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人注意了!小剐蹭不挪车致拥堵将重罚!
2015/7/4 生活报

    

     今日气象今天7月4日,星期六,农历五月十九。哈尔滨天气:多云转晴,西南风微风,全天气温29℃-16℃。

    

     车辆发生小剐蹭以后,习惯在路边“赖着不走”的驾驶员可要注意了。记者3日从哈市交警部门获悉,即日起将严查驾驶员不撤离现场导致的交通堵塞情况,查证后将一律处以200元的上限处罚。交警同时提醒,即使事故中预计车损超过2000元,但只要符合相关条件,也适用“快速处理办法”,可自行拍照后撤离现场,再协商赔偿。执法中如果发现有驾驶员符合条件,但以车损超2000元为借口拒不挪车,也按上述规定处罚。

     挪车不及时致拥堵 “无责方”也得挨罚

     据交警介绍,《哈市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规定:每日7至19时,发生剐蹭等事故的车辆可以移动,若保险符合规定,当事人可自行处理;小事故不撤离致拥堵的上限可罚200元。此前,交警采取人性化执法,发现驾驶员有意愿将车辆挪至路边的,多数情况下未上限处罚。然而,近期有很多驾驶员本可快速离开,但却故意滞留现场造成拥堵。对此,交警部门表示,今后再发现此类情况,一律处以200元上限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该项处罚不单是针对事故的过错方,而是针对阻碍交通的各方当事人。比如,三车剐蹭时一车负全责,但如果不快速处理致拥堵,三位驾驶员都得被罚200元,也就是说两位“无责”驾驶员也得跟着被罚。

     “大事故”若符合条件 不“快速处理”也罚

     交警部门表示,很多人以为只有车损在2000元以下才适用“快速处理办法”,但实际上,只要符合两种情况之一,车损超过2000元时也可以“快速处理”(这两种情况为:1、事故确定为多方责任时,各方车辆均投保了“交强险”以及商业险中的“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2、事故确定为一方全责时,各方车辆均投保了“交强险”,且全责方另投保了商业险中的“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执法过程中,如果发现事故符合上述情况,但驾驶员以车损超过2000元等理由不挪车造成拥堵的,交警同样会上限罚款200元。

     交警提醒:

     以下情况不能“快速处理”

     (一)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或交强险等不在保期内的;

     (二)用假牌、假证、套牌、套证的;

     (三)驾驶员不能出示有效驾照的;

     (四)驾驶员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的;

     (五)对事故事实或成因有争议的;

     (六)一方车辆不能自行移动的;

     (七)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

     (八)碰撞建筑物或其他公共设施的;

     (九)载运易爆易燃等危险物品的;

     (十)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十一)未对现场肇事车辆拍照或者摄像进行固定证据的;

     (十二)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注:遇到如上情况时,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亲,车辆行驶注意安全,尽量避免刮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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