我不是想越狱,我就是想出去看看儿子”。

     在法庭询问环节,李海伟透露了其越狱后的一个细节,称自己当时拿走了狱警的一部手机和200元钱。逃出监狱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给家人打电话,询问儿子的去向和消息。

     直到庭审几近结束,似乎有点“一根筋”的李海伟还在反复表示:“我就是想看儿子,当时逃跑的时候感觉是向家的方向走,可是怎么走都走不到家,最后脚都走出血了,不得已放弃。就是现在我还想看一眼儿子……”

     9大庭审焦点还原越狱细节

     本报记者 孙海颖

     28日9时许,在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长达2个半小时的刑事案件部分庭审时间内,公诉人、庭辩律师针对“9·2”逃脱案的细节问题,对三名被告人王大民、高玉伦、李海伟进行轮番询问。在庄严的法庭上,三名被告人除承认脱逃监狱的基本事实和程序外,在“谁是主谋”“谁策划越狱”等问题上皆互相推诿,不肯承担。法庭试图通过调查,还原了越狱全景,让三名被告人在犯罪事实面前无话可说。

     当庭

     聚焦

     1、谁提出的越狱?

     高玉伦:“王大民先提出来的,我没反对,我觉得反正自己也是死刑了,跑出去多活一天算一点。”

     王大民:“高玉伦收到判决后提出越狱的,他每天晚上鼓动我,说肯定能跑出去,还说让我出去多挣点钱,以后就算抓回来,在监狱里也能好过些,我就心动了。”

     李海伟:“王大民和我说的,一开始我犹豫,后来说出去就能见儿子,案发当晚我就跟着王大民出去了。”

     2、如何策划越狱?

     高玉伦:“我和王大民商量的,由他负责开门,最开始打算由他向狱警要求去值班室提审,我们跟着趁机逃走,但因为王大民跟狱警段某某的关系不好,改换我去做提审。王大民观察看守所每晚有三个值班民警,从21时开始,每三个小时换一个,最后选择段某某,是因为其有不锁监狱门的习惯,还因为他年龄大,好对付。”

     王大民:“我对监狱的环境不熟,狱警经常提审高玉伦,他比较熟悉值班室的情况,我都是听高玉伦策划的。选择姓段的狱警是因为高与他相熟。我只开了一道门,其他的都是高玉伦开的。高玉伦用布条搓的绳子,准备绑狱警用。”

     李海伟:“我不知道越狱细节,王大民让我跟着他跑就能出去见儿子。”

     3、为啥选9月2日越狱?

     高玉伦:“天气原因,因为监室的大门有两层,天冷了,外面的门就关上了,到时就不好跑了。”

     王大民:“高玉伦说天冷了,再不跑就跑不出去了。当天下午,高玉伦和狱警段某某商量好当晚去值班室提审,我就知道要跑了,一晚上都没睡。”

     4、谁提出穿警服的?

     高玉伦:“王大民提出的,他说值班室的柜子里都是警服,还说隔五分钟出去一个,以免引起怀疑。”

     王大民:“我顺手在值班室拿的,最先出去的,他们怎么出来的我不知道,我没说隔五分钟出去的话。”

     李海伟:“王大民给我拿的警服,我穿上的,我出监狱大门没多久,武警就开枪了。”

     5、为何不带同监室犯人跑?

     高玉伦:“人多,目标太明显,容易被发现。”

     王大民:“这要我怎么回答你呢?这你得问高玉伦啊,我不清楚。”

     6、谁煽动李海伟越狱的?

     高玉伦:“我跟李海伟吵过架,不对付,我没和他提过越狱的事儿,是王大民提的。”

     王大民:“我没和李海伟说越狱的事,高玉伦和他说的,我就是叫上他一起走。”

     李海伟:“王大民就说跟着他走就能出去见儿子,我就跟着走了。”

     7、越狱策划细节是否与李海伟说过?

     高玉伦:“我没和李海伟接触过。”

     王大民:“高玉伦不让我和他说,他是神经病,怕他和狱警泄密。”

     李海伟:“我对越狱细节之前都不知道。”

     8、是否预谋杀警?

     高玉伦:“我们就是想控制他,没想杀他。”

     王大民:“我们只是把段某某捆住,我们换警服准备逃走时,还看到段某某在地上挣扎呢,越狱前只想控制他,没想杀他。”

     李海伟:“我帮忙把狱警捆住,最后离开时,狱警还在地上动,我只是拿走了他身上的手机和200元现金。”

     9、是否会开锁,熟悉值班室环境?

     高玉伦辩护律师向王大民单独询问:“你和高玉伦谁会技术开锁?捆绑狱警的绳子是谁带进去的?是否去过值班室提审,你和高玉伦谁去得多?”

     王大民:“当时太紧张了,我就记得我开了一道门的锁,是从狱警身上拿的钥匙。”

     律师提出其有盗窃前科,并一再追问其是否会技术开锁。

     王大民:“我会技术开锁。绳子是我带进去的。我去提审过,但高玉伦去得多,我对值班室环境不熟悉。”

     案情

     始末

     在庭上,哈尔滨检察院公诉人还原了案件始末。

     2014年9月1日晚,高玉伦以给家人打电话为名,要求管教民警段某某提审,段应允。

     9月2日4时30分许,段某某将高玉伦提出监室至值班室内,王大民随即扭转监室内摄像头并将门拨开,与李海伟逃出监室,潜至值班室外伺机动手。

     高玉伦用段某某的手机与家人通话后,见王大民、李海伟已在门外,便趁段某某不备,从段身后用胳膊勒住段颈部。王大民、李海伟见状冲入室内,三被告人合力将段按倒在地。

     高玉伦用事先准备的绳子捆绑段某某双腿,又从办公桌抽屉内拿出手铐,铐住段某某双脚,高玉伦、王大民用毛巾猛力堵压段某某嘴部。因段某某挣扎,王大民、李海伟多次用拳头击打段头面部,最终将段制伏。段某某因生前颈部被扼压及勒压、口鼻被捂压或堵压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高玉伦将所戴脚镣打开,三被告人按事先计划换上警服,王大民从段某某兜内翻出钥匙打开前厅大门,三人相继走出看守所。值班武警发觉情况异常进行询问并鸣枪示警,三被告人迅速逃离。

    

     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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