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判杀医凶手能遏制伤医血案频发吗?
2015/6/12 医脉通
?导读
在2015年5月25日连恩青被执行死刑后的几天内,全社会似乎仍在和医生开着悲哀的玩笑。
来源:医脉通;作者:天津市泰达医院 李青
2015年6月5上午8点左右,福建省立医院耳鼻喉科主任李瑞玉(女,59岁)在出诊时被一位84岁的老年患者持刀砍成重伤。该医生全身多处被刀砍伤,其中颈部一道刀痕,右手拇长伸肌腱断裂,左食指固有神经断裂。可叹的是,李主任那双赖以为人民服务、为患者解除病患的手,很有可能落下残疾。
这个案件的发生距离浙江温岭杀医凶犯连恩青被执行死刑还不到半个月的时间,事发地点距离温岭市仅仅400公里,更巧合的是,两起凶案的受伤害对象都是耳鼻喉科主任。
这还不是近期唯一的伤医血案。在2015年5月25日连恩青被执行死刑后的几天内,全社会似乎仍在和医生开着悲哀的玩笑:
5月28日,湖北省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发生伤医事件,医生被连捅两刀;
5月29日,浙江东阳横店集团医院,护士未能给病人提供餐巾纸而被掐脖,送重症监护室;
6月3日,河北保定容城县人民医院的医生被家属追打。医生从五楼逃到一楼,但仍在一楼被患者儿子截住暴打5分钟;
又是6月3日,深圳南山医院一位护士被患者家属用高跟鞋直接踹成肾挫裂伤;
还是6月3日,山东德州市人民医院,2名医护和4名病患及家属被一男子持刀砍伤;
6月5日,陕西榆林市第二医院耳鼻喉科(又是耳鼻喉科!)副主任的被一男学生打成左眼球破裂;
6月7日,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急诊科一名值班护士被一名陌生男子用菜刀砍成重伤,目前仍未脱离生命危险。
杀害医生的凶手被枪毙了,可刺向医生的血刃不但没有受到威慑,伤医血案反而呈“井喷”之势,这不得不说是一个莫大的讽刺!救死扶伤者频繁被伤害,我真的不知道这是医生的悲哀还是社会的悲哀!
任何社会都不可能避免犯罪,任何犯罪都有其深层次的原因。司法的目的不只是消灭某一个犯罪的肉体,更是通过惩戒罪犯以达到减少犯罪,预防犯罪比惩罚罪犯更有意义。
从最近的几起对伤医凶手的判决来看,法律应该是公正的,判罚也是比较严厉的,而且没有比死刑更重的处罚了,可医护人员的安全状况不但没有改善,而且似乎更加糟糕。看来,仅靠重判凶手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当今社会,各种场合暴力事件不断,而医疗场所是一个重灾区。不断发生的伤医案件,有社会的共性因素,但也不得不承认,僵化的医疗体制和落后的医疗保障制度是其中一个深层次的原因。如果个别当政者仅对现行的医疗体制拍拍脑袋做一变动、如果僵化的医疗保障制度仍然与民众的需求相去甚远,那么,仅仅靠法律上严惩肇事者,枪毙一两个伤医凶手是解决不了医患冲突的,也保障不了医护人员的安全。正如抢劫案的发生,除了抢劫犯的贪婪与残暴等个人因素外,贫穷和不公是催生抢劫的社会原因。如果全社会不去消除贫穷和不公,只是通过严惩抢劫犯,那是阻止不了抢劫案的发生的。
尽管个别的伤医暴徒也是“贫穷与不公”医疗保障制度的受害者,但所有的这些问题都不是医生能左右的。把对社会的不满发泄到医生身上,是非常无耻和极端不道德的。
尽管医护人员痛恨那些杀医凶手,但严惩这些人并不是医务人员的终极目的,而且即使将凶手碎尸万段,也不能换回被害医生的生命。医务人员最迫切希望的是有一个安定的医疗环境,大家在这样的环境里能够无所顾虑的为患者解除病痛。
医疗问题是基本的民生问题,医患关系关系到社会稳定。如果全社会能够认识到医患关系重要性的话,对越来越频发的伤医事件,相关部门就应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防范与预警措施,与其高呼严厉打击,不如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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