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 记协通报能管住柴会群么?
2015/1/30 医脉通

     前面的话

     根据新华社消息,中国记协公布了对三起3起虚假、失实报道的调查结果。其中关于《南方周末》记者柴会群的部分算是最引人关注的,以至于其他两家的问题都几乎没人看了。对此医疗圈的许多大V都在欢呼雀跃,中国医师协会还专门发了文章表示支持。

     不过柴会群也声明了:绝不接受!

     我看了很多的相关评论文章,但恕我直言,其中很多人流于空谈,又或者对记协的这则消息没有仔细的研读。要知道各方争议从来不是记者该不该有职业道德、新闻该不该失实、媒体该不该促进医患和解,真正让各方纠缠了这么久的其实是争议报道到底失实没有。很多人现在聊的其实是双方都认同的职业道德、新闻真实社会责任问题,看得我也忍不住了,就写写对这件事的看法,并不是替柴会群或者其他什么人洗地,只是想分析一下为什么柴会群会不接受。

     不妥之处欢迎指正。

     作者:梁千里;作者简介:资深媒体人,前都市报执行主编,医媒关系观察者,欢迎关注其个人公众号:qianli201409(本文经作者授权医脉通发布,如需转载请与作者联系,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首先,我认为中国记协能够进行这样一次具有开创性意义的调查是一件好事。对于中国新闻界来说,很多事后新闻评议缺乏专业性的机构参与,往往是权力和法律交替上下其手,而这两者目前的执行机构专业性都不足,特别是行政权力的管理还存在公开性不够的问题,因此需要一个具备专业性的第三方机构来调查。而中国记协如果能够很好的实施这种功能,应该说对于整个新闻界都是好事。

     但是如果仔细看一下这个调查结果,我认为中国记协的措辞显得有底气不足的嫌疑。

     请看,中国记协是这么表述的:“评议结果显示,绝大多数代表认为上述报道中,关于绵阳市人民医院‘为正常人安装心脏起搏器’、‘高价购买老款医疗设备’、‘公推直选科主任从未有过先例’、‘四维彩超机每天收入近万元’、‘2007年超声科收入比2006年增长45%’五个方面的相关内容严重失实,部分代表认为失实,无人认为上述内容真实或基本真实。”

     在我看来,这段看似措辞严厉的结果,其实回避了两个重要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报道结果评价。五个相关内容严重失实,那么这五个相关内容在整个报道中的作用如何,是否导致了整个报道失实呢?如果看同步公开的对中国经营报《发改委海南国际旅游岛评估报告未通过专家评审》的调查,可是有“该报道严重失实”这个说法的。

     对此可能外行人觉得没什么区别,但是一个报道中失实的部分是否为核心事实且导致报道整体失实,这个结果是完全不同的。举例子说,某媒体报道说38岁的张三杀人,后来发现张三是37岁,这个年龄肯定是失实了,但是你要说这个杀人报道整体失实是不一样的。

     当然,你可以说你觉得柴会群被认定失实的部分就是导致整体失实或者整体不导致失实,问题是记协没说,花了这么长时间动用了这么多人,最后这个结果多少有点不够明朗。

     而从柴会群的回应看,他自己也承认“存在个别字句瑕疵”,但强调“报道整体上均未失实”,恰恰就抓住了记协调查结果中的空挡。你还真不能说他是胡搅蛮缠,而是记协自己没把话说清楚。

     其实记协为什么不干脆更果敢一些,就明确的说是报道失实或者报道不失实呢?这就是记协方面的考虑了,不便揣测。

     第二个问题是采访过程评价。对于同步公开的中国产经新闻《河北易县领秀城楼高违规 建筑市场乱象频出藏祸患》报道,记协认定其“采访对象系编造,引用被采访人员的陈述断章取义、故意歪曲”,是将不合规的采访手段予以明示的。

     可是对于柴会群的采访如何,尽管之前很多人提出过异议,可记协并没有任何评价。这实际上回避是否采访违规的问题。

     于是这个调查结果既没有说柴会群采访违规,也没有确认整体报道为失实报道,只说其中有些部分是失实的,又没有以记协的名义确定这些部分在报道中的性质,你能说他底气很足么?

     有意思的是,这个调查结果尽管把其他两家的问题认定的很清楚,但是真正被点名的只有柴会群一人。不是我说嘴,你这不是给柴会群留话把么?这样一个调查结果等于给被认定失实一方留下了足够的空间说长道短,也难怪柴会群会站出来呛声了。

     除了调查结果本身“不给力”,调查过程似乎存在一些疑点。柴会群在回应中说“中国记协负责核查三篇报道的工作人员贾贺、郭金峰因在办案中‘从事与办案无关的行为,违背了有关查办案件纪律’,被中国记协纪检部门批评教育并要求作出深刻检讨。中国记协所组织的专家评议会程序严重不公,部分评议人员与投诉方中国医师协会存在利益瓜葛。”

     关于调查人员违纪的部分,目前我没有看到其他信源,媒体人王志安在《一个人的勒索》一文中倒是提到“记协的工作人员在绵阳调查期间和当地宣传部门的人员一起去北川地震遗址参观,没有做到利益区隔,尽管事后做了处理,但依然严重影响了记协调查的公信力。”不知道是不是说的一件事。

     但是关于程序问题和参评人员资质问题,这还真没法回避,比如其中某些法律专家被指还曾是中国医师协会的维权专业委员会成员。尽管这一个两个人未必能改变整体结果,但是显然这个评议专家的人选没有经过双方的认可,也没有采取相应的回避程序。事后王志安也写道:“的确不该邀请和中国医师协会有业务往来的刘鹏和沈群红两位出席”。可见程序性问题是存在的。

     实际上,就连一贯与柴会群唱对台戏的王志安也差点成了评议专家,所幸王志安自己主动要求回避成了列席人员。

     “中国记协的首次评议会,评议人员的产生也太过随意,代表性也不够充分。三家媒体代表,都来自于央媒,为什么不能邀请几家市场化媒体的成员参加评议?为什么不能事先公布评议代表,让当事双方审核代表资格,有申请回避的权利?”——这是王志安作为列席人员提出的意见,该不会有人觉得他也是替柴会群洗地吧。

     正是上述这些疑点,让这次调查的过程看上去少了点严谨,反而让被调查的人有了更多的说辞,最后也影响了这次调查的公信力。

     然而上述这些,仅仅是记协通告表面上的问题,真正的一个制度性问题在于,记协的调查缺乏权威落实力。

     中国记协是我们一般的叫法,其实这个组织全称是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是一个全国性人民团体,他并不具备行政权力,司法权力就更甭提了。这个协会的调查,老实说也并没有法律进行的授权,仅仅是一个行业内部调查的性质。

     而这个调查的效力,从记协的通告中也可以看出点端倪,他们是如此描述的:

     “上述案例中,涉事媒体与记者有的因为采访不深入、不全面导致报道失实,有的对采访内容偏听偏信、断章取义;有的甚至故意编造虚假内容,严重违反了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正进行立案查处。”

     请注意,尽管没有说明柴会群的问题到底是什么,但是对于前两个“有的”只是描述了记协的判断,而对分号后边的这个“有的”才是说“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正在立案查处”。那么柴会群是否属于最后一个“有的”描述的“故意编造虚假内容”呢?反正记协又没明说,你猜去吧,总之能不能送到有关部门去立案查处呢?我看是够呛。

     那么问题来了,惩治造假哪家强?不是蓝翔,也不是记协,行政上有新闻出版管理单位,党内有宣传部,普通公民法人维权可以找法院,我还真不知道记协能干什么。前几天公布的中国新闻奖造假,得算是当众往记协脸上抹黑了吧,公布了那么多人那么多单位,最重的处罚就是“三年内不得参与中国新闻奖评选”,这几位公然造假者除了脸上不太好看其实没什么损失。

     这次的问题也是一样,现在柴会群放话了:绝不接受。请问记协有什么动作呢?能直接下文把他给免了么?起码现在人家不认怂,我看只能期待南方周末的进一步动作了。至少到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还没看到相关的消息。

     吐槽了这么半天,但是我绝不是反对记协的这次专家评议,尽管记协的调查存在各种问题,但是我认为这种专业调查的趋势是应该肯定的,记协能够迈出这一步绝对值得中国新闻史大书特书。

     当然,这其中需要完善的部分还很多。我认为对于记者采访的评议调查,需要一整套相应的制度和措施,并经过业内的公议获得共识,这样才能让调查结果可以具有一定公信力,而且应该思考如何让调查结果具备更大的权威性。不过第一次能做到这样,记协也算是蛮拼的了!

     或许这次调查留给我们的财富,正是不仅仅在于探讨一两篇报道是否正确,而是让我们可以更多的思考未来的新闻圈应该如何净化和规范,也许在未来可以建立起一个更加让人信服而有效的专业调查机构。希望记协不要放弃,将来能够将这个调查机构更常态化、制度化,并形成与行政主管部门更好的联动机制。

     要知道尽管从单个记者和媒体角度看这种东西是一个麻烦,但如果没有这样一个机制,我们的新闻界将失去一个强力而专业的监督,也失去了一种对我们公信力的背书,可以让我们更加强大。

     健康的新闻界,需要更健康的监督。

     最后我想说,其实我主观上一点都不喜欢看同行被调查,希望以后这样的事情越少越好,希望大家都平安,记者和医生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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