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苦难为 | 令职工“不搬迁就停职”院长却被停职
2015/3/12 医脉通
职工家被政府征收,安徽六安金寨县中医医院下发“红头文件”,责令其限期搬迁,否则将其停职。10日,新京报新媒体率先报道了此事。11日下午5时许,记者多方获悉,涉事医院院长被停职处理。
这份发给该院一职工的“红头文件”称:“接县拆迁办通知,请你家于2015年3月8日中午12时之前搬家,否则县人社局将对你进行停职。”
10日,金寨县中医医院总务处主任陈正香,向记者证实,该文件确由该院所发,并称该通知“是为了配合政府工作,为保障职工利益”。
“经调查,网上反映县中医医院所发通知的情况属实。”金寨县委县政府通报称,近期,该县征收办正在对江店棚户区改造四期工程进行拆迁。“为加快拆迁进度,县征收办要求涉及拆迁户的单位要做好本单位干部职工工作,带头支持拆迁”。
通报称,县中医医院下发文件的做法是错误的,“既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也给拆迁当事人造成压力”。
为挽回社会影响,金寨县委、县政府要求县中医医院纠正其错误做法,责成其主管部门县卫生局给予县中医医院院长停职处理,并做出深刻检查。同时要求县征收办在拆迁中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政策,积极做好拆迁户思想工作,确保和谐拆迁、公平拆迁、依法拆迁。
“院长今天早上被停职了。”晚6时许,陈正香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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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政府征收 安徽一医院给职工发通知:不搬家停职
职工家被政府征收,单位下发红头文件,责令其限期搬迁,否则将其停职。今日(3月10日)上午,一份落款“金寨县中医医院”的红头文件在网上流传。今日下午,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中医医院一负责人对此回应称,下发文件是为配合政府部门工作,同时也是为了让职工享受到政策,保障职工利益。
医院通知“限期拆迁,否则停职”
这份名为“通知”的红头文件,抬头和落款均为“金寨县中医医院”,并盖有该单位红色印章。文件发布日期为3月7日。
“接县拆迁办通知,请你家于2015年3月8日中午12时之前搬家,否则县人社局将对你进行停职。”这份“通知”下发给该院一职工。
这份红头文件由北京律师王才亮,于今日中午12时许,发在其个人实名认证的微博上。王才亮律师,是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近年来,一直在关注强拆问题。
“十年前,湖南省嘉禾县的‘株连式拆迁’,在社会的关注下,五名县官丢了乌纱帽。然而,在全面推行依法治国的今天,‘株连式拆迁’的歪风仍然不止,安徽省金寨县又祭起了这个法宝。”王才亮在其个人微博称。
当事人被警告“不搬家不要上班”
“发文件,打电话,上门到家里不走,不断做工作。”今日下午2时许,上述红头文件收件人丈夫表示,对于政府的“强拆行为”,他很不满。但迫于压力,只能配合政府工作。
他称,其妻子已在医院工作数十年,但年前收到要求搬迁通知后,其妻子单位不断施压。“直接就说,不搬的话就不要来上班了。”
其妻子遭遇的情况,他本人和其弟弟,由于都是当地公职人员,也不断受到类似压力而苦不堪言。
“拆迁户中有公职人员身份的人,都受到了压力,或口头或书面,责令他们限期搬迁,否则或转岗或停职。”今日下午2时许,正在金寨县征收房屋现场的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任佳慧称。
医院回应“配合政府工作”
今日下午2时许,金寨县中医医院总务处主任陈正香,向新京报记者证实,上述红头文件确由该院发出,并称,“这是政府行为。”
对于下发红头文件责令员工限期搬迁否则停职的行为,这名负责人认为,上述做法并无不妥。“从我们单位来讲,我们要配合政府的工作。”
“政策对拆迁户都是一样的,是对拆迁户有利的。”上述负责人称,“从我们单位领导来讲,要保证职工的利益,不能让职工享受不到政策。”他称,收到上述红头文件的一家人,已按要求将房屋腾空,“他们挺配合工作。”
(来源:新京报;记者 杨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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