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我不能借给你!”刷爆了哈尔滨人的朋友圈!
2016/10/1 生活报

    

     今天就开始正式放假了!

     肯定有不少有车的小伙伴

     会遇到一些盆友借车的要求

     这可以说是困扰很多人的一个问题

     最后搞得朋友之间产生矛盾

     那到底是借还是不借呢?

     虽然实话不好听,但是

     小编的观点很明确:不借!

     ↓↓再看看这个视频↓↓

     (建议在WIFI环境下观看)

     从法律上来讲

     借车这事本身是有风险的

     作为车主,是有连带法律责任的

     出一次事可能就要承担上百万的损失

     那些因为好心借车给盆友

     最终出事之后悔不当初的事例还少吗?

     ↓↓↓

     案例一湖南某位车主把自己的沃尔沃S60借给朋友去化龙池,借车人酒驾+超载+超速 飞下十二米浦沅立交桥…四死两重伤ICU抢救…驾车人已死。而这位车主面临着700万以上的经济追偿。

    

     案例二童某于2015年7月买了一部长安牌小轿车,并为该车买了一份车辆损失险。今年春节期间,童某的朋友罗某有事向其借车,童某知道罗某没有驾照,还是将车借给了罗某。罗某在行驶途中,为了超越前方车辆而发生了碰撞,造成对方人车受到损伤。

     经交警认定,罗某无证驾驶又违法超车应当负全部责任。保险公司因此垫付了6.4万元。事后,保险公司认为罗某和童某两人共同的过错导致了本次事故,因而向法院起诉要求童某和罗某支付赔偿款6.4万元。

    

     案例三石家庄栾城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宝马x6越野车突然高速冲上河堤,飞跃洨河,车底朝上,车顶向下,直接拍在了对岸的河堤上,车体几乎扁平,车内四人殒命。

     更悲剧的是,驾驶人并非车主,属借用,原车主已近崩溃。由于肇事者已经死亡,车主不但要自行承担车辆的损失(基本报废),还需承担4名乘客的死亡赔偿金,借车借出几百万的官司。

    

     虽然这些案例都让人触目惊心

     但事实上,很多人还是碍于情分

     满腹委屈地把爱车借给了别人

     为什么很多最后都选择借出去

     因为不借也会“出事”

    

     你会产生各种顾虑

     难道借车的人不知道吗?

     他们当然知道

     但是,他们把一切当做理所当然

     根本不顾及你的感受

     他们的逻辑很简单:

     “你有车不借给我,你不够朋友”

     “都是兄弟朋友,怎么这么小气?”

     “不就有了几个钱,看你牛得...”

    

     但他们不知道,也根本不在意这些:

     你的车还在磨合期,你心疼得跟宝贝似的

     生怕磕着碰着出一些什么故障

     他们只会看到“你不借车”的结果

     然后理直气壮的喷你

     俨然是“我弱我有理”的经典代表

     有求于人还理直气壮,你咋不上天?

     所以

     如果你是为了在朋友面前开车显摆

     是为了让相亲对象高看你一眼

     那么对不起,这车我不能借

    

    


     又不想和朋友撕破脸皮

     又不想借车出去后承担风险

     小编再教你几招

     ↓↓↓

     小妙招

     1、“你也知道我在家的地位,我要把车借出去,估计晚上就要睡大街了!”

     2、“不好意思,我车手动档,而且同步器坏了,转速车速对应不上就挂不进档。降档要跟趾,升档要两脚离合,没有abs,要点刹。你确定你来开真的没问题么?”

     3、“不好意思,我的车装了指纹防盗锁,你可能没办法自如的使用。”

     4、“我违章已经10分了,还有2分就要重新学习了,如果不是上次小张借我的车超速违章,扣了6分,现在我也可以把车借给你了。”

     5、“现在租车很方便,这样吧,你要是嫌麻烦我给你租一辆,到时候你直接去取车就可以了。”

     6、详细告知车辆信息,借车前还应该告知朋友自己的车的性能特点等,以及保险单、行驶证等相关材料存放在何处,有条件的,最好陪同借车的朋友一起开一段路,熟悉车况,确保安全。

     7、签署借车协议,在借车之前一定要签订一份协议,否则出现意外状况,双方责任难以厘清,车主将冒很大风险。

    

     签署借车协议能够更好地维护借车双方的相关利益和责任,避免事后扯皮不清

     生活小新闻

     哈市城镇职工基本医保

     特慢病账户不再累计 今起按季度结清

     此前余额可继续使用

     记者从哈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获悉,10月1日起将对哈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账户支付方式进行调整,慢性病账户由原来的可滚动、可累计、可结转调整为不滚动、不累计、不结转,按季度结清。

     据了解,10月1日之前,慢性病账户中仍有余额的,可按原方式继续使用,使用顺序为优先使用当季度慢病账户限额,当季度限额使用完后再使用沉旧慢性病账户余额。已办理长期异地安置并享受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待遇的人员,在异地医院门诊或药店发生同病种医药费用的,可持购药收据、明细、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哈尔滨银行账户,在应复检年份的第三季度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已办理短期异地就医手续且享受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待遇的参保患者,在异地医院门诊或药店发生同病种医药费用的,可持购药收据、明细、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哈尔滨银行账户,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因欠费导致医疗待遇封锁并享受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待遇的人员,可在医疗保险待遇恢复后,持购药收据、明细、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哈尔滨银行账户,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记者张洁)

     □来源:楚天都市报、长沙全接触、魅力上海、中江生活网、华声在线、湖南交通频道

     □责编:王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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